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5-02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155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审核意见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相关问题

 1、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约15亿元,主要是由于:(1)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的外埠商业子公司不再纳入其合并范围;(2)受医保控费、各地基药使用政策、招标政策等行业政策影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收入下降;(3)受新版GSP认证影响,公司部分商业客户业务量下降,影响公司销量;(4)公司所属工业企业实施新版GMP认证,造成公司个别产品产能不足。

 请说明:(1)“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的外埠商业子公司不再纳入其合并范围”中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具体时间、原因、内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情况。(2)上述“外埠商业子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包括不限于对公司收入、成本、毛利率、净利润及现金流的影响。(3)公司控股子公司处置上述“外埠商业子公司”丧失控制权的确认时点及依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4)说明上述其他三个原因分别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

 回复: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的外埠商业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报表的具体时间、原因、内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情况:

 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外埠商业子公司为:

 ■

 其中:安徽三精万春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于2013年6月28日增资,而三精制药放弃本次增资行为,持股比例被稀释为12%,三精制药不对其具有实质性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公司2013年1-6月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到三精制药2013年的合并利润表;2013年12月25日,三精制药将持有的哈药集团三精新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公司2013年1-11月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到三精制药2013年的合并利润表。

 本报告期,三精制药按《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以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基准,将公司持有的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三精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哈药三精医药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因此上述三家公司本报告期不再纳入三精制药合并范围。三家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如下表:

 ■

 根据我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已就上述股权处置事项履行了经理办公会等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进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标准。

 (2)上述“外埠商业子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包括不限于对公司收入、成本、毛利率、净利润及现金流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外埠商业子公司2013年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外埠商业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对2014年报表的具体影响为:收入减少81,491.91万元,成本减少78,145.39万元,毛利率减少4.11%,净利润增加178.3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3,811.91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处置上述“外埠商业子公司”丧失控制权的确认时点及依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如果母公司因处置股权或其他原因失去了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不再能够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表明母公司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应从处置日(即丧失控制权日)开始,不再将其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哈药股份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公司同期及本期因全额转让、无偿赠予被投资单位股权,以及因被投资单位增资稀释了三精制药公司持股比例,使三精制药公司丧失了对外埠子公司控制权,并从处置日开始不再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其中:全额转让和无偿赠予股权属因处置股权丧失控制权情形;因被投资单位增资稀释了股权比例属因其他原因丧失控制权情形。处置上述子公司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依据及会计处理如下:

 安徽三精万春医药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被稀释持股比例,不具有实质性控制,丧失控制权,2013年7月转为权益法核算;哈药集团三精新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于2013年12月25日全部转让,丧失控制权,股权转让损益计入2013年度投资收益。

 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三精医药有限公司和陕西哈药三精医药有限公司分别因转让、赠予股权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为2014年1月1日。股权转让或处置协议约定:以公司享有的上述三家子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份额确认转让或赠予的金额。2014年1月1日起因丧失控制权,不再将上述三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股权转让损益计入2014年度投资收益;股权赠予损益计入2014年度营业外支出。

 (4)说明上述其他三个原因分别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

 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下降或部分产品销售收入的下降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无法准确测算各个影响因素对收入的具体影响程度。上述其他三个原因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的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客户开展新版GSP认证的影响:公司部分商业大客户主要集中在2014年下半年开展新版GSP认证工作,商业客户为了加强其新版GSP认证一次性通过率,减少了进货和出货量,从而导致公司对这些商业客户的整体销售收入有所下滑。

 2)行业政策影响:受各地招标政策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在某些省区未中标,导致了区域市场的产品销量下滑;受各地基药使用政策的影响,公司部分非基药产品在基层医疗机构销量下滑。

 3)实施新版GMP改造影响。2014年为公司实施新版GMP认证的较集中期,涉及产品的产量出现了同比下降。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弥补因实施新版GMP造成的产能下降问题,公司采取了相关产品提前储备等措施,但仍有个别产品产量下降使销售收入受到了短期影响。

 二、关于公司行业经营模式的相关问题

 1、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4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67.21%,请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医药行业的经营模式及实际经营情况,说明上述变化的具体原因。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实现2.4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6.5%,主要是由于:

 1)公司上年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仅为1.6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为公司近年来的业绩低谷。由于同比基数较低,客观上造成同比增幅较大;

 2)近年来,受基药招标、抗生素限用限价、OTC市场终端拦截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增长放缓。报告期内,公司适应政策和市场变化,优化广告投放策略,积极进行营销模式变革,销售费用较同期下降26.58%。

 金额单位:万元

 ■

 公司进行营销变革的相关具体措施如下:

