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安汽车”(股票代码:000625)因重大事项自2015年3月9日起停牌。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0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安汽车” 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深证成份指数编制方案修订
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2015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深证成份指数编制方案实施重要修订的公告》,深证成份指数(指数代码:399001)将进行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并于2015年5月20日正式实施。本次方案修订将指数样本股数量扩大到500只,指数代码、指数简称及选样规则保持不变。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10月22日成立,标的指数为深证成份指数。根据深证成份指数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拟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等相关安排,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以及二级市场交易不受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或登陆网站www.swsmu.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