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2014年,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运行缓中趋稳,经济结构调整逐见成效,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均增速放缓,其中采矿业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原煤、钢材、水泥等工业产品产量增长速度均有所下降。受宏观经济影响,民爆行业生产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或出现负增长,主要原材料价格延续小幅下降趋势。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经济环境和业务转型升级的严峻任务,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与工作目标,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安全和谐发展不动摇,坚持“外延扩张、内涵做实”不动摇,坚持“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方向不动摇,稳步发展民爆生产、重点拓展爆破工程服务、积极开展爆炸深加工业务。采取积极措施克服区域市场需求下滑、新疆反恐形势严峻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主营业务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255.09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7.40%;实现利润总额29,890.33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3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92.59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39.83%;实现每股收益0.4056元,比上一年度下降40.09%。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02,52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4,347.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02%;每股净资产为6.3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47%。

 二、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及对比

 ■

 2、主要指标变化分析:

 ①本期营业收入179,255.09万元,同比下降7.40%,原因是:新疆地区受反恐形势影响,市场需求量下降,炸药销售量下降;

 ②本期销售费用15,967.40万元,同比增加5.64%;销售费用比率8.91%,同比增加1.10%,原因是:本期境外销售以及子公司跨省销售业务增加,此类业务的高额运输费随之增加,另外,产品运价率较高的子公司四川绵竹和河南华通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运输成本相应增加;

 ③本期管理费用34,469.21万元,同比增加10.44%;管理费用比率19.23%,同比增加3.11%,原因是:本期刚性薪酬费用增加,奥斯汀技术协助费以及培训费用摊销增加;

 ④本期财务费用3,848.21万元,同比增加56.92%;财务费用比率2.15%,同比增加0.88%,原因是:去年8月份公司发行期融资券4.5亿元导致付息债务增加所致;

 ⑤本期资产减值损失2,859.34万元,同比增加42.10%,原因是:本期计提了1,838.4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⑥本期末总资产402,521.89万元,较年初增加0.33%;

 其中:应收票据期末数为7,947.61万元,比年初增加30.81%,原因是:本年度票据回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数为3,329.65万元,比年初数下降64.07%,原因是: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对部分预付款项往来根据款项性质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2,995.25万元,比年初下降71.24%,原因是: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对部分预付款项往来根据款项性质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②上年末对南京理工科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9,940.86万元,本期已完成工商变更,转入长期股权投资;

 ⑦本期末总负债99,539.68万元,较年初下降6.83%;

 其中:应交税费期末数为3,763.75万元,比年初减少37.92%,原因是:①本年度爆破业务量下降,营业税下降;②利润总额下降,所得税费用下降所致;

 应付股利期末数为1,477.12万元,比年初增加128,738.02%,原因是:本期新增应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9,460.44万元,比年初增加43.71%,原因是:本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为30,845.73万元,比年初减少32.90%,原因是:母公司7月份发行了第二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同时8月份按期偿付了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4.79亿元;

 ⑧本期经营性现金净流量37,486.56万元,同比增加111.25%,原因是:本期购买商品及保证金支付等付现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⑨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23.2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391.63万元,原因是:报告期新增并购公司购买日的原有资金转入增加10,936.01万元,去年同期支付南京理工科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款9,940.86万元;

 ⑩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08.7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2,280.85万元,原因是:①本期银行借款、短融发行规模下降,净现金流比去年同期减少41,975.49万元;②本期母公司因增加利润分红,以及到期一次性短融利息支付等因素,分配股利、偿付利息付现比去年同期增加7,110.51万元。

 三、2015年总体经营策略和思路

 坚持“外延扩张、内涵做实”不动摇,坚持“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方向不动摇。稳步发展民爆生产,重点拓展爆破工程服务,积极开展爆炸深加工业务,审时度势,围绕既定战略,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各项工作。

 1.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步伐

 继续加大与国内外优势企业的合作力度,重点向矿山服务一体化方向转型。坚持以调整产品结构和生产方式为基础,以提高爆破业务和拓展服务功能为着力点,以价值链整合为核心,打造最具竞争力的集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国内一流新型矿山服务商。

