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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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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7日-2015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5:00至2015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如董事长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6,529,561,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8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6,186,438,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444%;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343,12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4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国信香港201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的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29,456,2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10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变更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的临时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529,557,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支毅、王永强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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