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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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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联系人:杜蕾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五)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31层

 负责人:崔炳全

 联系人:邓继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31层

 电话:010-58698899

 传真:010-58699666

 邮政编码:100022

 (六)公司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总经理: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8888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联系人:王梓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500

 邮政编码:100032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账号:4000010229200147938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58400217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含义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与评级展望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煤炭生产和销售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无烟煤品质优良、与主要客户关系稳定、区位优势明显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煤炭行业景气度下滑,收购的非洲煤业公司股价下跌导致公司资本公积减少,无烟煤销售面临出口下滑和汇率波动风险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总体将保持平稳。大公对昊华能源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正面:

 1、公司本部所在京西煤田是国内五大无烟煤生产基地之一,其生产的无烟煤属优质稀缺煤种,在无烟煤市场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

 2、2012年内蒙古高家梁煤矿二期工程完工,公司煤炭产能和产量进一步提高;

 3、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本部地处北京西部,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矿区交通便利;

 4、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效率较高,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关注:

 1、我国煤炭消费需求增速放缓,短期内对煤炭行业形成一定冲击,2012年以来公司利润总额明显下滑;

 2、作为我国最大的无烟煤出口企业,公司面临出口下滑及汇率波动风险;

 3、非洲煤业股价的波动使公司面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资本公积减少的风险;

 4、煤炭生产属高危行业,公司面临突发安全事故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大公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大公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评级公司网站(www.dagongcredit.com)予以公告,并抄送监管部门、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发行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二、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获得很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很强。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取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52.00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为33.20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一期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成功发行5亿元“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1京昊华CP01),起息日为2011年4月1日,到期日为2012年4月1日。该短期融资券已按期兑付。

 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成功发行5亿元“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2京昊华CP001),起息日为2012年8月27日,到期日为2013年8月27日。该短期融资券已按期兑付。

 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成功发行5亿元“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3京昊华CP001),起息日为2013年11月8日,到期日为2014年11月8日,该短期融资券目前尚在存续期,待偿还本金为5亿元。

 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成功发行5亿元“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4 京昊华CP001),起息日为2014年6月26日,到期日为2015年6月26日,该短期融资券目前尚在存续期,待偿还本金为5亿元。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以30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累计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30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6.08%,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40%。

 首期债券以发行规模15亿元计,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5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8.04%,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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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一)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的基本情况

 2002年12月31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2]24 号)批准,由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原“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首都钢铁总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791.079万元。京煤集团以三个煤矿和两个分公司等经营性净资产共计33,501.66万元出资,按65%的折股比例认购21,776.079万股,占昊华能源总股本的91.5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首都钢铁总公司和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现金方式各出资1,000万元,同比例折为650万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2.7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现金方式出资100万元,同比例折为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2、发行人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本变动情况

 2006年6月30日,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82,089,210元转增注册资本,按2005年12月31日各股东所持股份为基数,每10股转增3.45042股,注册资本增至32,000万元。

 2007年12月17日,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新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投入公司15,120万元,认购价格为每股6.30元,其中2,400万元为新增股本,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4,400万元。

 3、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2010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78号《关于核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发行后股本增至45,4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5,400万元。

 4、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2011年5月2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45,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2.0264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9,998,560.00元。

 2012年5月25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999,998,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9,998,272.00元。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199,998,27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三)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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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以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营机制,同时发行人建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保障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发行人具体组织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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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的主要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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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截至2014年6月30日,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62.30%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名称: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合年

 成立日期:1948年1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制造、加工水煤浆、燃料油、煤制品、火工品、铸件、金刚石纳米级超细粉及制品、精细化工制品、橡塑制品、机械制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木材制品、医疗器械、食品、饮料、鞋帽;销售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成品油;汽车维修;铁路托运;汽车货运;住宿;餐饮;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等。

 截至2014年6月30日,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518.06亿元、负债总额为359.0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9.01亿元。2014年1-6月,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9.8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98亿元。

 (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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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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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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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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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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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在股东单位外的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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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

