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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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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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关于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投资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6号文注册,已于2015年3月9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年3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提前于2015年3月24日结束。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刊登在2015年 3月6日《证券日报》上的《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