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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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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14年是公司战略调整和业务转型的收官之年。报告期内,在面对生产经营环境不佳、资金链紧张等多重压力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坚决深入推进战略转型和业务转型,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出售资产及收购兼并,为提升公司核心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沥青业务剥离方案,于4月底完成了沥青业务资产从母公司转移到子公司的业务重组方案,于5月底完成了广州路翔100%股权的转让,并于6月下旬将西安路翔100%股权、重庆路翔100%股权、北京路翔100%股权打包转让给广州路翔,基本完成了沥青资产和相关业务的退出计划。

 锂业行业前景日渐明朗,报告期内锂精矿产品价格同比上涨,公司对行业前景持续看好。但因为矿山扩产项目征地问题推进不理想,导致其生产在冬歇期结束后尚未复工。报告期内,融达锂业的主要工作是根据甘孜州政府的指示进行扩产项目建设方案的优化和调整,并积极配合甘孜州政府和康定县政府与当地村民沟通征地有关工作。

 为完善公司锂产业链,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以现金1.69亿元向时代投资和陶广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东莞德瑞65%股权,东莞德瑞已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收购东莞德瑞使公司新进入锂电池设备制造行业,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5,668,899.32元,同比减少41.23%;利润总额-103,377,085.32元,同比减少81.24%;净利润-77,783,485.39元,同比减少3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61,627.44元,同比减少52.77%。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899,781,724.98元,比上年末减少21.69%;负债总额586,328,793.25元,比上年末减少2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1,584,414.13元,比上年末减少22.69%。

 (二)2015年度经营计划

 1、经营方针和发展思路

 2015年公司将按照“成为卓越的能源材料与能源装备产业控股集团”的愿景,尽快完成股票非公开发行,积极推动锂矿复工复产,适时推进锂盐深加工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东莞德瑞能源装备研制与服务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利用上市公司和股东平台积极拓展新业务,包括投资、融资及贸易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扭亏为盈,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并整合人力资源体系,优化用人机制,吸纳、培养优秀的经营管理、研发和营销团队,切实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具体经营目标及计划

 下述经营发展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015年,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尽快消除退市风险。随着沥青业务退出计划基本实施完毕,未来发展将更坚定明确锂业业务发展方向和锂电装备研发制造方向。融达锂业力争在2015年第二季度复工、第三季度复产,实现锂精矿产销2万吨的目标;东莞德瑞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会稳定上升。为消除退市风险,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盈利能力,2015年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锂矿采选及扩产

 公司将在巩固2014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和推进政府部门主导的融达锂业扩产征地协调工作,并完成扩产建设方案的优化,力争在2015年第二季度复工、第三季度实现复产,并完成矿山45万吨/年的技改工作,当年实现锂精矿2万吨的生产和销售目标。

 (2)锂盐深加工

 在融达锂业复产前,路翔锂业的主要工作是做好与甘眉工业园区的协调工作,并落实用地相关工作;同时,尽快组织完成2.2万吨锂盐项目的可研报告。在融达锂业复产后,公司将适时启动锂盐项目实质性建设工作。

 (3)锂电设备制造

 东莞德瑞2015年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主推其达到国际首创和领先地位的全自动化成机,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并适当延伸锂电装备产品线,完成新产品的开发,为公司未来发展持续贡献良好的业绩

 (4)积极开展新业务,寻找新的利润来源

 为进一步理顺经营管理,公司在2015年对架构进行了重新调整,公司已经成立了投资贸易中心和融资部,积极利用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平台优势和及协同作用,开展投资、融资和贸易等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5)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降低财务费用

 201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向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和陶广以14.63元/股的价格发行总计31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45,35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负债将大大降低,财务费用也将随之大幅下降,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七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具体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四项具体准则(以上统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公司会计政策相应进行了变更,主要涉及以上新会计准则,对公司2013年及2014年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减少4家,2014年6月起,公司不再合并广州路翔;2014年7月起,公司不再合并西安路翔、重庆路翔和北京路翔。因注销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减少1家,2015年1月起,公司不再合并上海路翔。因收购资产导致合并范围增加2家,2014年7月起,公司增加合并东莞德瑞和其子公司宁德德瑞。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同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有效表决票6票。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陆续颁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未落实相关规则的情形。《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82,461,627.4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以下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公司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离任独立董事苏晋中女士和现任独立董事白华先生、袁泉女士分别提交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秘书陈新华女士提交了2014年度履职报告。

