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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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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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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4年1月16日,公司B股转换为H股以介绍方式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原B股的股票代码为200513,股票简称为丽珠B。

 注2、3:该简称和代码仅供本公司原境内B股股东自本公司H股在联交所上市后交易本公司的H股股份使用。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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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上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追溯调整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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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H股股东总人数根据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记录的数据统计;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名义持有人,其代持的股份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TOPSINO INDUSTRIES LIMITED)所持有的本公司50,660,052股H股(天诚实业已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000,000股H股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质押生效日期为2014年6月11日)。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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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4年经营业绩回顾

 本报告期,国内行业增速持续放缓,面对复杂而多变的市场环境,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积极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影响,继续以销售为核心,实施精细营销,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本报告期,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以及诊断试剂及设备,主要产品包括参芪扶正注射液、丽珠得乐系列产品、抗病毒颗粒、丽申宝、乐宝得、壹丽安、丽福康、丽康乐等中西药制剂;美伐他汀、硫酸粘菌素、苯丙氨酸、头孢曲松钠等原料和中间体;HIV抗体诊断试剂、肺炎支原体抗体诊断试剂(被动凝聚法)及梅素旋转体抗体诊断试剂(凝聚法)等诊断产品。

 本报告期,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544.23百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618.68百万元,同比增长20.04%;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3.62百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23.99百万元,同比增长5.66%;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15.98百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87.50百万元,同比增长5.84%;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本公司2014年年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3.03百万元,同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62.16百万元,同比增长0.19%。

 2、现金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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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3.05%,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下降46.71%,主要是上年处置了大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回现金,而本年未发生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68.88%,主要是本年融资净额较上年减少所致。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90.22%,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3、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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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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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2015年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2015年是国家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伴随着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预计2015年医药行业将保持持续增长,但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在医保控费、药价改革、招标改革等政策的影响下,预计未来行业增速将放缓。由于环境和资源约束加强,企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药品价格趋于下降,新产品开发难度加大,医药工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和制约因素。

 2、2015年主要的机遇和挑战及应对对策

 2015年,在行业整体预计增长的情况下,国内医药行业仍着面临行业反腐、医保控费、医保支付价制定,招标政策变化加剧等诸多不确定因素,预计药品价格下降将成为一种常态。在新形势下,公司将积极应对各种变化,及时关注政策调整与行业发展新动向,不断学习和应用新技术与新工具,创新管理模式,发挥公司自身产品品种与质量优势,继续以扩大销售规模为核心,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工作,做好质量管理、风险控制、成本控制,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充实产品竞争优势,以保证公司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建立自身优势地位与核心竞争力。

 3、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本公司坚持以成为具有国内领先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专科药制药集团为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未来三年,公司将根据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挖掘内生和外延机会,进一步扩大公司销售规模,促进利润的持续增长。

 4、经营计划

 2015年是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考核年度,公司将围绕“简政放权优化,危机管控加强”的总体管理方针,进一步提高公司管控效率与治理水平,不断强化销售、研发、生产、总部职能等各领域的风险管控机制,充分调动与发挥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与智慧,保证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在具体工作方面,2015年公司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深入推进营销改革,创新营销模式与销售手段,强化销售团队建设

 2015年,公司原料药销售方面的整体方针是以产定销,销售要体现在生产环节,做到成本低、质量好、市场追捧;制剂药及诊断试剂销售既要以销定产为主,也要以产促销,做到充分利用产能,降低成本,扩大销售,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现有处方药、诊断试剂等优势销售渠道与团队,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其它领域的差异化销售模式,运用移动互联网思维与新技术工具,不断创新市场推广与销售管理手段,实现公司品种资源与销售渠道资源的充分整合。

 在营销与销售人员考核方面,公司将出台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的评比制度,以提升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在制度上逐步优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

 (2)积极推进特色研发技术平台建设,加快国际合作,增强研发核心竞争力

 2015年,公司在制剂药、原料药以及诊断试剂三个业务板块将进一步加大创新研发的投入,加快新药、特色原料药及自产试剂产品的研发进程,推进现有在研产品尽快获批,并积极利用国际合作等渠道强化未来战略产品的引进与培育储备,完善各领域研发管理体系,合理控制研发开支,提高研发效率,提升研发团队的研发实力与国际化水平,打造研发核心竞争力。

 各领域研发思路如下:制剂领域,公司将坚持“精品”研发和国际化的科研理念,在现有重点品种不断深度开发的基础上,将重点建立缓释微球技术平台以及单抗生物药技术平台的优势,始终坚持与国际接轨,通过共同开发、专利许可、生产设施的国际认证等国际化运作手段,全面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规范化研发和生产体系;原料药领域,公司将坚持“优势”与“特色”原料药发展思路,积极开发与储备潜力品种,以充分利用现有产能;诊断试剂及设备领域,公司将继续加大自有产品研发投入,预计2015年新增研发项目8个,采取自主研发、合作与项目收购三种方式相结合的策略,并计划在上海建立新的科研中心。