 1、董事

 耿养谋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台煤矿采掘五段技术员、副段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北京矿务局副局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至今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付合年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三厂党委副书记、书记,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人事部部长,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年7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阚兴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安山煤矿技术员、副段长、段长、矿长助理、总工程师、副矿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研究发展部部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2年12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伟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政工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台煤矿技术员、副段长、段长、矿长助理、安监站站长,木城涧煤矿副矿长、矿长,2006年1月任木城涧煤矿党委书记,2009年8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

 于福国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矿务局黑土港煤矿、王平村煤矿技术员,北京矿务局生产处科员、科长,长沟峪煤矿总工程师、矿长,2006年12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沟峪煤矿党委书记,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3年9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关杰先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7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科研处科员、生产处科长、副处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研究发展部副部长,2002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2009年7月至2009年8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鲍霞女士: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2002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2年9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李永进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首钢北钢公司计划处副处长,首钢经营部项目计划处副处长,首都钢铁总公司经营部副部长、实业发展部副部长、集团管理部副部长。现任首都钢铁总公司资本运营部党委书记兼部长。2002年12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仲民先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平朔煤炭工业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10月至今,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1年5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汪文刚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矿产进出口公司氟石部副经理、水泥部经理,中国五矿宁波贸易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宁波保税区公司总经理,韩国五矿株式会社理事兼原料部部长,中国矿产有限公司煤炭产品部总经理,现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煤炭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田会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勘察设计大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管理工程教授、国家注册法律顾问、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采矿工程师。历任煤炭部沈阳设计研究院处长、技术副院长;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集团)董事、副院长;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中国人寿国寿安全保险公司董事长;中煤国际华宇公司董事长;煤炭工业规划设计院院长;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外部监事等。现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煤炭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煤炭工业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理事,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埃森哲咨询顾问。2013年11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钧平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美国密歇根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美国西北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华润集团管理顾问。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经营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北京经济学总会理事,经济科学杂志编委。2009年7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圣怀先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宣传部干部,北京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院教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委员等。现任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09年7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有红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工商大学科技处处长、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兼职研究员,哈尔滨商业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色股份、中国医药、重庆实业独立董事。2009年7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淮秀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基本建设经济教研室主任、投资经济系副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经济系主任、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投资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建设部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世界银行国内专家顾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内专家顾问,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顾问。2006年4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王建昌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0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矿务局王平村煤矿技术员、副段长,总工办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2011年5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骆玉凤女士: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河北省栾城县审计局审计员,北京矿务局大台煤矿纪委副科长,北京矿务局木城涧煤矿财务科副科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审计师、资本运营部产权事务室主任、内审委员会执行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审计内控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专职监事。现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3年9月起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姬阳瑞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煤科总院经济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煤科总院安评中心副主任,煤科总院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煤科总院经营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2011年3月起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国际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薛志宏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牡丹江第一机床厂技术员,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分析师、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投研部、市场开发部经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13年6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李宏伟先生:会计学硕士、大学学历、会计师。200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副部长。2010年6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常宝才先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7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安山煤矿机电科工人、副科长、科长,木城涧煤矿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2002年12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德怀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杨坨煤矿技术员、副段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木城涧煤矿副矿长,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研发部部长,大安山煤矿矿长,2006年12月任大安山煤矿党委书记。2010年10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相啸宇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木城涧煤矿技术员、副段长、段长、安监站副站长、副坑长、安全副矿长、台井井长、矿长、党委书记。2012年9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娄英杰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大台煤矿技术员、副段长、支部书记、材料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木城涧煤矿木坑副坑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器材处办公室主任、企管科科长,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出口贸易部部长、运销部部长。2012年9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代富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器材处科员、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大安山煤矿党委书记。2012年9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植胜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木城涧煤矿技术员、千坑工程师室副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2012年9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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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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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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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4年1-6月

 2014年1-6月昊华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介绍

 (一)发行人业务概况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开采、洗选原煤;制造、加工、销售煤制品;一般经营项目:电力开发,能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引进、技术培训。

