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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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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5-03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19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3月25日(周三)。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9号文核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68万股,于2012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7,468.00万股。

 2012年8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12年6月30日总股本17,46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6股,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873.4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期间,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7,948.80万股。

 2013年5月21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7,94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192.32万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55,897.60万股。

 2014年12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8,473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64,370.60万股。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43,70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75,8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涂善忠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25日(周三);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涂善忠1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3%,其中98,800,000股已经进行了质押。

 涂善忠为公司董事长,在任期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普邦园林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普邦园林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普邦园林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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