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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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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下午16时在公司综合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冯东兴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因出差在外分别委托副董事长冯东兴先生、独立董事赵曼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借款,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期限为4.5年,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武汉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偿付相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并购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于近日与民生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相关合同约定,民生银行向武汉置业提供人民币8.5亿元借款,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期限为4.5年,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担保已经本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债务人):武汉置业,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 5月25日,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三角路特一号,法定代表人谭少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咨询。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148,026,610.02 元,净资产2,205,933,459.48 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5,717,177.00 元,净利润331,670,718.07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民生银行;

 保证人:本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担保期限:从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促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快速开发。武汉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武汉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偿付相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82,301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总额为882,30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7.28%),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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