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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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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3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侯毅先生于2015年3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7%。本次减持后侯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起至今,除本次减持外,侯毅先生未曾买卖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侯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3、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2010年1月22日至2013年1月22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2013年1月21日侯毅先生追加股定锁定承诺,将其所持有的11,800万股在原锁定期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期12个月(即2013年1月22至2014年1月22日止)。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侯毅先生于2013年12月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

 本次减持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4、侯毅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侯毅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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