 (3)严抓生产质量管理,强化危机管理机制,完善“监、帮、促”工作机制

 生产与质量是医药生产企业的立业之本,其仍将是公司2015年管理工作的重点,公司坚持“监、帮、促”的集团管控思路,通过持续的生产质量审计、辅导培训、督促整改、促进生产体系健康运行等手段,预防企业产品质量出现系统性风险,杜绝企业EHS重大事故发生,更好更快地完善生产质量监管、销售质量管理、技术支持、EHS监管等四个方面管控机制,有效执行EHS审计计划及EHS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4)加强财务管理,降低财务风险

 在资金管理方面,随着重大固定资产投入逐步减少以及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流入,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借助网银等互联网技术平台,进一步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地控制财务费用;在核算方面,结合公司“以产促销”,提高产能利用率的思路,制定相适应的成本核算和分析方法,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需要的成本数据;在投融资方面,积极建立超短融、短融、中票以及公司债等多层次的融资渠道,及时有效地配合公司内部整合及对外投资等各项资金安排活动;在财务管理团队建设上,加强外派财务管理人员的培养与考核,发挥外派财务人员在集团管控中的积极作用。

 (5)利用总部搬迁契机,强化职能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2015年,公司总部继生产工厂搬迁后,也将整体迁入现代化的丽珠工业园区,在保证搬迁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也将积极配合政府推进三旧改造项目工作,公司职能总部将以此为契机,在公司“简政放权优化,危机管控加强”的总体管理方针下,公司总部各部门仍将以“简政放权、分工负责、提高效率、服务一线”作为未来一年的工作总指导,继续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加强职能管理。

 公司总部必须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股东、员工和社会责任的综合平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根本观点,真正做到服务员工、服务一线、服务市场、服务客户。

 五、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上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据此,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上述2项会计准则。

 公司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的变化对本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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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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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保国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5-1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集团大厦二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参会董事10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计算,预计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约为29,572,185.2元,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约为88,716,555.6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其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6万元。若因业务需要,请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livzon.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livzon.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等20家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拾陆亿伍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美元肆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人民币)的授信融资。

 同意公司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及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16家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拾贰亿伍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美元柒仟玖佰万元整或等值外币(人民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理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子公司(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9,651.66万元)的7.57%,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其他关联方(蓝宝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81.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9,651.66万元)的1.78%%,无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朱保国先生、邱庆丰先生、钟山先生及陶德胜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总金额为人民币33,270,107.56元的各项资产损失(指呆账、存货及固定资产报废等)予以核销。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交易,核销金额未达到报股东大会审批条件,不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事宜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实际薪酬领取如下:

 陶德胜先生薪酬为96.70万元,杨代宏先生薪酬为86.62万元,傅道田先生薪酬为66.10万元,徐国祥先生薪酬为91.42万元,陆文岐先生薪酬为82.16万元,司燕霞女士薪酬为61.46万元,杨亮先生薪酬为29.59万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包括薪金、津贴及实物补贴、社保、公积金及其他。

 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陶德胜先生、杨代宏先生、傅道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5-1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集团大厦二楼会议室,应参会监事3人,实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总金额为人民币33,270,107.56元的各项资产损失(指呆账、存货及固定资产报废等)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交易,核销金额未达到报股东大会审批条件,不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5-1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名称及担保金额:

 1、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1,188.75万元;

 2、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463.40万元;

 3、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未有除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2、上述担保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73,652.15万元(外币贷款担保金额根据USD100=CNY615.85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730,260.51万元)的比例约为37.47%,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9,651.66万元)的比例约为74.03%,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24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丽珠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为以下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下述银行申请的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

 注:1、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试剂公司”)另一股东——珠海正禾有限公司(持有试剂公司股权49%)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试剂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2、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单抗公司”)另一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单抗公司49%股权)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单抗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上述担保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73,652.15万元(外币贷款担保金额根据USD100=CNY615.85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730,260.51万元)的比例约为37.47%,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9,651.66万元)的比例约为74.03%,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成立于1989年,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是公司重要的化学药制剂生产基地,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点: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4.50亿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生物制品、生化试剂、医药中间体、保健食品、基因工程产品、化工原料、化妆品(以上项目按粤20110261药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不得生产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末,总资产21.64亿元,总负债8.54亿元,净资产13.10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7亿元,净利润1.42亿元。

 (二)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公司持有其51%股权,是公司重要的诊断试剂类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点: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0.46亿元

 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具体按粤20110266号执行,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4日);体外诊断试剂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8日);三类及二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核素设备;二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输血器具除外)的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2月22日);体外诊断试剂(特殊管理诊断试剂除外)的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5月24日);按珠外经贸生字[2003] 92号文经营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的租赁。

 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末,总资产4.70亿元,总负债1.68亿元,净资产3.02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3亿元,净利润0.86亿元。

