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愿就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东南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三)债券期限:7年期。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
(六)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七)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八)信用等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东南资产:指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常熟高新区/高新区:指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上限,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是国际上通行的债券销售形式。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签署的《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指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的《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常熟支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债权代理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指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指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华元民信:指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
控股股东/经济服务中心:指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
常熟发投公司:指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科发投公司:指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东飞仓储公司:指常熟东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宏兴建设公司:指常熟市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资工业园公司:指常熟日资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公司:指常熟东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财金〔2015〕45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于2014年2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发行;于2014年3月3日经股东会批准同意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熟东南开发区东南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陆晓棣
联系人:洪平
联系地址:常熟东南开发区东南大道1号
电话:0512-52579703
传真:0512-52576907
邮政编码:2155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翔、闫星星、宋志清、杨兴、李志成、张宁宁、彭子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电话:010-65608299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纪远亮、吴华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电话:010-88005083、010-88005040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阮洁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债券发行部
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廖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电话:010-63081064
传真:010-63081197
邮政编码:100031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系统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联系人:段东兴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五、发行人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詹从才
联系人:黄青芳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2层
电话:025-83312769
传真:025-83319371
邮政编码:210009
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4号伊泰大厦五层501室
法定代表人:陈景耀
联系人:原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4号伊泰大厦五层501室
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邮政编码:100082
七、发行人律师: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虞山北路7号
负责人:华元
联系人:张建良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虞山北路7号
电话:0512-52881148、52869822
传真:0512-52881148
邮政编码:215500
八、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营业场所: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
负责人:任德金
联系人:任德金
联系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
电话:0512-52828688
传真:0512-52820761
邮政编码:215500
九、债权代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营业场所:苏州市竹辉路258号
负责人:温金祥
联系人:蒋盛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258号
电话:0512-65193155
传真:0512-65186048
邮政编码:215006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东南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人民币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债券认购人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八、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十一、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5年3月25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5年3月26日。
十三、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5年3月26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止。
十四、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5年3月26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止。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最后五年本金随利息的支付一起兑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三、信用等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四、募集资金投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人民币,全部投向常熟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十五、税务提示: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申购配售办法请见发行前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认购办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卡或A 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其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协议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中信银行常熟支行作为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订《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同意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五个计息年度每年的应付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本金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住所:常熟东南开发区东南大道1号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陆晓棣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
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常熟市东南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由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集团和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共同出资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发行人主要负责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投资。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计106.05亿元,负债合计59.81亿元,净资产为46.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6.39 %。201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6.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4亿元。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根据《关于成立常熟市东南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决定》(常东管〔2002〕2号),发行人于2002年12月注册成立。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集团以货币出资2,250万元,持股比例75.00%;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750万元,持股比例25.00%。发行人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5年3月,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集团将其持有发行人75.00%的股权原价转让给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发行人25.00%的股权原价转让给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注册资本仍为3,000万元。
