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后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组预案中相关审批、承诺事项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组已经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15年1月13日,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
2、2015年2月13日,交易对方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标的资产100%股权。
3、2015年2月13日,香江控股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框架协议》。
(二)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本次交易;
3、就本次交易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于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的批准;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三)本次重组预案中的承诺事项
本次重组预案中披露的相关交易各方的承诺事项正在积极履行。
二、标的资产相关权属文件是否已取得
本条不适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
三、可能导致本次重组事项终止的其他风险
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尚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重组事项终止的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