 发行人以煤炭的生产及销售作为主营业务,以洁净、环保、优质的“京局洁”牌无烟煤作为主导产品,确立了“科学提升、加速扩张、创新发展”的发展战略和“坐稳京西、做大京外、做成海外”的实现方式。在强化煤炭生产及销售主业的同时,发行人积极拓展铁路运输等相关产业链,不断推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结构合理、相关多元、主业突出的产业发展格局,并逐步实现海外扩张。

 (二)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2011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板块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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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煤炭销售收入和铁路运输收入两部分构成,其中煤炭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近三年及一期一直保持在90%以上。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1-6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95,070.63万元、693,313.19万元、727,411.56万元及286,848.89万元;分别实现营业利润177,301.97万元、122,854.04万元、66,799.14万元及9,899.67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31,608.18万元、92,764.73万元、53,068.08万元及8,342.68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主营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

 1、煤炭销售

 虽然煤炭目前仍是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资源,但近年来随着经济整体增速放缓,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价格不断走低。在此背景下,发行人通过适当增加产销量、精煤销量等措施弥补价格低迷对收入的不利影响,近三年及一期煤炭销售收入总体保持稳定并略有上升。2011-2013年度及2014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煤炭销售收入689,725.29万元、684,730.59万元、711,089.27万元及265,977.80万元。

 (1)发行人煤矿资源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发行人矿井资源储量和产能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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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京西矿区由三个煤矿组成,分别为木城涧煤矿、大安山煤矿和长沟峪煤矿,共建有四处矿井。截至2014年6月末,公司京西矿区可采储量22,696.20万吨,核定总产能520万吨/年。京西矿区所在的京西煤田是国内五大无烟煤生产基地之一,公司所属的三个煤矿四个矿井均出产优质无烟煤,其生产的“京局洁”牌无烟煤于2000年9月21日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登记。作为优质无烟煤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具有特低硫、低磷、低氮、中低灰分、低挥发分、高发热量的特点,产品特别适用于冶金行业的烧结工艺,具有不可替代性,“京局洁”无烟煤已在国内外知名冶金企业中享有盛誉。

 在稳定京西矿区煤炭生产规模的同时,公司积极寻找外埠资源。随着内蒙古高家梁煤矿产能的释放,2013年以来公司煤炭产量进一步提高。高家梁煤矿可采储量55,059.03万吨,核定产能600万吨/年,所产煤种为低灰、低硫、发热量高的不粘煤与长焰煤,主要用于电力行业,是优质的动力煤种。

 另外,公司通过加快推进京外和海外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扩展后备资源,红庆梁煤矿、巴彦淖项目和非洲煤业公司是公司未来产能提升的主要增长点。红庆梁井田位于规划建设的国家大型煤炭基地鄂尔多斯塔然高勒矿区,矿区面积48.58平方公里,规划产能600万吨/年,预计2015年建成投产;巴彦淖项目已取得先期配置2亿吨煤炭资源、预配置8亿吨煤炭资源的文件;非洲煤业公司3个在产矿总资源量为9.03亿吨,11个探矿权估算总资源量为79.56亿吨,公司通过认购非洲煤业公司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间接拥有了南非的优质煤炭资源。

 (2)发行人煤炭生产销售情况

 2011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公司煤炭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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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京西矿区以出产稀缺优质无烟煤闻名,高家梁煤矿生产的长焰煤,则是优质动力煤。近三年,公司原煤产量稳定增长,2011-2013年及2014年1-6月,公司原煤产量分别为877.11万吨、1,030.87万吨、1,160.06万吨、585.90万吨。

 在近年来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的不利情况下,公司煤炭销售保持了相对良好的态势,2011-2013年及2014年1-6月,公司煤炭销量分别为1,094.50万吨、1,358.31万吨、1,662.98万吨及741.71万吨,近年来,公司煤炭销售量大于产量,主要系对外采购无烟煤用于出口销售所致。公司外购无烟煤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无烟煤市场需求较大,公司自身所产无烟煤供不应求,通过外购无烟煤,将其与自产无烟煤进行配煤销售,从而满足客户对特殊煤种的需求。外购煤购入后与自产煤一并入库进行配煤销售,统一核算煤炭售价。