2005年9月,发行人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9,831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2,831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07年3月,发行人名称变更为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009年2月,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对发行人货币增资17,169万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亿元。
2011年4月,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对发行人货币增资1亿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亿元。
2011年12月,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对发行人货币增资4.6亿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6亿元。
2011年12月,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对发行人以8块土地使用权增资,评估价值26.90亿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0亿元。同月,根据常熟市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文件,因规划容积率出现调整,常熟市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和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最新规划容积率对增资的8块土地使用权进行了价值调整,原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由26.90亿元调整为13.97亿元,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对发行人补充货币增资4.5亿元,新增4块土地使用权增资5.17亿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7.76亿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仍为40亿元。
2012年5月,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对发行人货币增资2亿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2亿元。
以上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化均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的股东分别为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99.24%、0.76%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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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该中心系由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2003年4月依据常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并核定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2003〕19号)设立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30万元,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包括:为进驻开发区的企业提供各项服务;进区项目的报批、领证服务;进区项目建设、生产全过程服务;进区项目动态跟踪管理服务;与落户企业及相关部门的联络、协调服务。截至2013年末,经济服务中心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无被质押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系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常政复〔2000〕47号文件,由常熟市计划委员会、常熟市能源发展中心和常熟市经济信息管理中心于2001年2月共同出资设立的大型国有企业。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常熟发投公司现股东为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现注册资本774,075万元,主营服装交易市场租赁、保障性住房开发、粮油购销及金融四大业务,兼营电器制造及装备制造业务,并开展国有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截至2013年末,常熟发投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计195.23亿元,负债合计102.56亿元,净资产为92.6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2.53%;2013年度,常熟发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0.91亿元。截至2013年末,常熟发投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无被质押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三会一 层为结构的治理机制: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宜;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2)修改公司章程;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董事由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委派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1位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1名董事由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派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
(9)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会议赋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监事由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委派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1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会议决议的董事、总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6)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经理提起诉讼;
(7)股东会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4、高级管理层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组织结构示意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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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与下属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共5家,其中一级子公司4家,二级子公司1家。未纳入合并报表下属公司共6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下属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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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未纳入合并报表的下属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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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发行人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4人。
表-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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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陆晓棣,男,汉族,1962年生,江苏省常熟市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师范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常熟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常熟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常熟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现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姚丽英,女,汉族,1964年生,江苏省常熟市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常熟市王市镇镇长,常熟市海虞镇镇长,常熟市环保局局长,常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党委书记,常熟市梅李镇党委书记。现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蔡佩君,男,汉族,1969年生,江苏省常熟市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常熟市浒浦财政所所长,常熟市新港镇财政所所长,常熟市财政局公资科科长。现任常熟市财政局人事科科长、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4、朱燕,女,汉族,1979年生,江苏省常熟市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先后在苏州NB自然美化妆品公司和常熟华联商厦就职。现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副科长、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二)发行人监事
