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022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9月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申购起始日 | 2015年3月20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5年3月20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A | 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221 | 000222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是 | 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与赎回的期间
本基金自2014年9月20日起进入第二个运作周期,本次受限开放期为2015年3月20日。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开放申购、赎回,但本基金将对净申购及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申购或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20%(含),且该特定比例的数值将在基金发售前或在自由开放期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告。对于本次受限开放期,该特定比例为20%。
如发生净赎回,且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20%,则对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有效赎回申请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20%)加计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有效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发生净申购,且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20%,则对当日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有效申购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申购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20%)加计当日的有效赎回申请占该日实际有效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其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3.2.1 前端收费
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
申购金额M | |
M<100万元 | |
100万元≤M<500万元 | |
M ≥500万元 | |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5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起赎回。
2、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申购及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申购或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20%]区间内。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
基金名称 | 赎回费率 |
受限开放期 | 0.10% |
自由开放期 | 0 |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5.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久浩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以 1 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 至2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2、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2 个封闭期和 1 个受限开放期。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次6个月的月度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次6个月的月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 个工作日。
3、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申购及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申购或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20%(含),且该特定比例的数值将在基金发售前或在自由开放期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告。对于本受限开放期,该特定比例为20%。
4、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6、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关于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含定投及转换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470009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
恢复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恢复申购日 | 2015年3月18日 |
恢复转换转入日 | 2015年3月18日 |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 2015年3月18日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5年3月18日 |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5年3月18日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0,000.00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0,000.00 |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元) | 50,000.00 |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注:1、本基金自2015年3月18日起恢复对单日单账户累计5万元以下申购(含定投及转换入)业务。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5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万元,则5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5万元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万元,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投及转换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规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3月17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东方网力(股票代码:300367)”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交易并且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