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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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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27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平先生、财务总监计惠先生、董事会秘书孙连键先生、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28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3月19日停牌一天,于2015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15年3月20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ST常铝”变更为“常铝股份”;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16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3、201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1,397,299.17元,其中会计估计变对公司净利润影响数为53,365,070.48元。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2年、201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2014年,公司通过转变观念树立信心、集中力量扩大产销量、设定目标节支降本、强化管理提升效率、加快技改按期投产等主要工作措施,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实现了年度经营扭亏为盈。

1.营销拓展方面。2014年实现铝箔材销售量11.57万吨,同比增长18.18%,其中出口销售4.25万吨,占全年销售的36.7%,其中自营出口2.85万吨。在销售总量中,汽车材销售3.21万吨,同比增长50%,其中出口销售1.89万吨,占全年汽车材销售的58.9%。合源工厂将附加值较高的中冷器管作为市场的重点推广产品,2014年中冷器管的销售量同比增长22.5%,国内市场份额增长6.5%。在保持上海贝洱稳定供货的基础上,其他中高端客户的开发都取得了不同进展。

2.产能提高方面。2014年铝箔材产量首次突破10万吨,达到11.47万吨。特别是去年第四季度,连续三个月产量突破1万吨,最高达到10600吨,常熟工厂月产量稳定在1万吨已成为“新常态”。产能取得突破并连续保持,一方面得益于包头工厂坯料的保证供应,另一方面得益于生产计划、设备和车间岗位工作制等管理模式的改变。

3.节支降本方面。从年初开始,公司在狠抓增产的同时,也将节支降本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除包头工厂坯料供应以外,对外全部采购铸轧卷。从工艺设计上增加铸轧、熔铸配料中的废料比例,包括复合废料比例,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料尽量内部消化,减少废料对外销售。通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提高了设备利用率,降低了设备维修费用。合源工厂在采购成本、物流费用、生产成本等方面,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4.技术改造方面。常熟工厂已完成1400活套剪切机的改造,进入带料调试阶段;1850热轧机清辊器已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正在进一步改善。包头工厂继2013年新建了8条铸轧线以后,2014年又新建了2000mm粗轧机、精轧机、剖分机、重卷机和1900mm拉矫机、清洗机、厚箔剪切机以及4台80吨退火炉,这些新建设备已陆续具备量产条件,1900mm涂层机正在进行带料调试。合源工厂的募投项目技术改造也在实施之中,项目进度符合预期。

四、2014年报问询函答复情况

1、2014年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请说明相关会计科目在变更前后的对比金额以及对公司2014年净利润的影响数。

答复:

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已于2014年03月0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于2014年03月31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前后相关会计科目的对比金额及对公司2014年净利润净利润影响数见下表:

会计科目变更前(元)变更后(元)差异(元)
累计折旧80,852,622.3222,435,311.67-58,417,310.65
主营业务成本1,799,711,858.311,758,266,480.09-41,445,378.22
存货486,611,821.92469,639,889.49-16,971,932.43
坏账准备25,137,800.1111,177,736.23-13,960,063.88
资产减值损失2,130,384.97-11,829,678.91-13,960,063.88
递延所得税资产3,855,488.931,815,117.31-2,040,371.62
所得税费用1,984,677.394,025,049.012,040,371.62
净利润影响-折旧-31,967,771.3121,397,299.1741,445,378.22
净利润影响-坏账11,919,692.26

2、201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4.69亿元,较去年末的5.50亿元大幅减少,且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在产品余额9,029.14万元,较去年末的1.94亿元大幅减少。请说明:(1)2014年末在产品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答复:

1)2014年年末在产品大幅减少的原因:

2014年公司继续推进“节资降本”的经营策略。为加快存货流转,降低存货占用的资金成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过确定目标、制定方案、检查监督等一系列措施,实现降低存货的目的。另一方面,公司在订单管理、生产计划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也加强了管理,采取了各种改善措施,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加快了在制品的周转速度。从经营结果来看,2014年公司在在制品减少的情况下,产能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实现了增长。2014年度,包头子公司正式开始投产,全年为母公司提供铸轧板6.3万吨,为公司合理组织生产安排,减少存货准备,提供了保障。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为14.99%,同比增长了76.15%,且期末产成品库存单位成本为15230元/吨,同比下降8.86%,公司认为不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3、2014年公司成本构成明细项目当中,成本—折旧项目明细为1,513.20万元,较去年减少75.13%;成本—其他项目明细为1.21亿元,较去年减少18.59%。请说明上述两项成本明细项目较去年大幅减少的原因。