发行人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
表-发行人监事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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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志良,男,汉族,1973年生,江苏省常熟市人,硕士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常熟市莫城镇财政所预算会计、副所长,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审计科长。现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财务会计科科长、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姚凤兰,女,汉族,1975年生,江苏省常熟市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历任虞山镇粮食管理所科员,常熟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财务科会计,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经发局科长,现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科长、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3、沈志强,男,汉族,1982年生,江苏省常熟市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本科毕业后就职于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现任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
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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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姚丽英,个人简历详见发行人董事部分。
2、洪平,男,汉族,1976年生,江苏省常熟市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行政部经理。现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四)公务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有七人系公务员兼任。其中,陆晓棣系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发行人董事长,姚丽英系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蔡佩君系常熟市财政局人事科科长兼任发行人董事,朱燕系高新区党政办副科长兼任发行人职工董事,徐志良系高新区财政局财务会计科科长兼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姚凤兰系高新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科长兼任发行人监事,洪平系高新区财政局投融资科科长兼任发行人财务总监。上述七人兼职期间不在发行人领取薪水,不享受发行人任何经济待遇,兼职不兼薪。发行人主要领导成员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公务员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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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作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等职能,并为高新区内的企业提供劳务派遣,厂房、仓储的代建、租赁等多种服务。
常熟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处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紧临上海、苏州、无锡、南通等大中城市,已经成为江苏省重要的经济增长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在全国县(市)财政收入百强中连续多年排名前5位。常熟市轻重工业发展协调,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形成了良性互动,确立了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五大战略新兴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已形成“一个中心、两台整车、多级配套”的发展格局,丰田汽车研发中心是丰田公司在亚太最大的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6.89亿美元,2013年已建成;观致汽车是奇瑞公司与以色列集团合作的自主品牌汽车,项目总投资150亿元,2013年下半年已实现批量上市,一期规划年产乘用车15万辆,总规划年产乘用车45万辆;奇瑞捷豹路虎汽车项目总投资175亿元,2014年三季度整车下线,规划年产乘用车23万辆。围绕两台整车,已集聚近百家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商,产品包括核心动力总成及配件、汽车电子、内饰件、轮胎、车用千斤顶等。预计2015年,常熟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产值将达千亿级。常熟市传统产业目前正按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对纺织、服装、冶金机械、精细化工、造纸等五大传统行业进行升级改造,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加快做大做强。常熟市经济蓬勃发展,呈现出稳步高速的增长态势。2013年,常熟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80.31亿元,同比增长9.0%;财政总收入390.99亿元,同比增长12.8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58亿元,同比增长8.14%,在全国县(市、旗)财政收入百强中的排位为第4位。根据常熟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常熟市将继续发展造纸、能源、钢铁深加工和纺织等行业,同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集中资源推动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太阳能光伏、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五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支柱产业的壮大、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上海等地区的产业转移,将有力地推动常熟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未来,常熟市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财政实力将继续得到提升。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于2003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11年4月变更为现名。高新区位于长江三角洲核心区域,地处中国沿江经济带和沿海经济带黄金交汇处,拥有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高新区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双向并举,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战略,主动承接国内外先进产业和高端项目转移,基本形成以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高端电子信息和高技术服务业为主的特色产业,相关产业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区内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县级市中首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已与省内外30多所重点院校建立专业合作联盟机制,为高新区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保障。2013年,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0.91亿元,同比增长9.81%;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78.61亿元,同比增长22.0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28亿元,同比增长15.04%。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市化率以每年1.5%-2.2%的速度增长,截至2012年末,中国城镇人口比例达到了52.57%。城市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对我国GDP贡献率超过了70%。近年来,国家在保持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并引入竞争机制,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而我国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相对较低,主要面临着城市基础设施供需矛盾突出、设施供应能力不足、仍未摆脱短缺困境;设施供应和服务质量不高;投资缺口大,缺乏稳定、规范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经营机制转换尚未全面展开,市政公用行业效率低下等问题。
在未来10-20年间,我国城市人口将处于加速增长时期,对城市建设的需求将非常强烈,基础设施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国内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同时,由于经济稳定发展,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十二五”规划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作为城镇发展的重要目标,确定城镇化速度为每年0.8%,以总结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偏差,提高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道路。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未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主要发展方向为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重点,促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和城镇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常熟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截至2012年末,常熟市城市化率已达到72%。预计到2015年末,常熟市城市化率将超过80%。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优化城镇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成为常熟市城市化新的发展方向。常熟市开展专业专项规划,着力完善主城区规划编制体系,初步构建了“一城四片”的空间格局,逐步形成了“主城区—小城市—农村社区”三级城镇体系,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在此基础上,常熟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高标准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建设。截至2013年末,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累计开工460万平方米,其中2013年新开工162万平方米,累计安置3600户。全市农民集中居住率达到60.2%。同时,常熟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全力推进三环路快速化改建、227省道复线改建等工程,加快实施城区交通瓶颈、路灯节能等综合改造,积极筹备通港路快速化改造、沪通铁路、申张线航道等工程。