 ①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广告营销策略,统一规范终端形象,统筹所属企业广告资源,科学调配广告发布时段及区域布局,优化广告品种,丰富广告形式,突出了公司整体形象的宣传,公司广告费用较同期下降29.35%。

 ②整合营销资源,深耕终端,打造“专营网络建设”营销模式。由仅仅依靠一级客户的单一模式向构建二级分销网络,延伸终端销售触角,加强终端管控的立体分销模式转换。

 ③强化精细化招商,提升临床产品覆盖率。推动临床品种的营销覆盖由高端医院向县、乡终端医院延伸,通过精细化招商、学术化推广深入挖掘空白市场。

 ④深挖品种潜力,成立单产品策略委员会。为全面掌握产品生产及销售信息,更加准确的细分市场及定位,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及产品的利润贡献率,公司成立了单产品策略委员会。从产品生产源头开始,深入分析成本、销售、竞品等产品相关环节,制定了针对性的市场营销策略。

 (2)由于本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比同期减少1,372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综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及非经常性损益下降因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2.2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7.21%。

 金额单位:万元

 ■

 2、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亿多元,下降26.58%,但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仅下降8.75%。请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营销模式说明销售费用下降与营业收入下降不匹配的原因。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适应政策和市场变化,积极进行营销变革,主动进行营销模式调整。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相比,公司销售费用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1)报告期内,公司广告费用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调整广告营销策略,统一规范终端形象,统筹所属企业广告资源,科学调配广告发布时段及区域布局,优化广告品种,丰富广告形式,突出了公司整体形象的宣传,实现了公司品牌的带动性效应;(2)报告期内,公司减少销售中间环节的投入,同时,更加注重产品策划、加大精细化招商。通过上述措施,公司销售费用下降的同时,并未对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3、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内累计获得11个产品注册批文和28件授权专利,有效推动了企业降本增效和利润提升。请具体说明上述11个产品批文涉及到的产品,28件授权专利涉及到的专利,及上述产品批文和授权专利对公司发展的具体影响。

 回复:

 根据公司年报,“2014年公司累计获得11个产品注册批文和28件授权专利,组织开展了37项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有效推动了企业降本增效和利润提升”。

 (1)报告期内获批新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获得了消化系统用药——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及原料药、维生素及微量元素补充剂等共11个新产品注册批文,其中,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为国家3.1类新药。公司2014年度获批的新产品增加了公司产品储备、丰富了公司相关产品系列,进一步拓展了公司发展空间。

 (2)报告期内获批专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获得了5项中药类授权专利、5项生物药类授权专利、18项化药类授权专利等共28项授权专利。上述授权专利的获得使公司相关产品在受到专利保护的同时,加大了公司在产品招标销售工作中的竞争优势,提升了公司相应产品的技术含量。

 4、根据年报,公司主要产品中西药的毛利率减少0.49%,其他产品毛利率增加1.31%。请说明公司主要产品中抗生素所占的比例,并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医药行业限价、降价等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西药毛利率变动不大的原因。

 回复:

 2014年,公司抗生素产品(不含原料药)销售收入22.45亿元,约占公司西药销售收入的18.63%。

 公司2013年和2014年西药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4.11%和23.62%,2014年西药毛利率同比减少0.49%。报告期内,公司西药毛利率变动不大,主要是由于:

 1)受基药招标、抗生素限用限价等政策因素影响,公司抗生素业务板块近年来利润出现下滑,面对这种局面,公司积极应对政策和市场变化,目前抗生素业务板块盈利已基本稳定。

 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产品中含抗生素的主要上市公司)对自身产品结构采取了不同的分类口径,公司无法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西药产品毛利率数据,但从整体变动趋势来看,可比上市公司近期产品毛利率均相对稳定。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全产品毛利率数据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由于部分医药上市公司2014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上表所列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产品中含抗生素的主要上市公司)的最近几期毛利率数据。

 2)2014年新一轮招标进度慢于预期, 包括基药和非基药在内, 2014年招标的省份只有9个, 分别是山东、吉林、宁夏、甘肃、广东、湖北、上海、海南和安徽,其他未招标省份延续上期招标价格。此外,招标方式从唯低价中标转向更加重视质量,招标降价压力有所缓解,从公司产品中标价格来看,部分地区部分品种的中标价较上一期招标有提高(如下表所示)。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整体比较稳定。

 ■

 3)国家放开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打开了市场上用量较大的廉价普药产品的提价空间,公司顺应行业政策,积极开展了相关低价药产品的提价工作,提高了相应产品的毛利率。公司重点产品中,实施提价的部分低价药产品如下:

 ■

 5、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内库存商品账面余额约为21.9亿元,跌价准备为1.16亿元。请按库龄列举库存商品的具体账面余额,并结合医药行业限价、降价等政策,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回复:

 本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是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等因素,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直接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估计售价充分考虑了医药行业政策对产品价格的影响);期末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按照一贯执行的会计政策对期末库存商品余额21.9亿元进行了减值测试,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期末库存商品发生过期、霉变等实质损失,因此按每项库存商品的未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分摊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测算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16亿元,计提的跌价准备占期末库存商品比为5.3%,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充分。

 三、关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问题

 1、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7.4亿元,较上期期末减少35.34%。请分别列示前5名应收票据单位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各单位应收票据数额及账龄;并列出期末到期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应收票据的明细、期限及到期日。

 回复:

 (1)公司应收票据前5名单位为本公司药品的经销商及终端医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期末应收票据前5名的应收票据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

 (2)公司期末到期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应收票据的明细、期限及到期日如下:

 金额单位:元

 ■

 2、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近26.3亿元。请分别列示前5名收款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各收款方应收票据数额、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

 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前5名客户为医保结算中心及终端医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账龄均在1年以内,且按照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5%比例已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前5名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

 4、根据年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第一名往来款共计2000万,第五名往来款共计500万。请说明上述款项发生的原因,付款方是否为关联人、是否应当履行决策程序、是否应当进行临时公告。

 回复:

 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第一名和第五名均为与本公司发生往来业务的客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其中第一名为黑龙江省哈大齐核心示范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金额2000万元,为预付哈药集团研究院建设项目工程款;第五名为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500万元,为预付采购保证金。

 根据我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款项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内部管理决策程序,决策形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未达到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及进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标准。

 5、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约为9.44亿元。请说明上述款项发生的原因,收款方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应当履行决策程序、是否应当进行临时公告。

 回复:

 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9.44亿元,其构成为(1)单位间业务往来款8.35亿元,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待结算款,包括应付工程款、设备款;应付广告费、运输费、仓储费;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2)与个人的业务往来款0.33亿元,主要形成原因为待结算运输保证金及欠付业务员的差旅费等;(3)其他往来款0.76亿元,主要为公司欠付的水费、电费、破损补偿、暂估工程款等款项。

 金额单位:元

 ■

 其中,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3,996万元,已在年报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中进行披露。

 金额单位:元

 ■

 以上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中,其他应付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款项37,358,123.13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应付哈药集团的股利23,811,289.80元,其余为三精制药应付哈药集团委托贷款利息。根据我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事项均未达到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及进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标准。

 6、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二十一条的披露要求,补充披露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分析。

 回复:

 报告期内,我公司主要子公司有4家,具体分析如下:

 (1)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药品制造及销售行业,注册资本为57,989万元,我公司持有其74.82%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医药制造、医药经销;按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保健品的生产;生产饮料;生产蔬菜制品。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药品咨询、保健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品的制造;工业旅游。报告期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8,173万元,较期初下降11.43%;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09,279万元,较期初下降1.75%;营业收入173,8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2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6.69%,主要原因为:1)三精制药主导产品营销模式调整及定价方式发生变化,受此影响其主导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外埠商业子公司相应的营业收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销售费用下降,主要原因为其对销售费用的管控力度加强以及营业收入变化带来的销售费用同步变化;3)管理费用下降,主要系本期外埠商业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三精制药本身进行有效费用控制所致;4)投资收益较上年亏损减少幅度较大。

 (2)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医药销售行业,注册资本为2亿元,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购销化学药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一般经营项目:经销化妆品。由分支机构经营的项目:购销日用化学品、健身器材、摄影器材、保健食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疫苗、麻黄素类、咖啡因等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诊断药品、体外诊断试剂、消毒剂、贵细药材、预包装膨化食品、饮料、水、取得QS认证的预包装调味品、糕点、彩扩放大、摄影摄像、影像制作、礼服租售、婚庆服务,收购农副产品,加工调味料(固态)。报告期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58,117万元,较期初增长9.95%;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3,678万元,较期初增长21.41%;营业收入727,1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4%。

 (3)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医药制造行业,注册资本为18,607万元,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依据《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培养基生产、销售;从事医疗器械及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报告期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7,729万元,较期初增长23.27%;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025万元,较期初增长31.89%;营业收入85,2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1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0%。