 2.进一步大力推行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全员参与安全文化建设,逐步推进“精﹒慎”的安全文化理念,构建“公司推动、部门负责、全员参与、认真落实”的安全文化氛围,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创新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公司的安全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进一步加大“两化融合”力度

 公司将会继续完善民爆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加大安全信息化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集成信息平台的数据挖掘以及爆破业务信息化建设,为公司集团化管控提供助力,为行业信息化发展做出贡献。

 4、技术创新方面

 秉承“以技术与保障安全、以创新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推进民爆生产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实现民爆生产工房内少(无)人化生产。广泛吸收先进的外部科研成果,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自身实力和竞争力。

 5、爆破服务方面

 公司将大中型矿山爆破工程项目开拓作为工作重点,努力通过与资源性或工程总包型央企战略合作,获取矿山爆破服务项目,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爆破工程业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爆破服务品牌建设,扩大行业影响力;继续推动爆破公司矿山工程总包资质和爆破资质的申办、保级升级,扩大业务范围和级别,延伸产业链,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强奥斯汀技术的沉淀转化和应用,推广应用露天和地下现场混装炸药技术,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建立爆破业务关键人才特别是项目经理人才的培养体系,建设培训基地;推进爆破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加强集团化管控质量。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理工科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南京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校办产业总公司签订《关于南京理工科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以201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南理工科化公司增资人民币9940.86万元,占其增资扩股后的55%股权(其中人民币3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6273.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3年末完成本次增资。公司成为南理工科化公司控股股东,2014年初完成工商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忠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15年3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冯忠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张大亮先生、杨棉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255.09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7.40%;实现利润总额29,890.33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3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92.59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39.83%;实现每股收益0.4056元,比上一年度下降40.0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1,925,922.6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为176,203,394.06元),减去2014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620,339.41元,减去2014年分红160,043,798.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4,951,209.37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84,985,644.03元),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9,212,994.19元 (其中母公司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524,900.28元 )。

 根据公司的经营和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确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1)拟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8,285,4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79,228,473.20元人民币。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96,427.08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2)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8,285,49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398,285,496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96,570,992股。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201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已有贷款)的银行授信。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冯忠波先生、吴子富先生、喻波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冯忠波先生、吴子富先生、喻波先生、赵智勇先生、赵海涛先生、赵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生校先生、张大亮先生、杨棉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棉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同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进行反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忠波先生:中国国籍,男,197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设备动力部部长、截止阀事业部部长、本部工厂总经理、集团常务副总裁;曾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冯忠波先生现为本公司股东-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子富先生:中国国籍,男,1966年10月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遂昌县财税局科长、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历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喻波先生:中国国籍,男,1970年10月出生,澳大利亚北领地大学工商管理(MBA)。曾任上海华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智勇先生:中国国籍,男,1976年3月出生,1993年—1996年任浙江诸暨绢纺织厂财务科会计;1996年—1999年任浙江富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1999年至今,历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课长、杭州民泽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等职务,兼浙江盾安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长,系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赵智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海涛先生:中国国籍,男,197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哈密雪峰三岭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部部长、总经助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赵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磊先生:中国国籍,男,197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项目经理、华立集团战略发展部项目经理、中天建设集团投资事业部高级业务主管、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经理。现任盾安控股集团董事会秘书,持有本公司股票期权245,000股,限制性股票105,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生校先生:中国国籍,男,1962年0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87 年 7月杭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至今在绍兴文理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2004年被聘为教授。现任绍兴文理学院教授,绍兴文理学院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心连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取得资格文件,上交所01195)

 张大亮先生:男,1963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市场学会理事,浙江大学营销管理研究所副所长。主持与参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课题、省市及企业横向课题研究等二十多项课题的研究,专长研究领域为市场营销、客户关系管理、产权激励机制研究和企业组织与管理。兼任浙江申达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格林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取得资格文件,深交所02285)