根据常熟市整体规划,未来常熟市将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进城镇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四规”融合。促进各专业规划有机衔接,加强与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万顷良田建设、“四个百万亩”上图落地等工作的结合。推动一批经济发达镇逐步发展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持续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建设,稳妥有序做好搬迁农民安置入住工作。同时,注重载体建设。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园和一批科技创新载体,确保完成“两年新增产业和创新载体各100万平方米”目标任务。突出“两区两园”主阵地作用,增强板块载体支撑,通过新建与盘活改造相结合,推进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医疗器械、新能源等特色产业园建设,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布局,加快形成“一镇一特色”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总体来看,常熟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三)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高新区不断加大园区配套建设投资,加强交通路网建设,同步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设施。目前,区内已建成“五纵五横”合计 100多公里的主次干道,实现与城区主干道 “无缝对接”。区内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人才公寓、文化水廊、娱乐休闲、国际学校等陆续投用,全面打造集生产、生活、创业、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化和谐新园区。
未来,高新区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商务配套,完备生活配套。完善基础设施,高新区继续高标准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启动4万平方米鑫杭工业标准厂房区建设,确保先进制造业中心(6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加快投用,满足投资企业入驻需求。健全商务配套,高新区将集中布置一批高品质商务写字楼、星级酒店、会展中心等高档商务设施等中高端商务配套设施,以及2-3家高层次商务会所、特色餐饮和会议中心。合理布局一批银行、证券交易等金融商务设施,打造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商业街区。完善生活配套,高新区将加大产业配套住宅区建设资金投入,着重推进8000平方米滨河街步行商业街、8000平方米银河苑配套用房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精品商业街、大型购物中心、美食街区等商业设施,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商业龙头企业和品牌旗舰店进驻。作为高新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载体,高新区在基础设施、商务配套、生活配套等方面的规划将为发行人进一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提供广阔的空间。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所在地财政收入
发行人地处的常熟市近年来发展迅速,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大幅攀升。2013年,常熟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80.31亿元,同比增长9.0%;财政总收入390.99亿元,同比增长12.8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58亿元,同比增长8.14%,在全国县(市、旗)财政收入百强中的排第4位。2013年,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0.91亿元,同比增长9.81%;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78.61亿元,同比增长22.0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28亿元,同比增长15.04%。作为常熟市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发行人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强有力的支持。
截至2012年末、2013年6月末和2013年末,常熟市人民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分别为104.08亿元、115.36亿元和112.5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分别为5.14亿元、5.96亿元和7.51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分别为81.67亿元、99.38亿元和103.13亿元。其中,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区域全口径债务率分别为62.73%、61.89%,均未超过100%。截至2014年9月末,常熟市人民政府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3.99亿元,区域全口径债务率78.88%,未超过100%。
表-常熟市2011年-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统计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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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地方综合财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
(2)全口径财政收入为按照财政部门统计口径计算的财政收入总计;
(3)数据来源:常熟市财政局。
表-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统计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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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地方综合财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
(2)全口径财政收入为按照财政部门统计口径计算的财政收入总计;
(3)数据来源: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1、发行人在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处于区域垄断地位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常熟市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熟日资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常熟东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是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还包括常熟市昆承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常熟市昆承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昆承湖旅游度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高新区内其余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发行人在高新区除却昆承湖旅游度假区的其他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处于区域垄断地位。考虑到基础设施行业的区域垄断性特点,发行人向高新区、常熟市以外开拓业务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2、发行人在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租赁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高新区内的房屋租赁业务主要包括职工宿舍、标准厂房的出租和写字楼等商业用房的出租,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常熟东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和常熟日资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职工宿舍、标准厂房出租方面,高新区管委会独家授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入区企业提供职工宿舍出租、过渡性厂房出租及厂房的长期出租服务,作为高新区吸引优质企业入驻的配套条件,具有区域垄断性。写字楼等商业用房出租方面,发行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有需求的企业及商家,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由于发行人为高新区实际控制的企业,可供出租的商业用房建设时间早,位置较好,较其余竞争者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发行人在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租赁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三)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独特的区位优势
发行人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地带,东倚上海,南连苏州,西邻无锡,北临南通,地区经济十分发达。所处的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常熟市南翼,苏州绕城公路北翼,周边有苏嘉杭高速、沪宁高速、204国道等多条国道,境内河道密布,直接连接长江、太湖和京杭大运河,北部紧临可停靠5万吨级船舶的常熟港,距苏州高铁北站、无锡硕放机场、上海虹桥机场(虹桥火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一小时以内车程,拥有极为便捷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区位优势明显。