 上述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4年度向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发放相应的薪酬,并同意公司按照前述人员实际领取的薪酬数据在《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承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载有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内容与同时报送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文稿一致。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5年3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独立董事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公司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已经到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更新至2014年12月31日);同时,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下午14:00,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 2014 年 1 月至今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七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具体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四项具体准则(以上统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是按照财政部自2006年2月15日起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具体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

 (1)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①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②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资产负债表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至递延收益,公司追溯调整了合并报表数据,具体调整项如下:

 ■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仅改变公司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分类,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损失,该项调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除上述影响外,其余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执行日之前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变更出具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依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相关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陆续颁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4月1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给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上述待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7按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只须按普通决议的方式通过。

 上述待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3、议案1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2015年3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 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23

 登记传真:020-38289867

 登记邮箱:lxgfdmb@163.com

 3、登记时间:2015年4月8日—4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以下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2

 2、投票简称:路翔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路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包括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9日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先在“深交所服务密码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密码。投资者在“深交所服务密码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投资者通过深交所服务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的,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操作如下:

 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1.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5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服务密码具体操作如下:

 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2.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1或等于1的整数。申报服务密码挂失的,可以在申报5分钟后成功注销,注销后投资者可以重新申领。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人:何成坤、陈新华

 联系电话:020-38289069

 传 真:020-38289867

 联系邮箱:lxgfdmb@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 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23

 六、备查文件

 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姓名/单位名称)出席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方式同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罗彬先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陈新华女士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陆续颁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因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亏损,不符合《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现金分红的条件,故拟订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公司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订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公司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已经到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更新至2014年12月31日);同时,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关于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德瑞

 2014年度业绩承诺达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6月18日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陶广就以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德瑞”)65%股权事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承诺东莞德瑞在2014年6-12月份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604.69万元,东莞德瑞6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对应的盈利预测数为1043.05万元。如标的资产在业绩补偿期间内每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上述当期盈利预测净利润数,则甲方(即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和陶广)将按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盈利数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现金。甲方接到乙方(即公司)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补偿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5]G15001170033号《关于对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东莞德瑞2014年6-12月份实现净利润为1875.33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为38.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的净利润为1836.98万元。东莞德瑞65%股权对应的2014年6-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的净利润为1,194.04万元,超过了业绩承诺金额。

 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及陶广关于东莞德瑞65%股权2014年6-12月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上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5]G15001170033号《关于对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吕向阳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新华女士、公司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冯达先生、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负责人张晓丽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3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路翔股份”变更为“*ST路翔”,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由于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路翔股份”变更为“*ST路翔”;

 3、股票代码仍为“002192”;

 4、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复牌;

 5、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976,768.91元,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61,627.44元。由于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于2013年度、2014年度出现连续亏损,主要是受公司深入推进战略调整和业务转型,实施沥青业务退出计划和锂矿尚未复产等因素影响;再加上公司资本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高,财务费用高企不下,共同导致经营业绩不理想。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将会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努力实现2015年度“扭亏为盈”,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1、锂矿采选及扩产

 公司将在巩固2014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和推进政府部门主导的融达锂业扩产征地协调工作,并完成扩产建设方案的优化,力争在2015年第二季度复工、第三季度实现复产,并完成矿山45万吨/年的技改工作、当年实现锂精矿2万吨的生产和销售目标。

 2、锂盐深加工

 在融达锂业复产前,路翔锂业的主要工作是做好与甘眉工业园区的协调工作,并落实用地相关工作;同时,尽快组织完成2.2万吨锂盐项目的可研报告。在融达锂业复产后,公司将适时启动锂盐项目实质性建设工作。

 3、锂电设备制造

 东莞德瑞2015年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主推其达到国际首创和领先地位的全自动化成机,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并适当延伸锂电装备产品线,完成新产品的开发;开始研发汽车装备,为进入汽车装备制造领域做好技术、供应商和客户等资源的准备,为公司未来发展持续贡献良好的业绩。

 4、积极开展新业务,寻找新的利润来源

 为进一步理顺经营管理,公司在2015年对架构进行了重新调整,公司已经成立了投资贸易中心和融资部,将利用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平台优势及协同作用,积极开展投资、融资和贸易等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5、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降低财务费用

 201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向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和陶广以14.63元/股的价格发行总计31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45,35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负债将大大降低,财务费用也将随之大幅下降,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若业绩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陈新华、何成坤

 电话:020-38289069

 传真:020-3828986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04-05单元

 邮政编码:510623

 电子邮箱:lxgfdmb@163.com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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