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东大会通过聘任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上海新梅年报编制向前推进
□本报记者 万晶

 □本报记者 万晶

 

 3月23日,上海新梅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聘任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尽管反对票和弃权票约占25%的比例,但上海新梅终于确定了财务审计机构,意味着之前悬而未决的2014年年报编制工作向前推进了一步。

 续聘原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上海新梅确定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资料显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上海新梅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已完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经上海新梅董事会决议,拟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在2014年6月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由于开南系与兴盛集团控股权争斗,8项议案中有6项未获通过,其中即包括否决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5年2月4日,上海新梅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工作函,提醒上海新梅和全体董事,妥善做好2014年度年报编制的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确定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根据《上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的,中国证监会将立即立案稽查。

 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统计表决结果时,上海新梅未将上海开南账户组所持股份计入。公司认为,王斌忠及上海开南账户组尚未提供任何监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能够证明其已改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文件,王斌忠及《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其控制的上海开南账户组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公司股票行使表决权。

 “开南系”此前曾提出聘请德勤华永会计事务所为上海新梅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但被董事会否决。

 上海新梅已预约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2014年年报。

 双方诉讼剑拔弩张

 上海新梅1月底披露2014年预亏2500万元~4500万元。由于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为负值,上海新梅很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与此同时,上海开南账户组,虽然被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却增持上海新梅至16.53%,远超过兴盛集团,双方对于上海新梅控制权的争夺剑拔弩张。

 3月12日,兴盛集团通过上海新梅公告“征集股东授权提起集体诉讼的申明”,要求判定举牌方违规行为发生日之后继续买卖上海新梅股票的民事行为无效。据介绍,兴盛集团已经聘请上海国浩律师事务所依法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定被告违规行为发生日之后继续买卖上海新梅股票的民事行为无效,并请求将被告违规持股收益1.7亿元判令赔偿给上市公司。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3月5日正式立案。

 开南系的六家公司也发出倡议书,号召中小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积极参与投票,同时向中小股东征集授权,针对上海新梅董监高违反勤勉尽责义务、大股东兴盛集团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利用关联交易等涉嫌侵害公司资产及全体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