 (三)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是公司重要的药品销售公司,主要负责公司部分制剂类药品和原料药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点: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0.60亿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中西药制剂及原料、医药中间体等商品的销售(包括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末,总资产1.28亿元,总负债0.53亿元,净资产0.74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8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四)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持有其51%股权,是公司重要的药品研发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究、开发,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点: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5.00亿元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究、开发。

 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末,总资产3.15亿元,总负债0.22亿元,净资产2.92亿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45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述授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期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因公司仅持有试剂公司51%股权,试剂公司另一股东——珠海正禾有限公司(持有试剂公司股权49%)已出具相关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对试剂公司的担保提供上述开证额度49%的反担保,担保期限至该额度到期日止。

 3、因公司仅持有单抗公司51%股权,单抗公司另一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单抗公司49%股权)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对单抗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4、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有关上述担保事宜的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85.71百万元,占公司2014年年末总资产比例为5.28%、占归属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0.43%,无逾期担保,无对除子公司以外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5-1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5年度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包括采购商品、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办公资产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预计公司2015年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及其子公司(同一关联人,以下简称“健康元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9,651.66万元)的7.57%。2014年10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2014 年-2016 年三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上述预计金额未超协议约定金额,不续再报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宝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81.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9,651.66万元)的1.78%,无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经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审议后一致通过(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经营管理层审议通过,预计于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关联方201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000万元、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350.00万元。

 201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171.36万元,其中,与健康元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3,825.42万,与蓝宝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45.94万元,均未超出预计金额。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海滨制药”)系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的合资经营企业,控股股东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健康元”)。

 注册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盐路2003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税务登记号:深税登字:440301618855174

 公司经营范围:粉针剂(含青霉素类),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2)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海滨制药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73,965.82万元,净资产39,230.40万元,201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761.91万元,净利润5,987.03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滨制药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同属健康元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海滨制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珠海健康元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健康元生物”)系经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健康元。

 注册住所:珠海市桂花北路108号丽珠集团2栋1单元二层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

 税务登记号:440402757880871

 (2)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健康元生物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636.84万元,净资产-549.80万元,201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2万元,净利润-536.09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健康元生物与本公司同属健康元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珠海健康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健康药业”)系经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健康元。

 注册住所:珠海市红旗镇虹晖一路8号423号

 注册资本:7,317万元港币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税务登记号:粤地税字:440401617498910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生产和销售(胶囊、片剂、颗粒剂、袋泡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7月4日);生产和销售自产的胶囊剂、颗粒剂、中药饮片(含净制、切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以上生产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在国内自行采购生产自产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

 (2)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健康药业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8,608.18万元,净资产11,103.73万元,201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84.48万元,净利润592.37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健康药业与本公司同属健康元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珠海健康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焦作健康元”)系经焦作市商务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健康元。

 注册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万方工业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税务登记号:豫地税焦字:410804775129520

 公司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医用中间体、食品添加剂(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结冷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焦作健康元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70,610.82万元,净资产85,201.43万元,201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613.81万元,净利润5,713.28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焦作健康元与本公司同属健康元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焦作健康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健康元系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股份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380,其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郎山路 17 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583.5892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税务登记号:深税登字:440301618874367

 公司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发(不含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研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月4日止;《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9日止);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8月20日止)。

 (2)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健康元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208,431.44万元,净资产435,306.59万元,201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1,790.62万元,净利润68,380.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423.88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健康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健康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深圳太太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深圳太太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太太基因”)系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健康元。

 注册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工业区太太药业工业大厦三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税务登记号:深国税登字:44030173383333

 公司经营范围:人类疾病特异基因的筛选;基因工程药物及诊断试剂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械批发;体外诊断试剂〔特殊管理诊断试剂除外〕??

 (2)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太太基因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5,305.14万元,净资产5,186.87万元,201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7.59万元,净利润-119.83万元。

 太太基因与本公司同属健康元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太太基因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蓝宝公司”)系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合资企业,控股股东为加拿大奥贝泰克公司。

 注册住所:清远市人民一路

 注册资本:美元853万元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税务登记号:441801618064102

 公司经营范围:生化类原料药

 (2)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蓝宝公司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2,202.88万元,总负债2,327.88万元,净资产9,875.00万元,201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09.60万元,净利润1,574.67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健康元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蓝宝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8、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乡海滨”)系经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海滨。

 注册住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东街坊

 注册资本:2,000万

 法定代表人:谢友国

 税务登记号:豫国税新高字:410700764894542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培南系列医药中间体,销售自产产品及贸易。(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2)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新乡海滨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4,509.56万元,总负债7,701.13万元,净资产16,808.43万元,2014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659.42万元,净利润470.37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健康元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新乡海滨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015年1-2月份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及2015年全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金额均不含税,2、采购商品以入库为准,销售商品以开票为准。

 2、关联交易签约情况:公司与健康元于2014年9月5日签订了有关关联/连交易框架性协议。未来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各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

 3、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及其子公司(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9,651.66万元)的7.57%。2014年10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2014 年-2016 年三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上述预计金额未超协议约定金额。

 4、预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蓝宝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81.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9,651.66万元)的1.78%,无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也是丽珠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需要实施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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