 2011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公司煤炭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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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3年及2014年1-6月,国内煤炭销量在公司煤炭销量中占比分别为81.77%、86.70%、89.96%和88.09%,国内煤炭销售收入分别为44.64亿元、48.55亿元、55.47亿元和19.71亿元,总体保持稳步增长。国内煤炭销售方面,公司采用直销方式,其中冶金类重点用户由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负责直接销售,其他重点用户由公司的销售子公司负责销售,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行使市场区域管理权。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重点客户包括中铁五总能源有限公司、首都钢铁总公司和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国内销售煤炭主要为自产无烟煤,而两个销售子公司国内销售煤炭主要为外购煤炭。子公司的销售模式为:通过自身销售渠道联系购买方,参考市场价格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协议,协定销售金额及运输费用。销售子公司从购买方收取100%预付煤炭购买款及全额运输费用后,向项目公司或供应商购买煤炭,再运至购买方交货。由于采购成本及运输费用较高,销售子公司利润率较低。

 2011-2013年及2014年1-6月,公司煤炭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24.33亿元、19.92亿元、15.64亿元和6.89亿元。近年来,受国际市场煤炭需求疲软影响,公司煤炭出口量和出口价格均出现下降,公司煤炭出口销售收入有所下降。煤炭出口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通过拥有国家特许煤炭出口专营权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出口完成。作为我国最大的无烟煤出口企业,公司煤炭出口量占本部无烟煤产量的40%左右。代理公司向公司按出口商品离岸价收汇日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的1%-2%收取委托代理费。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日本和韩国,其中包括日本新日铁和韩国浦项制铁等。

 (3)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发行人一直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问题。公司建立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奖惩、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完善安全生产内控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公司设置了安全监察部,专门负责安全监察与检查工作。近三年及一期,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公司所属各矿进行的安全检查未发现重大以上安全隐患和较大以上危险源。公司每月对危险源和隐患均进行排查,没有国家规定的较大以上危险源及隐患。发行人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市、旗两级煤炭局、鄂尔多斯煤矿监察分局以及安监局对公司各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历次检查都符合相关标准,无安全检查处分记录。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因工亡事故受到罚款、纪律处分等处理。公司2011年实现原煤生产百万吨工亡率为0,千人负伤率大幅降低的历史性突破,达到了北京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好水平;2012年原煤生产百万吨工亡率为0.194,低于同期全国煤炭行业百万吨工亡率的平均水平;2013年公司工亡2人,百万吨工亡率降至0.167;2014年1-6月,公司工亡3人,百万吨工亡率为0.52。

 环境保护方面,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及首都地区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在煤矿采、掘、储、装、运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环境,切实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矿区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无环保事故发生,未受过环保处罚。京西四个矿井均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2013年以来,发行人根据环保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活动的通知》(环发[2013]55号)的相关要求,开展了多项环境管理及自查工作,确保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保障周边环境符合环保要求。

 2、 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业务为发行人2013年新增业务,目前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小。该业务主要为东铜公司铁路运输业务,东铜铁路专用线2013年开通了万吨列车,全年共发运煤炭346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36.80万元;2014年1-6月,东铜铁路专线共发运煤炭220.59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72.37万元。虽然与前期试运行期间相比,2013年以来东铜铁路发运量和收入都有所增加,但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尤其是鄂尔多斯当地煤矿开工不足的影响,发运量仍然相对不足。

 公司铁路运输业务的基本流程是:客户签订协议后预缴运费并申请运输车皮,车皮到达后装车并开运单,根据运单发送货物列车,给客户开发票后完成运输任务。

 未来,东铜铁路将不断地提高运量,扩大销售半径,发挥铁路运输大宗商品的作用,既满足更多用户的要求,也符合国家大宗商品依赖铁路的要求。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其中2014年1-6月数据来自于公司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3年度数据来自已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2012年度数据来自已披露的2012年度财务报告;2011年度数据来自已披露的2011年度财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6月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半年度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发行人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12]第11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2年底,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原利安达大连分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及其业务全部划归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包括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国浩审字[2013]第608A00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第250100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公司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4年1-6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并根据上述数据进行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

 二、本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1、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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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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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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