2、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发行人的发展一直得到常熟市人民政府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2002年以来,常熟市人民政府向发行人无偿注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货币资金等共计1.28亿元。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常熟市人民政府对发行人投资合计0.32亿元,并为发行人提供包括融资担保在内的多种支持。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常熟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多次增资、给予政府补助和业务独家授权等多种方式增强发行人的营运能力和发展后劲。自发行人成立以来,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代表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发行人进行货币出资及货币增资合计14.04亿元,采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增资19.14亿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8.50亿元;2011-2013年,发行人三年合计获得常熟高新区财政局政府补助收入5.99亿元;此外,常熟高新区管委会独家授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常熟高新区范围内除却昆承湖旅游度假区之外其他区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3、区域垄断优势
发行人是高新区内除却昆承湖旅游度假区之外其余区域唯一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已明确未来仍将以发行人作为该区域内唯一的基础设施建设载体,稳步推进高新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在高新区内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领域的主导地位将进一步加强。
4、较强的主业拓展能力
发行人根据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需要,致力于完善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整体营商环境、人居环境以及各项配套服务。在此过程中,发行人经营业务领域不断扩张,逐步将公司业务延伸到商业地产、劳务派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领域,并凭借自身的综合实力逐步提升行业竞争力,由此稳步推进多元化经营。发行人较强的主业拓展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拓宽了空间,有助于发行人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房屋租赁业务(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这些业务具备自然垄断性,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由政府授权区域独家经营。发行人目前主要收入来源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房屋租赁收入,其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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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根据发行人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常熟东南开发区城市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发行人采取委托代建模式承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完工后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高新区财政局按照协议支付委托代建款。委托代建款包括工程造价和代建代管费两部分。代建代管费为工程造价基础上加成15%。委托代建款一年一付,支付期限不超过三年。委托代建款超出工程造价的部分作为发行人毛利润。
2、房屋租赁业务
发行人租赁业务主要包括出租自建的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商住用房等。高新区内的房屋租赁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常熟东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和常熟日资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包括标准厂房、职工宿舍的出租和写字楼等商业用房的出租。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出租方面,发行人主要为入区企业提供过渡性厂房出租、厂房的长期出租以及职工宿舍出租服务,作为高新区吸引优质企业入驻的配套条件。因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出租厂房通常有1-3年的免租期或租金优惠期。高新区管委会每年根据厂房出租免租或优惠情况,给予发行人一定的财政补助。写字楼等商业用房出租方面,租赁合同依据市场价格签订。租赁业务成本主要来自发行人名下房屋建筑物的折旧以及运营成本。因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出租具有一定期限的免租期或租金优惠期,发行人现有租赁业务毛利率为负。随着高新区招商引资的深入开展,免租期或租金优惠期的过渡,预计发行人该项业务毛利率将提高。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赋予了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进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能。发行人按照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投资规划和建设项目,负责规划用地上的土地征收、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工作。截至 2013年末,发行人已先后完成常熟科创大楼、苏州外国语学校常熟校区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建成道路超过100公里。目前正在进行高新区服务外包示范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将负责常熟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2011-2013年度,发行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获得的收入分别为31,726.11万元、46,219.72万元和63,352.89万元。发行人该项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2、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常熟东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和常熟日资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发行人现有商业用房11.07万平方米,标准厂房24.57万平方米,宿舍楼8.37万平方米,私立教育产业5.5万平方米。2011-2013年度,发行人通过出租标准厂房、商业用房和私立教育产业等获得的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2,056.96万元、2,599.30万元和4,801.68万元,保持稳步上升态势。随着高新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投资、生活、生产环境的进一步优化,该项收入预计还将进一步增长。
3、其他业务收入
2011年,发行人通过出售自有写字楼部分楼层,实现房屋销售收入9,264.68万元。该项收入并非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但随着高新区经济发展,高新区房地产业将进一步发展,发行人有望通过所拥有和在建的商住用房、标准厂房的出租转出售,从中获益。
(三)发行人发展规划
作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明确发展规划。未来,发行人将在继续做好现有各项业务的同时,拓展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发行人将以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为基础,强化公司优势业务;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做好业务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工作,建设商住用房和标准厂房,出售出租结合,拓宽公司利润来源;对优势、前导性产业进行投资,拓宽公司发展可能性。
发行人在各项业务全面发展的同时,将不断加强企业自身的建设,不断壮大自身综合实力。发行人将通过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机制和创新管理体制等方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科学化水平,有效提高公司管理效能,增强公司发展活力,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综合国有投资开发公司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为促进常熟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服务。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状况
发行人2011年-2013年的财务报告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14〕628号)。本文中2011年-2013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信息时,请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文。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表-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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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一、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已公开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已发行信托产品、理财计划及融资租赁等私募债权品种8期,融资额度17.8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发行的私募债权产品情况一览表
单位:亿元
■
发行人已安排财务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已发行尚未到期的私募债权产品的还本付息工作。财务管理部在每个会计年度年初即制定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计划,提前足额准备偿付资金,从而确保有息负债本息的按时偿付。
除此之外,发行人未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发行人不存在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购等方式融资的情况。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人民币,全部投向常熟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用途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表-募集资金投向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一、募集资金投向概况
