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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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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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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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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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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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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最大的独立发电公司之一,主要经营以火力发电为主的发电业务。2014年度,公司紧紧围绕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理念,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抓落实为主线,巩固发电优势地位,加快调优业务结构,全面提升公司形象,努力开创公司科学发展新局面。

 于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52.12亿元,同比减少34.5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7.98亿元,同比减少47.1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3,024.31亿元,同比增加2.59%;资产负债率完成79.13%,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

 1、发电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分布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辽宁省、甘肃省、江苏省、浙江省、云南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江西省、宁夏自治区、青海省、四川省及西藏自治区。

 ① 电力生产安全稳定。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完成发电量约1,888.44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约1.58%;累计完成上网电量约1,786.36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约1.54%;机组利用小时累计完成4,701小时,同比降低281小时;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运营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完成93.70%,同比升高1.93%。

 ② 电源结构持续优化。于报告期内,新增装机容量2,754.39兆瓦。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装机容量约41,341.345兆瓦。其中,火电煤机31,480兆瓦,占76.15%;火电燃机2,890.8兆瓦,占6.99%;水电5,054.445兆瓦,占12.23%;风电1,726.1兆瓦,占4.17%;光伏发电190兆瓦,占0.46%。清洁及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比上年末增加3.51个百分点,电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③ 项目获核准,规模优势叠加。报告期内,本公司有7个电源项目合计2,796MW获得正式核准,具体包括:

 火电项目:河北蔚县发电厂2×600MW,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电厂五期2×660MW;

 风电项目:宁夏红寺堡一期100MW,辽宁大唐国际昌图三胜屯50MW,辽宁大唐国际阜新四方庙50MW,江西大唐国际寻乌乱罗嶂66MW;

 水电增容项目:重庆浩口水电增容10MW。

 ④ 节能减排持续深化。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供电煤耗309.27克/千瓦时,同比降低4.50克/千瓦时;发电厂用电率累计完成4.19%,同比降低0.08个百分点;脱硫设备投运率、脱硫综合效率分别累计完成99.96%和95.6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水、烟尘排放率分别为0.25克/千瓦时、0.36克/千瓦时、0.021千克/千瓦时、0.07克/千瓦时,同比分别下降26.47%、57.14%、44.74%、30.00%。于该年度,公司所属部分发电企业共计15台发电机组实施了脱硝改造工程。

 ⑤ 电力板块盈利能力突出。本公司电、热销售毛利率达到32.58%,同比增长1.52%;发电板块累计实现利润人民币124.22亿元,同比增加33.83%,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盈利的良好态势。

 2、煤化工及煤炭业务

 报告期内,由本公司控股建设的年产46万吨聚丙烯的多伦煤化工项目、年产4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克旗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4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锡林浩特矿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化肥公司按计划开展基建或生产活动,其中:

 ① 多伦煤化工项目:该项目三台气化炉先后达到历史最高有效气负荷,通过大修完成了设备全面治理,初步具备了长周期稳定运行条件。于报告期内,生产聚丙烯9.21万吨;生产甲醇38.71万吨;生产丙烯9.91万吨。

 ② 克旗煤制天然气项目:该项目年内成功进行了一系列大负荷试验取得良好效果,试验期间化工主装置产气能力达到了设计值。截止本报告期末,生产天然气3.54亿标方。

 ③ 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阜新煤制气项目一系列土建工程完成90%,设备安装完成95%,工艺管道安装完成89%,电气仪表安装完成70%,伴热管线、防腐保温完成60%。

 ④ 锡林浩特矿业公司:主要负责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其所开采煤炭主要作为公司化工项目的原料煤。报告期内,累计生产煤炭640.23万吨。

 ⑤ 呼伦贝尔化肥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尿素的生产与经营,该项目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投产。报告期内,累计生产尿素24.24万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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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新发布或新修订会计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表述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公允价值信息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4)《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及国家税务机关的稽查结果等,本公司对未确认有合同争议的探矿权、少确认的税费等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51,184千元、157,977千元)。

 本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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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上年合并范围基础上增加3户公司,共计142户,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分别是:康定国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大唐国际安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13

 债券代码:122244 债券简称:12大唐01

 2012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5年3月26日

 债券付息日:2015年3月27日

 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3年3月27日发行的2012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3月27日开始支付自2014年3月27日至2015年3月2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2012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大唐01(122244)

 3、发行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30亿元

 5、债券期限:10年期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11号核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1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9、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6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12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10%。每手“12大唐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1.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5年3月26日

 2、本次付息日:2015年3月27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大唐01”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再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请非居民企业收到税后利息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交《“12大唐01”债券付息事宜之QFII/RQFII情况表》(见附件一)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QFII/R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等签章后一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以专人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传真号码:010-8800868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邮政编码:100033。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向当地税务部门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如非居民企业未履行债券利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或纳税申报义务导致发行人无法完成代扣代缴,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非居民企业自行承担。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联系人:吕燕南

 联系电话:010-88008674

 传真:010-88008684

 2、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

 联系人:王帅帆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909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9日

 附件一:“12大唐01”付息事宜之QFII/RQFII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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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公司名称及签章:

 日期: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1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概述

 根据国家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及国家税务机关的稽查结果等,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据此追溯调整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及国家税务机关的稽查结果等,本公司对未确认有合同争议的探矿权、少确认的税费等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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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上表,本公司会计差错更正调增2014年期初资产总额约人民币146,022万元,调增期初负债总额约人民币217,295万元,调减期初所有者权益约人民币71,273万元;调减上年同期利润总额约人民币13,964万元,调减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人民币9,569万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的更正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2、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及国家税务机关的稽查结果等,对2014年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的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大唐发电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大唐发电第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会计师意见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1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十次监事会于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二层夏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3、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批准《关于发布2014年年报说明》;

 5、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2014年年度报告(包括年报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地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公司对整体层面的多个内、外部风险因素进行了评估,并对总体控制情况进行了差异分析,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公司发布《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及国家税务机关的稽查结果等,对2014年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6项决议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1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周刚董事、姜国华董事由于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吴静董事、赵洁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进行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核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79,836万元(“人民币”,下同)和176,742万元,本公司2014年度以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母公司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约为34,935万元。

 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10,037,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股息每股0.13元(含税),派发股息总额约为173,030万元。

 五、审议批准《201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票

 同意《201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董事及独立董事认为201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审议批准《关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审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做的《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于年内没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七、审议批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根据国家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及国家税务机关的稽查结果等,公司对2014年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共调增期初资产总额约146,022万元,调增期初负债总额约217,295万元,调减期初所有者权益约71,273万元。同时调减上年同期利润总额约13,964万元,调减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9,569万元。

 2、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批准《关于发布2014年年报的说明》,同意发布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年报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批准《关于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发布《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批准《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发布《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不超过各类别股份20%新股份权利的建议》,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如下权利:

 (1)提议在本决议案第(2)项的规定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会自本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利以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A股、H股股份,并做出或授予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利的要约、协议及安排;

 (2)公司董事会依据本决议案第(1)项的批准,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A股、H股股份,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的股份数分别不超过公司已发行在外的A股、H股股份数的20%;

 (3)在本决议案第(1)和(2)项的规定下,董事会可在该限额内,对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股份的数量作出决定;

 (4)董事会在本决议案第(1)、(2)及(3)项规定下,根据公司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新股份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并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一条做出适当修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公司董事会将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上述第二、三、四、九及十二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因暂不能确定2014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确定的时间及内容适时发出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公司代码:601991 公司简称:大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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