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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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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经营环境依旧复杂,公司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转型升级初见成效,继续在营销网络、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物流平台建设、新产品储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电商平台建设,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200.28万元,同比增长13.61%;实现营业利润4,112.89万元,同比增长6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9.14万元,同比增长84.6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②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鸿敏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0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坤、罗金明、韩灵丽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200.2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61%;营业利润4,112.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2.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9.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4.67%。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91,402.17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033,167.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3,158,370.22元,减去2013年分配的红利14,527,493.4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09,389,111.14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以稳定的分红方案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84,249,78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14,527,493.4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94,861,617.74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和讨论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事项发表如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5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八、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4年支付该所审计费用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2001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天健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九、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鸿敏、程树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此项关联交易通过沟通已事先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坤、罗金明、韩灵丽的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2015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2015年度公司已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各相关银行授予的实际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2015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激励对象陆利华先生、徐应林先生、徐俊先生、姚红霞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上述四名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经董事会确认,《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部为本次符合资格的4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具体工作。

 第一期解锁数量为426.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8,424.978万股的0.88%。名单具体如下表所示:

 ■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2、3、4、5、8、9、10、1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全文详见2015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代码:2015-12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5:00至2015年4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议程: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5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30 -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临溪街5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32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3

 2、投票简称:兔宝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兔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6、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确无误,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行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资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项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 话:0572-8405635

 传真号码:0572-8822225

 邮政编码:313200

 联 系 人:叶盼

 2、其 它: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4月10日15:00 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兔宝宝”(002043)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9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07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3月23日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礼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将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将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8)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通过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详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4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关于确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详见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对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进行审核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7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9,89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0元,共计募集资金473,289,999.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2,789,999.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2011年8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62,523.8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27,475.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95,852,503.9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00,724.78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2,136.99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96,858.88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309.37元,201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5,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及期初13,000,000.00理财产品到期合计取得收益804,838.3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7,249,362.7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81,034.15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866,975.35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26,121.8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800.00万元和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德华兔宝宝销售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于2011年8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德华兔宝宝销售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兔宝宝营销总部建设项目作为整个公司的营销管理平台,是个系统工程,只有前期直接投资,本身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会通过间接服务于公司的营销渠道来提升营销效率,从而为公司带来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兔宝宝专卖店网络和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专卖店总数在增加,但总数达到预定数量的日期尚未确定,目前未达到预计效益。2014年度子公司德华兔宝宝销售有限公司实施兔宝宝专卖店网络和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增加专卖店41家,兔宝宝专卖店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2,784.79万元。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代码:2015-09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杭州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德华兔宝宝”)

 注册资本:539万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品章

 企业住所:拱墅区沈半路166号(老门牌号80号)

 经营范围: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木材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德华兔宝宝的实际控制人程建敏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为兄弟关系,因此,杭州德华兔宝宝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企业。杭州德华兔宝宝作为本公司在杭州地区的专卖店经销商,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材料销售公司”)、德华兔宝宝家居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家居销售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交易属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014年度本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及子公司的产品销售金额共计12,672.10万元,其中:母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及子公司销售金额为90.63万元,德华兔宝宝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及子公司的产品销售金额为12,066.91万元,德华兔宝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的产品销售金额为195.19万元;浙江兔宝宝门柜有限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的产品销售金额为319.37万元。2015年全年预计本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不含税,含本数),全部为向杭州德华兔宝宝销售板材、木皮、地板、门柜等产品。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年度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等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均为公司日常经销的产品,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杭州德华兔宝宝是本公司在杭州地区的授权经销商,主要从事本公司产品在杭州地区的销售业务,其经营所需的细木工板、木皮、地板、门柜等产品全部由本公司供应。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并相应产生一定的经营利润。子公司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与杭州德华兔宝宝已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购销协议》。

 2、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定价依据,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购、销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销售方承诺,销售给购买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销售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2)货款支付:一般情况下,购买方本月采购的货物所应支付的货款应在当月底付清。货款结算方式: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办理现汇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购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购销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丁鸿敏、程树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13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六)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八)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14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陆利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俊先生、财务总监姚红霞女士、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11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数量为42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8,424.978万股的0.88%。

 一、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2、2014年1月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并审核通过了首期激励对象名单。

 3、公司随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备案资料,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再次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4、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同意的补充独立意见。

 5、201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6、2014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亦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1,42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2月24日,上市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和40%。

 截至 2015年2月23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均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

 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

 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该数为包括该数。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若公司在考核期内发生再融资行为,则发行新增加的净资产额及其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发行当年及以后年度净资产额和净利润额的计算。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成就说明:

 ■

 2、其他条件

 激励对象申请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除需满足上表所列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以外,还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差异。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本次解锁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及其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满足解锁条件,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48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该4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兔宝宝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履行了相关解锁的程序,尚待由兔宝宝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时间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8,424.978万股的0.88%。

 2、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人。

 3、本次解锁的激励限制性股票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陆利华、徐应林、徐俊、姚红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倪六顺、卓艳)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按照高管持股的有关规定继续锁定。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10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原德华兔宝宝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销售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德华兔宝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含1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金星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木业")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含1,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德升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升木业")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额度为27,5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4.43%。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材料销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8日,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工业区,经营范围为人造板、装饰贴面板、其它木制品及化工产品的销售,企业类型为独资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十年,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销售公司资产总额39,084.68万元;负债总额6,806.19万元;净资产32,278.49万元,资产负债率17.41%。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80,305.82万元,净利润1,409.98万元。

 目前销售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2、进出口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5日,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工业区,经营范围为人造板、装饰贴面板、其它装饰材料、竹木制品的进出口业务,原木、板材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类型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十年,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资产总额8,035.88万元;负债总额3,331.80万元;净资产4,704.08万元,资产负债率41.46 %。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4,904.72万元,净利润-40.07万元。

 目前进出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3、金星木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1,818万元,住所为江西省遂川县工业区南区,营业范围:包括造林,林木的抚育和管理,竹材、木材的采运,木材和毛竹的销售,木竹半成品、成品的加工、销售,企业类型为独资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十年,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林木产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星木业资产总额2,982.61万元;负债总额405.04万元;净资产2,577.57万元,资产负债率13.58%。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19.33万元,净利润53.24万元。

 目前金星木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4、德升木业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900万美元,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乾龙开发区,经营范围为装饰贴面板、人造板及其他木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原木加工和销售,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德升木业资产总额9,071.63万元;负债总额488.75万元;净资产8,582.88万元,资产负债率5.39%。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0,805.48万元,净利润220.79万元。

 目前德升木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27,5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4.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581.83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4.48%,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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