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5年3月1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282,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0000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不送股。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5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282,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243,282,67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91,939,213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3月26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3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3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3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
六、股本变动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82,288,113 | 33.82 | | | 16,457,622 | | 16,457,622 | 98,745,735 | 33.82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29,026,058 | 11.93 | | | 5,805,211 | | 5,805,211 | 34,831,269 | 11.93 |
高管锁定股 | 53,262,055 | 21.89 | | | 10,652,411 | | 10,652,411 | 63,914,466 | 21.89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60,994,565 | 66.18 | | | 32,198,913 | | 32,198,913 | 193,193,478 | 66.18 |
其他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243,282,678 | 100.00 | | | 48,656,535 | | 48,656,535 | 291,939,213 | 100.00 |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91,939,213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49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咨询联系人:陈新
咨询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九、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