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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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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赎回限额的公告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3月27日起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除货币市场基金以外的所有开放式基金,共23只,具体包括: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淘金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调整方案

 1、自2015年3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上述基金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则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全部赎回。

 2、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笔最低赎回限额的相关内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四、咨询方式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符合条件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3日起,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中鼎股份(000887)、航天信息(600271)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管理人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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