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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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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易所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2015年3月24日,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鑫龙电器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鑫龙电器(002298)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23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鑫龙电器(002298)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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