答复:

1)成本—折旧项目明细较去年减少75.13%的原因为自2014年1月1日起,公司变更了部分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导致2014年度折旧费用较2013年度减少较多。

2)成本—其他项目明细较去年减少18.59%的原因如下:

(1)根据2013年11月1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3年10月起,变更间接费用的分摊方式,由原来的全部由产成品承担,变更为按照约当产量在产成品及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2013年度产生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金额为10,387,574.70元。2014年延续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同时由于2014年度产量较2013年度有明显提升,导致 2014年度成本中的其他项目减少较多。

(2)2014年度,公司推行的节资降本各项目措施成果显著。通过一系列的设备改造、工艺技术创新、定额管理,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了维修投入,提高了产能,使公司其他投入单位成本大幅降低。

4、2014年度,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73.31%,较去年的54.82%大幅提高。同时,2014年末应付账款余额3.07亿元,较去年末的1.98亿元大幅增加。请说明:(1)2014年度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2)公司的采购、付款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答复:

1)2014年度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为:2014年包头子公司部分投产,导致公司原有采购模式变化。公司由从多家供应商采购铸轧板变为主要从一家供应商采购铝液,包头子公司自制铸轧板投入生产。因此,公司的供应商变得更为集中,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大幅提高。

2)目前市场上,铝液供应商的付款政策与铸轧板供供应商的付款政策不一致。公司由于采购结构的变化,应付账款余额也与去年末有较大的变化;

3)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14年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化,新增了山东新合源,该公司2014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40,416,030.08元;

4)本期由于包头建设项目开始陆续投资,按照会计准则逐步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因此应付账款余额中工程类余额由去年的50,137,075.97元上升至102,598,151.38元。

5、2014年,25万吨铝板带箔项目确认利息资本化金额1,158.89万元。请详细说明该笔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答复: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停止资本化期间

公司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将其转入固定资产,并对其停止进行利息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14年度,期初在建工程中包含利息资本化金额27,899,922.78元,2014年度新增利息资本化金额25,826,812.93元,2014年结转固定资产包含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42,137,878.82元,年末在建工程中包含利息资本化金额11,588,856.89元,平均利息资本化率6.29%。

2014年度新增利息资本化金额25,826,812.93元。其中:

1、流动资金资本化利息金额为17,646,390.19元,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为312,422,646.87元,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5%(扣除已结转固定资产的资金占用部分)。

2、专项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为8,180,422.74元。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借款费用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6、2014年运输费用6,611.27万元,较去年增长161.81%,而同期营业收入仅增长17.80%。请说明运输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答复:

首先,2014年虽然营业收入仅增长17.80%,但其中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地区营业收入增长52.83%,由于路程、费用等因素,外销运费显然高于内销(外销毛利也高于内销毛利率),因此销售运费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其次,包头铸轧卷发往母公司是销售运费增长的另一因素,2014年包头子公司销售运费共计2753万元。此部分运费较2013年度完全为新增部分。

7、你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披露2014年库存量1.35万吨,较2013年的1.44万吨减少900吨;而在“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6、现金流”披露2014年库存数量比2013年减少6,000吨。请说明上述差异的原因。

答复:

1)此二处的指标并非为同一指标,二者存在差异。前者是时点指标,是年末的时点数;后前期间指标,是年度期间的总额;

2)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披露2014年库存量1.35万吨为期末产成品结存数量,而在“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6、现金流”披露2014年库存数量比2013年减少6,000吨的库存包含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所有期末库存数量。

8、你公司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六、投资状况分析”之“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披露,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合源”)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326.88万元。而在《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则披露2014年度山东新合源实现净利润2,330.61万元。请说明上述差异的原因。

答复:

两处所指净利润含义不同。前者指根据合并会计报表准则,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会计准则纳入公司2014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起计算,故可并入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1,326.88万元(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后者指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全年现净利润为2,330.61万元(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

五、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0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758号)。 根据审计结果,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2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97,299.17元。

上述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 2014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2015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15年3月1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六、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3月19日停牌一天,于2015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ST常铝”变更为“常铝股份”;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16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七、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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