 杨棉之先生:男,1969年7月出生,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主任,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兼任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取得资格文件,上交所02855)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孔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255.09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7.40%;实现利润总额29,890.33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3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92.59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39.83%;实现每股收益0.4056元,比上一年度下降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1,925,922.6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为176,203,394.06元),减去2014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620,339.41元,减去2014年分红160,043,798.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4,951,209.37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84,985,644.03元),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9,212,994.19元 (其中母公司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524,900.28元 )。

 根据公司的经营和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确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1)拟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8,285,4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79,228,473.20元人民币。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96,427.08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2) 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8,285,49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398,285,496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96,570,992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详见登载于2014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登载于2015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监事会提名景文博先生、蒙群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原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李孔啟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向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声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监事简历

 李孔啟先生:中国国籍,男,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安徽省宁国江南化工厂安全员、安保科长,安徽省宁国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保科长、生产科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安徽省马鞍山江南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孔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景文博先生:中国国籍,男,197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内蒙古久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景文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蒙群英女士:中国国籍,女,197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东莞鸿图制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杭州下沙恒升化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盾安控股集团化工事业部人力资源经理、江南化工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现任江南化工综合管理部行政经理。蒙群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雪峰”)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交易事项。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盾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下称“安徽盾安”)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与安庆市向科爆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安庆向科”)之间会发生销售商品交易事项。安庆向科为本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分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浙江盾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盾安供应链”)之间发生了采购商品交易事项。由于盾安供应链法人代表姚新泉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冯忠波先生、吴子富先生、喻波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1、预计2015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2、2015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2015年3月24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如下(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1、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翠泉路东一巷246号

 注册资本:24,7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地爆器材回收利用。一般经营项目:化工生产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销售,停车场;房屋租赁;装卸;劳务管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新疆雪峰3,200万股股份,占新疆雪峰股份总数的12.955%。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疆雪峰总资产为人民币174,696.3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6,958.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9,616.4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687.40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同时本公司董事长冯忠波先生为新疆雪峰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新疆雪峰为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新疆雪峰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较好。

 2、安庆市向科爆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关

 注册资本:408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智勇

 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凭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经营经)。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石料加工与销售;煤炭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中金立华工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立华”)出资人民币208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安徽盾安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向科爆破总资产为人民币3,55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02.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6.25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冯忠波先生为中金立华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相关规定,中金立华为公司关联方。又安庆向科为中金立华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安庆向科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安庆向科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较好。

 3、浙江盾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239号17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新泉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焊接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一般劳保用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安装维修(除电力设施承装修),五金工具维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设备技术、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多媒体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楼宇智能化技术;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1,463.00万元,总负债为36,188.47万元,净资产为15,274.5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725.4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供应链董事长姚新泉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相关规定,盾安供应链为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盾安供应链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较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构成对前述相关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其对公司会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会计报表列示增加“递延收益”科目,将原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项下的“递延收益”单独列示,并相应调整“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金融工具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1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日下午15:00-17:00(星期四)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冯忠波先生、独立董事杨棉之先生、财务负责人王敦福先生、董事会秘书赵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1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4日(周二)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7日(周二)

 6、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1.1关于选举冯忠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2 关于选举吴子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3关于选举喻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4关于选举赵智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5关于选举赵海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6关于选举赵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1关于选举李生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2.2关于选举张大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2.3关于选举杨棉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景文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蒙群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其中: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9和议案10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具体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楼,邮政编码:230022,传真:0551-65862577。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26;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26;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议案9.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9.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10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既可用所属类别的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票应分别投向所属类别的候选人。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 至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时后登陆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圆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楼

 邮政编码:230022

 特此通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赞成打“√”符号、反对打“×”符号、弃权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打二个以上符号,视为废票)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江南化工(00222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1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孔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李孔啟先生简历

 李孔啟先生:中国国籍,男,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安徽省宁国江南化工厂安全员、安保科长,安徽省宁国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保科长、生产科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安徽省马鞍山江南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孔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