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6日,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畅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畅生先生因工作职务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杨畅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畅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杨畅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至公司补选出新的监事代表时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2015年3月16日公司工会职工代表会议全体与会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尹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附简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上述职工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对杨畅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尹永军:男,30岁,研究生学历。历任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室法律专员、集团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