该项目经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熟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常发改核〔2014〕61号)、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常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常熟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建〔2014〕155号)、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常熟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常土审〔2014〕12号)、常熟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581201400019号)、常熟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常稳备2014年第0162号)的批准。批文齐备,合法合规。
该项目投资主体为发行人,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6.11亿元。该项目位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用地约98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桥梁工程:(1)道路:新建区内黄山路、黄浦江路、锦湖二路、湖山南路、羿家中路、香园路、春霁路、银环路、规划道路共9条,总长15,950米。(2)桥梁:规划建设黄山路桥、湖山南路桥、香园路桥等桥梁共10座,总长度1,605米。(3)建设道路沿线给水、雨水、污水、供电、通信、绿化、消防等公共配套工程。2、科创楼、研发楼及配套厂房:新建科创楼62,000平方米,研发楼53,000平方米,产业化配套78,000平方米。并建设厂区内道路、绿化、供水、配电等配套公共工程。
该项目完工后,每年将实现科创楼、研发楼及标准厂房的出租每年将实现收入约0.88亿元,每年将产生折旧摊销、修理费等运营成本支出0.17亿元,每年将缴纳营业税等税费0.17亿元,因此,该项目每年将实现科创楼、研发楼及标准厂房的出租收益0.54亿元。此外,常熟市人民政府将位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672亩土地开发整理后出让收入的80%作为发行人承建该项目的配套资金。该宗土地北至黄山路、南至久隆路、东至湖山路,西至羿家中路,用途为商业和居住用地。按照周围相同属性地块出让的低位价格500万元/亩保守价格测算,且不考虑年涨幅,发行人可获得配套收入为26.88亿元;按周边地块成交均价760万/亩计算,且不考虑年涨幅,发行人可获得配套收入40.86亿元。常熟市人民政府计划将配套收入自2015年起分七年拨付给发行人,按照保守价格计算,发行人将每年获得3.84亿元项目配套资金。综上,该项目完成后,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获得4.38亿元项目收益,合计30.66亿元,足以覆盖项目投资资金。
该项目于2014年5月全面开工,截至2014年5月末,主要工程进度如下:道路桥梁及管线工程:黄浦江路、锦湖二路、春霁路已完成工程量分别为1,740万元、1,903万元、827万元,已支付工程款分别为1,299万元、1,471万元、516万元,沿路管线也同步展开,目前已完成工程量4,470万元。科创楼、研发楼、产业化标准厂房建设: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拟于近期开工。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存储制度,在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常熟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投向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如果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常熟支行必须拒绝发行人的提款要求。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子公司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偿债资金账户,用于归集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议纪录。专门部门将定期对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常熟支行签订的《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中信银行常熟支行作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将负责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如果出现发行人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中信银行常熟支行将拒绝发行人的提款要求。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创造基础条件,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
(二)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该等人员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日或兑付日后的有关事宜。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根据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和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证措施
(一)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良好基础
2011年-2013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30亿元、4.88亿元和6.82亿元;分别实现利润总额1.10亿元、1.74亿元和2.54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04亿元、1.74亿元和2.54亿元,呈稳步上升趋势。
综合来看,公司盈利能力良好,净利润稳步上升,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良好基础。
(二)项目配套资金及投资收益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重要支持
鉴于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对全面推进常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常熟南部新城建设水平、促进常熟市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等具有的重大意义,常熟市人民政府拟将位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672亩土地开发整理后出让收入的80%作为发行人承建该项目的配套资金。常熟市人民政府计划将配套收入自2015年起分七年拨付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每年获得3.84亿元项目配套资金。此外,该项目每年将实现科创楼、研发楼及标准厂房的收益0.54亿元。综上,该项目完成后,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获得4.38亿元项目收益,七年合计30.66亿元。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的配套资金及投资收益足以覆盖本期债券本息,是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重要支持。
(三)雄厚的注册资本、一定规模的可变现资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保证
发行人自有资本金雄厚。截至2013年12月末,公司注册资本42亿元,实收资本42亿元,其中,货币出资14.12亿元。雄厚的自有资本金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发行人拥有一定规模的可变现资产。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合计32.94亿元。必要时发行人可通过变现该资产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保证。
发行人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39%,若本期债券发行成功,按照8亿元公司债券测算,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59.45%。从财务结构分析,公司仍有一定的融资空间。同时,公司与各银行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4年5月末,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总额47.88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15.06亿元。
发行人雄厚的注册资本、较大规模的可变现资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保证。
(四)完善的偿债监管机制是本期债券偿付的重要安排
为确保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公司聘请了中信银行常熟支行作为本期债券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中信银行常熟支行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偿债资金账户进行监督,保证发行人专款专用并按时归集资金至偿债资金账户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了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签署了《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将在发行人出现影响本期债券偿付的重大事项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综上,公司盈利能力良好,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偿债资金安排明确,注册资本雄厚、具有较大规模的可变现资产、多渠道融资能力较强,偿债机制完善。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完善。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际环境变化、国家宏观经济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3、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国家政策法规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与经济周期具有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对发行人的业务会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在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未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等宏观调控政策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调整,都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不确定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发行人对常熟市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依赖于其招商引资的规模。而常熟市地处中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地区,各类开发区、高新区林立,在招商引资上面临直接、有力的对手,给常熟市带来了一定的竞争压力。此外,发行人对常熟市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是建立在客户意向的基础上的,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因素。
