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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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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B) 公告编号:2015-14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3号),定于2015 年4月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3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ADAMA celsius B.V.(以下简称“celsius”)来函:为便于celsius控股股东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以下简称“ADAMA”,持有celsius 100%股权,注册地为以色列)将此部分股权投资以权益法在财务报表中得到体现,按照以色列的证券交易管理条例,ADAMA需要本公司在每季度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意见后的季度报告并需要在每年年度结束后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报告,上述审计(阅)报告须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编制。为此, celsius提请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5年每季度报告进行审阅并对2015年度报告进行审计》的提案,celsius同意支付上述审计(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celsius持有本公司62,950,659股(B股),占公司总股本10.6%。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Celsius提出的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事项重新补充通知如下:

 二、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 月2日15:00 至2015年4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 公司会议室。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31900万元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2.4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年内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贷款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5年每季度报告进行审阅并对2015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上述第1至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2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第6、8、9、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中,第4、5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5年4月1日-2日期间 上午8:00—下午4: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2015年4月2日下午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553”。

 (2)投票简称:“隆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隆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隆达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即生效并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忠禧 梁吉勤

 联系电话:(0716) 8208232;传真: (0716) 8321099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邮政编码:434001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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