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2000757,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可根据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已公开披露的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公司将尽快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减免备案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获得有利于公司加快新技术的研发,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