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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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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回顾2014年度,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国家主要经济指标出现整体下滑。基础建设、房地产、汽车、高铁、新能源等行业受到国家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胶粘剂行业的发展速度;国内部分胶粘剂产品市场竞争加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继续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完善市场布局,在稳定原有传统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快新产品的市场导入速度,发挥优势产品的在位优势,把握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细分领域的发展机遇,加大力度拓展新兴领域和新客户,经过各方面资源整合,公司业绩显著提高,风电领域业务取得较大幅度增长,其它整体业务基本延续了稳中有进的态势。

 1.风电领域

 2014年风电行业出现强劲增长势头。两会时国家发改委提出将“适时调整风电上网价格”放在首位,受此价格政策调整预期因素影响,下半年各地区不同程度出现了“抢装”潮,促使2014年国内装机量全面提速。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2月12日发布的《2014年风电产业监测情况》显示:2014全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981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创历史新高,新增风电设备吊装容量2335万千瓦,同比增长45%。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底正式发布:发改价格[2014]3008号《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内容,缩小了原来市场对上网电价下调幅度的预期,并延长执行期限至2016年1月1日,一定程度上或将避免2015年风电行业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稳定行业发展。据有关报道了解,国家能源局对“十三五”期间风电行业的规划,新增装机将达1亿千瓦,年均新增规模达2000万千瓦。国内风电行业有望保持目前的发展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的风电叶片制造领域对以上政策预期影响感受明显。面对机遇,公司集中力量满足客户需要,进一步巩固在风电叶片制造领域的在位优势,取得较大幅度增长。

 风电行业虽面临机遇,同时也面临挑战。整个行业应收账款压力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存在一定程度的产品价格竞争压力;部分原材料十分紧张,且价格有上涨趋势。

 2.光伏领域

 2014年产业利好政策多点开花,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从远期和国家对分布式光伏表现出的全力支持的态度来看,都将有利于国内光伏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放大,降低欧美国家对中国光伏行业贸易战带来的影响,保持光伏行业快速发展势头,市场环境将有一定改善。

 公司所在的光伏行业细分领域为硅棒切割系列用胶,报告期内得到较快增长,市场份额有一定提升。2014年行业政策虽然开始好转,但市场拓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光伏厂商库存较高,行业资金链仍然紧张,客户对产品个性化需求,价格竞争进一步加剧。

 3.复合包装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无溶剂聚氨酯复膜胶项目保持快速增长,开发了部分新客户,产品生产规模有一定突破。

 面对的问题: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国内原传统溶剂胶厂家已意识到市场转型的必然,陆续推出无溶剂复合胶产品,公司须进一步完善市场布局,针对不同客户,完善产品差异化,加快产品改进升级,稳定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4.在新项目方面:2014年公司对新项目进行了大量的市场拓展工作,进一步稳定产品质量。2015年将对产品进行系列化、优质化,实时增加产量以满足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18.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17%,营业成本35,442.50万元,较上新年同期上升6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74%。主要原因:(1)国家经济改革稳中向好;(2)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开拓了部分新客户;(3)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的下游应用领域复苏,新能源领域政策向好,风电、光伏、复膜产品均稳中有进。

 除业绩增长外,公司核心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康达新能源分别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各一项,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康达新能源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取得四项发明专利授权和一项注册商标。

 在其他方面,

 1、质保安全,2014年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投诉,质量稳定。

 2、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梳理并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11项公司治理制度。

 3、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办好《康达风采》期刊,创办两年来总篇幅量近十万字,发表纪实照片300余张超过200人次投稿,覆盖公司各个部门。

 4、继续做好各层级员工的素质培训工作,改善团队精神风貌,加强工作战斗力。

 5、公司通过“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上海名牌产品”的复评并获得荣誉证书;公司无溶剂聚氨酯复膜胶通过“上海市优秀绿色包装”的复审工作并获得证书。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8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颁布,公司需按照修订和颁布后的准则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的设定收益计划和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按照设定收益计划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注: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变化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公司盖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陆企亭

 日期: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陆企亭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陆企亭先生的《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经营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经营管理层在2014年度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在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下,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公司独立董事杨栩先生、邹菁女士、文东华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18.97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13.78万元。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公司力争全年销售收入65,688.21万,比上年增加12,969.24万,增长约24.60%,净利润8,392.08万,比上年增加1401.01万,增长约20.04%。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15)第320ZA0019号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908,258.63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70,092,720.37元。

 A、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 70,092,720.37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009,272.04 元;

 B、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 62,898,986.5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6,419,381.15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318,367.74 元(合并报表数)。

 C、 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400万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03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55,318,367.74元转入下一年度。

 D、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05)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04,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关于审核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编号:2015-00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侯一斌先生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流动资金抵押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现拟增加银行流动资金抵押贷款的授信额度,申请将银行授信额度从现有的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授权总经理会同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事宜。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5-00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 年4 月17 日(星期五)下午13: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四楼,召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周五);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四楼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六)会议召开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5年4月10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审核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均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9:00—16:00。

 2.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4月1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 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05

 指定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周小姐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3 号出口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 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66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计票规则: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流程: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申请成功后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 会议咨询: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05

 联系人:周小姐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3 号出口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 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五 年 三月 二十三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5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铭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18.97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13.78万元。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14)第320ZA0019号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908,258.63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70,092,720.37元。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A、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 70,092,720.37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009,272.04 元;

 B、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 62,898,986.5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6,419,381.15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318,367.74 元(合并报表数)。

 C、 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400万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03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55,318,367.74元转入下一年度。

 D、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04,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2年4月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元,截至2012年4月1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229,31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770,683.76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600.21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⑴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14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185.76万元。

 ⑵当前余额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综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216.60

 万元。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785.9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35.25万元(其中2014年利息收入339.7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6万元(其中2014年手续费0.31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核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规范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1)2014年,公司向关联方烟台民生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生”)采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

 2、偶然性的关联交易

 无。

 二、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情况预估

 1、根据公司在2014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情况,公司对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做出预估:

 (1)2015年度,公司预计将向关联方采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

 (2)2014年度,公司预计将向关联方销售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无。

 2、履约能力分析:

 2014年关联方烟台民生化学品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交易双方具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且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设置付款条件,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交易中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具体为:

 1、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占公司当期采购和销售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2、偶然性的关联交易:无。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康达新材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保荐机构对康达新材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事项已经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保荐机构对康达新材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事项无异议。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应付职工薪酬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因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8项企业会计准则。其中,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颁布,公司需按照修订和颁布后的准则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的设定收益计划和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按照设定收益计划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当前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应付职工薪酬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外,其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必要性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兹定于2015年4月2日下午(星期四)15点至17点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本公司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陆企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侯一斌先生,财务总监陆天耘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培影先生,独立董事杨栩先生和保荐代表人薛江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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