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张志新先生于2015年3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减持了公司股票432,427股,交易价格14.40元/股,成交金额6,226,948.8元。减持后张志新先生持有公司1,340,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公司将2014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015年2月13日延期到2015年4月22日。张志新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8.16款的规定。上述违规情况的发生是由于公司定期报告延期,张志新先生忽略了定期报告延期也是计入不能买卖股票窗口期而错误操作所致。
对此,张志新先生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已于2015年3月17日将减持股票的部分收益6.3万元自愿上缴公司,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张志新先生于2015年3月12日减持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等信息,公司2014年年度业绩也在前次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对发生此次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事项深表歉意,已及时将此事通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最大限度的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