2、运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常熟市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承担着部分社会职能,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受当地政府政策的影响,可能对自身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3、刚性债务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短期借款余额2.5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11.28亿元,长期借款余额33.43亿元,刚性债务合计47.27亿元,占债务总额的79.06%,占比较大,未来面临一定的还本付息压力。随着高新区建设速度的加快、承担工程项目的增多,以及发行人对外投资金额的增加,刚性负债总额预计还将进一步增长。
4、资产流动性风险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其他应收款9.57亿元,存货44.86亿元,固定资产21.64亿元,合计76.07亿元,占总资产的71.73%,占比较大。由于以上资产变现能力较差,流动性较低。随着高新区建设速度的加快、承担工程项目的增多,以及发行人对外投资金额的增加,存货、固定资产总额预计还将进一步增长。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考虑到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发行人确定了适当的发行方案。本期债券设置了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起偿还发行总额的20%,分散上述利率风险。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2、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的场内外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3、偿付风险的对策
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裕,盈利能力和财务的稳定性不断提高,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还的要求。发行人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通过加强经营管理,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尽可能的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依托其较强的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另外发行人在坚守主业的基础上,将努力尝试多元化经营,盈利水平的波动性或将降低,从而使得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同时根据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市场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配合常熟市加强宣传,突出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良好投资环境,扩大常熟市在境内外投资者中的影响,提高竞争能力;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开发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条件,吸引更多的境内外投资者前来投资;加强客户管理,将有意向的企业纳入客户管理,对意向性准客户进行跟踪服务,传递常熟市最新的环境和政策变化,并及时了解客户的投资计划和对投资环境的要求,减少意向性准客户的“走失”;根据发行人的区位优势,对潜在客户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和宣传,突出常熟市潜在的运输和物流优势。
2、运营风险的对策
由于发行人承担社会职能,并可能因此造成一定的经营损失,当地政府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发行人大力支持,成为发行人可持续经营的坚实后盾。同时,发行人今后将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稳步增强自身实力。
3、刚性债务规模较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刚性债务虽占比较高,但期限较为合理,短期刚性债务和中长期刚性债务分别为13.85亿元和33.43亿元,短期债务偿付压力不大。发行人将加强运营管理,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增强对负债还本付息的保障能力。同时,发行人将推进多渠道融资,力争在融资期限合理、融资成本最低的前提下,保障自身业务开拓的需求。
4、资产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对政府和融资平台应收款项,常熟市政府已安排配套土地出让资金作为偿还来源,信用风险很小。存货主要为根据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所代建的工程。此类代建工程竣工后,高新区管委会安排高新区财政局支付委托代建款,一年一付,三年结清,不存在积压风险。整体而言,发行人资产中其他应收款、存货变现前景较为明确。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高新区内可供出租的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近年来发行人租赁收入稳步增长。随着高新区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发行人租赁收入将进一步增长,其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亦将进一步提升。此外,发行人积极开拓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方式,融资渠道通畅,资金链断裂风险很小,被迫变现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偿债的风险很小。发行人将妥善安排新增融资与投资节奏,按时还本付息,并敦促往来方按时结转所欠其他应收款、支付委托代建款,力争使发行人资产流动性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一、评级报告内容摘要
(一)优势
1、近年来常熟高新区经济发展较快,形成了汽车核心零部件、电子信息、高端设备制造和高新技术服务等主导产业,经济实力较强;
2、常熟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逐年增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很高,财政实力较强;
3、作为常熟高新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发行人在财政补贴和资产注入等方面得到常熟高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
(二)风险
1、常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易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未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发行人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弱的存货、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占比很大,资产流动性较差;
3、发行人利润对政府财政补贴依赖很大,盈利能力一般。
二、跟踪信用评级安排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东方金诚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东方金诚并提供有关资料。
东方金诚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东方金诚将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确认调整或不调整发行人主体及债券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东方金诚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可撤销信用等级,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东方金诚的跟踪评级报告及评级结果将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披露。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期债券发行人律师。
华元民信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元民信认为:
(一)发行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已经满足《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所要求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股东依法存续,具备出资人的资格,股东人数、住所、出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行人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和法律障碍;
(七)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障碍;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真实公允,并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九)发行人的财产具备相应的权属证书,不存在重大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发行人不存在侵权之债;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资本变化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十二)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三)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拟投资的项目已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查、批准;
(十五)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十六)《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七)参与本次发行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具备相应的资质,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协议签订主体适格,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2011-201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五)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的《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八)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地址
