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冕木业,证券代码:002354)已于2015年1月12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 2015年 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于 2015 年1 月 17日、2015年1月24日、2015年1月31日、2015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公告编号:2015-010、公告编号:2015-012、公告编号:2015-014),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于2015年2月26日、2015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公告编号:2015-026),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