 (4)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医药销售行业,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我公司持有其86.66%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销售保健食品(有效期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新政策实施之日自动失效)。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日用百货、Ⅰ类医疗器械(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报告期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646万元,较期初降低33.59%;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3,351万元,较期初降低189%;营业收入202,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1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43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4.65%。哈药集团营销公司主要定位于销售本公司的工业产品,报告期内受市场增速放缓、终端拦截严重等不利因素影响,该公司产品市场销售受阻。同时,为开拓市场,加强渠道管控力度,该公司采取组合式营销手段,加大了终端开发费用投入,因此该公司报告期暂时处于亏损状况。

 7、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年减少8.75%,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期外埠商业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二十一条-(一)主营业务分析——收入及成本的披露要求,补充披露上年度同口径的收入数据;如无法取得,应当说明原因。

 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650,891万元,同期为1,809,193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的外埠商业子公司扣除合并抵消后,纳入到同期合并利润表中的收入为81,492万元,剔除这一因素,同期营业收入1,727,701万元。

 四、关于财务会计处理相关问题

 1、根据年报,公司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437%,主要为本期待抵扣税金增加所致。请说明本期待抵扣税金增加导致的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具体数额,并说明本期待抵扣税金与期末存货及期末采购的固定资产的勾稽关系。

 回复: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上期增加,主要由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根据其余额性质在资产负债表进行重分类列示。对于预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待抵扣金额,根据其流动性,由应交税费借方调入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本期待抵扣税金包括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营改增待抵扣税金及预交企业所得税,待抵扣税金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本期待抵扣税金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固定资产发生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86,480,958.28元所致。期末存货中原材料账面余额为688,616,313.30元,库存商品账面余额2,194,141,812.79元,期末采购固定资产4,408,751.32元。本期发生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占原材余额、库存商品余额和期末采购固定资产合计的比例为3%。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5-02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155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5.09亿元,同比下降8.75%,主要是由于:1)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的外埠商业子公司不再纳入其合并范围。公司同期实现营业收入 180.92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精制药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外埠商业子公司扣除合并抵消后,纳入到公司同期合并利润表中的收入为81,492万元,剔除这一因素,同期营业收入172.77亿元;2)受医保控费、各地基药使用政策、招标政策等行业政策影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收入下降;3)受新版GSP认证影响,公司部分商业客户业务量下降,影响公司销量;4)公司所属工业企业实施新版GMP认证,造成公司个别产品产能不足。

 (五)投资状况分析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药品制造及销售行业,注册资本为57,989万元,我公司持有其74.82%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医药制造、医药经销;按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保健品的生产;生产饮料;生产蔬菜制品。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药品咨询、保健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品的制造;工业旅游。报告期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8,173万元,较期初下降11.43%;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09,279万元,较期初下降1.75%;营业收入173,8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2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6.69%,主要原因为:1)三精制药主导产品营销模式调整及定价方式发生变化,受此影响其主导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外埠商业子公司相应的营业收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销售费用下降,主要原因为其对销售费用的管控力度加强以及营业收入变化带来的销售费用同步变化;3)管理费用下降,主要系本期外埠商业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三精制药本身进行有效费用控制所致;4)投资收益较上年亏损减少幅度较大。

 (2)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医药销售行业,注册资本为2亿元,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购销化学药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一般经营项目:经销化妆品。由分支机构经营的项目:购销日用化学品、健身器材、摄影器材、保健食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疫苗、麻黄素类、咖啡因等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诊断药品、体外诊断试剂、消毒剂、贵细药材、预包装膨化食品、饮料、水、取得QS认证的预包装调味品、糕点、彩扩放大、摄影摄像、影像制作、礼服租售、婚庆服务,收购农副产品,加工调味料(固态)。报告期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58,117万元,较期初增长9.95%;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3,678万元,较期初增长21.41%;营业收入727,1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4%。

 (3)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医药制造行业,注册资本为18,607万元,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依据《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培养基生产、销售;从事医疗器械及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报告期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7,729万元,较期初增长23.27%;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025万元,较期初增长31.89%;营业收入85,2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1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0%。

 (4)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医药销售行业,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我公司持有其86.66%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销售保健食品(有效期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新政策实施之日自动失效)。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日用百货、Ⅰ类医疗器械(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报告期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646万元,较期初降低33.59%;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3,351万元,较期初降低189%;营业收入202,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1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43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4.65%。哈药集团营销公司主要定位于销售本公司的工业产品,报告期内受市场增速放缓、终端拦截严重等不利因素影响,该公司产品市场销售受阻。同时,为开拓市场,加强渠道管控力度,该公司采取组合式营销手段,加大了终端开发费用投入,因此该公司报告期暂时处于亏损状况。

 补充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