(一)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熟东南开发区东南大道1号
联系人:洪平
电话:0512-52579703
传真:0512-52576907
邮政编码:215500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人:陈翔、闫星星、李志成
电话:010-85156516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5年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本期债券发行网点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常熟东南开发区经济服务中心 |
416,792.25 |
99.24% |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207.75 |
0.76% |
合计 |
420,000 |
100.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投资额(万元) |
合计出资
比例(%) |
1 |
常熟市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2 |
常熟日资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3 |
常熟东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 |
194.00 |
97.00 |
4 |
常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76,000.00 |
68,500.00 |
90.13 |
5 |
常熟东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90.13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投资账面余额
(万元) |
合计持股
比例(%) |
1 |
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
10,404.68 |
20.00 |
2 |
泗洪常熟工业园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 |
25.00 |
3 |
常熟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
1,606.39 |
37.00 |
4 |
常熟华映东南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10.31 |
5 |
江苏金茂低碳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12.34 |
1.93 |
6 |
常熟颠峰软件有限公司 |
328.86 |
26.25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陆晓棣 |
男 |
公司董事长 |
姚丽英 |
女 |
公司董事、总经理 |
蔡佩君 |
男 |
公司董事 |
朱燕 |
女 |
公司职工董事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徐志良 |
男 |
公司监事会主席 |
姚凤兰 |
女 |
公司监事 |
沈志强 |
男 |
公司职工监事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姚丽英 |
女 |
公司董事、总经理 |
洪平 |
男 |
公司财务总监 |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年龄 |
兼职取薪情况 |
是否公务员 |
政府任职情况 |
1 |
陆晓棣 |
董事长 |
53 |
兼职不兼薪 |
是 |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
2 |
姚丽英 |
董事、总经理 |
51 |
兼职不兼薪 |
是 |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
3 |
蔡佩君 |
董事 |
46 |
兼职不兼薪 |
是 |
常熟市财政局人事科科长 |
4 |
朱燕 |
职工董事 |
36 |
兼职不兼薪 |
是 |
高新区党政办副科长 |
5 |
徐志良 |
监事会主席 |
42 |
兼职不兼薪 |
是 |
高新区财政局财务会计科科长 |
6 |
姚凤兰 |
监事 |
40 |
兼职不兼薪 |
是 |
高新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科长 |
7 |
洪平 |
财务总监 |
39 |
兼职不兼薪 |
是 |
高新区财政局投融资科科长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138.58 |
128.15 |
122.50 |
其中:税收收入 |
115.73 |
104.07 |
94.84 |
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收入 |
20.15 |
21.39 |
20.6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106.15 |
81.46 |
95.70 |
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 |
6.41 |
4.13 |
6.79 |
地方综合财力 |
254.84 |
235.12 |
245.68 |
全口径财政收入 |
390.99 |
346.60 |
352.09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35.28 |
30.67 |
27.05 |
其中:税收收入 |
34.49 |
30.02 |
26.48 |
上级补助收入 |
20.39 |
13.94 |
11.18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13.25 |
15.54 |
27.39 |
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 |
- |
- |
- |
地方综合财力 |
68.92 |
60.15 |
65.62 |
全口径财政收入 |
78.61 |
64.42 |
70.97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基础设施建设收入 |
63,352.89 |
46,219.72 |
31,726.11 |
租赁收入 |
4,801.68 |
2,599.30 |
2,056.96 |
房屋销售 |
- |
- |
9,264.68 |
会费和人才市场摊位费 |
12.29 |
- |
- |
合计 |
68,166.86 |
48,819.02 |
43,047.74 |
项目 |
2013年末/度 |
2012年末/度 |
2011年末/度 |
资产总计 |
1,060,535.80 |
961,227.16 |
849,742.79 |
流动资产 |
752,809.74 |
683,363.92 |
604,421.62 |
负债合计 |
598,057.74 |
526,693.49 |
452,437.95 |
流动负债 |
263,710.21 |
217,736.27 |
212,294.95 |
所有者权益 |
462,478.06 |
434,533.68 |
397,304.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54,959.27 |
426,976.12 |
389,539.52 |
营业收入 |
68,166.86 |
48,819.02 |
43,047.74 |
营业成本 |
64,583.76 |
47,291.42 |
41,519.66 |
利润总额 |
25,371.85 |
17,427.35 |
10,988.47 |
净利润 |
25,351.54 |
17,403.39 |
10,702.68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25,394.15 |
17,436.60 |
10,405.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32.96 |
-28,121.12 |
-129,839.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15.58 |
-9,297.50 |
-4,634.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05.44 |
107,325.26 |
111,010.53 |
项目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流动比率 |
2.85 |
3.14 |
2.85 |
速动比率 |
1.15 |
1.19 |
0.91 |
资产负债率(%) |
56.39 |
54.79 |
53.24 |
净资产收益率(%) |
5.49 |
4.01 |
2.62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0.68 |
0.83 |
0.64 |
发行机构 |
机构 |
额度 |
借款
日期 |
到期
日期 |
利率(%) |
东南资产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50 |
2012/4/16 |
2014/4/15 |
14.00% |
东南资产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50 |
2012/9/29 |
2014/9/28 |
14.00% |
东南资产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5.00 |
2012/12/3 |
2015/12/2 |
12.50% |
科发投公司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2012/11/30 |
2014/11/29 |
7.00% |
科发投公司 |
陆家嘴信托有限公司 |
2.00 |
2013/1/7 |
2015/1/7 |
10.50% |
科发投公司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
3.50 |
2013/3/21 |
2015/3/20 |
5.90% |
科发投公司 |
工商银行(理财计划) |
2.00 |
2011/4/28 |
2016/4/27 |
9.58% |
科发投公司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35 |
2013/2/15 |
2018/11/15 |
6.55% |
合 计 |
17.85 |
- |
-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股权投资额 |
拟使用债券资金 |
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 |
常熟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61,079.76 |
261,079.76 |
80,000.00 |
30.64% |
合计 |
261,079.76 |
261,079.76 |
80,000.00 |
30.64% |
公司名称 |
发行网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
邹迎光
谢 丹 |
010-85130668
010-85130660 |
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事业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
吴华星 |
010-88005040 |
3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债券发行部 |
阮洁琼 |
021-20333395 |
4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融资部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廖 敏 |
010-63081064 |
发行人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