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1月29日公告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上限为886.60万股精伦电子股票,其中无偿赠与部分682万股,二级市场购买部分不超过204.60万股。(有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近日,张学阳先生拟将其代持的682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划转完成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持有本公司839.58万股,持股比例为3.41%。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