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数据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合理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1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2.8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2.8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在不超过28,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15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71,814.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0年11月30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8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超出 656,828,185.91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1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6,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6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1年12月将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1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8,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2年7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精密空调项目。
(5)2013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6)2014年2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7)2014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6,077.96万元(含各账户转出当日的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3、超募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还未有合适项目进行投资,故公司有部分超募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不超过2.8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8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运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科士达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注:截至公告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投产)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科士达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科士达本次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8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与深圳市易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在2015年将与深圳市易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田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与深圳市易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与深圳市易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15年与易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201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易田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2.72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易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福民路99号5栋
3、法定代表人:刘程椿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5、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程椿。
6、经营范围: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钣金结构件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钣金结构件的生产。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易田公司资产总额为1572.25万元,净资产为118.6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3275.21万元,净利润为-65.55万元。(未审计)
9、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易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刘程椿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程宇先生为兄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四款“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规定,易田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履约能力分析:易田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非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产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公司已与易田公司签订《供应商供货保证协议》,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公司的生产需要及采购比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情况,签订具体的采购订单。
四、交易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公司生产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季节性需求波动较大,导致配套的机柜、机箱生产产能受限,无法满足订单交期。易田公司所生产的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钣金结构件等产品属于公司生产必需的原材料,且其生产地在深圳,公司与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从而保证公司产品能够按时交付客户。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采购行为,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公司预计与易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程宇先生、董事刘玲女士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深圳市易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深圳市易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供应商供货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程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蔡艳红女士、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杨戈戈先生、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和保荐代表人颜利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资金来源 | 协议签订日期 | 产品期限 | 实际收益(人民币万元) | 披露日期及公告编号 |
1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6,600 | 超募资金 | 2014年4月2日 | 2014年4月2日-2014年7月2日 | 87.21 | 2014年4月8日
2014-026 |
2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8,700 | 超募资金 | 2014年4月9日 | 2014年4月9日-2014年10月9日 | 239.91 | 2014年4月11日
2014-027 |
3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3,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4月9日 | 2014年4月9日-2014年5月9日 | 12.82 | 2014年4月11日
2014-028 |
4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5,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4月9日 | 2014年4月9日-2014年10月9日 | 137.88 | 2014年4月11日
2014-028 |
5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0,400 | 超募资金 | 2014年4月11日 | 2014年4月11日-2015年4月10日 | 未到期 | 2014年4月15日
2014-029 |
6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5月9日 | 2014年5月9日-2014年6月9日 | 12.74 | 2014年7月5日
2014-047 |
7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6,600 | 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 | 2014年7月3日 | 2014年7月3日-2014年10月8日 | 85.07 | 2014年7月5日
2014-047 |
8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7月8日 | 2014年7月9日-2014年8月11日 | 8.05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9 | 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 3,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8月12日 | 2014年8月14日-2014年9月18日 | 12.66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10 | 广发银行“广盈安盛”人民币理财计划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10月10日 | 2014年10月10日-2015年1月9日 | 122.66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1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 | 5,675 | 超募资金 | 2014年10月10日 | 2014年10月13日-2015年4月11日 | 未到期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12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2014年505期人民币产品 | 10,100 | 超募资金 | 2014年10月11日 | 2014年10月13日-2015年4月13日 | 未到期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13 | 广发银行“广盈安盛”人民币理财计划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11月11日 | 2014年11月11日-2015年2月11日 | 123.51 | 2014年11月14日
2014-073 |
14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12月19日 | 2014年12月19日-2015年1月23日 | 34.52 | 2014年12月23日
2014-074 |
15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94天113期】产品 | 4,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12月25日 | 2014年12月26日-2015年3月30日 | 未到期 | 2014年12月27日
2014-075 |
16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00 | 自有资金 | 2015年1月9日 | 2015年1月9日-2015年4月9日 | 未到期 | 2015年1月24日
2015-002 |
17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61期】产品 | 9,000 | 自有资金 | 2015年1月22日 | 2015年1月23日-2015年7月22日 | 未到期 | 2015年1月24日
2015-002 |
1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80期】产品 | 8,000 | 自有资金 | 2015年2月11日 | 2015年2月12日-2015年8月11日 | 未到期 | 2015年2月13日
2015-005 |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资金来源 | 协议签订日期 | 产品期限 | 实际收益(人民币万元) | 披露日期及公告编号 |
1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6,600 | 超募资金 | 2014年4月2日 | 2014年4月2日-2014年7月2日 | 87.21 | 2014年4月8日
2014-026 |
2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8,700 | 超募资金 | 2014年4月9日 | 2014年4月9日-2014年10月9日 | 239.91 | 2014年4月11日
2014-027 |
3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3,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4月9日 | 2014年4月9日-2014年5月9日 | 12.82 | 2014年4月11日
2014-028 |
4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5,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4月9日 | 2014年4月9日-2014年10月9日 | 137.88 | 2014年4月11日
2014-028 |
5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0,400 | 超募资金 | 2014年4月11日 | 2014年4月11日-2015年4月10日 | 未到期 | 2014年4月15日
2014-029 |
6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5月9日 | 2014年5月9日-2014年6月9日 | 12.74 | 2014年7月5日
2014-047 |
7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6,600 | 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 | 2014年7月3日 | 2014年7月3日-2014年10月8日 | 85.07 | 2014年7月5日
2014-047 |
8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7月8日 | 2014年7月9日-2014年8月11日 | 8.05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9 | 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 3,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8月12日 | 2014年8月14日-2014年9月18日 | 12.66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10 | 广发银行“广盈安盛”人民币理财计划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10月10日 | 2014年10月10日-2015年1月9日 | 122.66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1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 | 5,675 | 超募资金 | 2014年10月10日 | 2014年10月13日-2015年4月11日 | 未到期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12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2014年505期人民币产品 | 10,100 | 超募资金 | 2014年10月11日 | 2014年10月13日-2015年4月13日 | 未到期 | 2014年10月15日
2014-066 |
13 | 广发银行“广盈安盛”人民币理财计划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11月11日 | 2014年11月11日-2015年2月11日 | 123.51 | 2014年11月14日
2014-073 |
14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12月19日 | 2014年12月19日-2015年1月23日 | 34.52 | 2014年12月23日
2014-074 |
15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94天113期】产品 | 4,000 | 自有资金 | 2014年12月25日 | 2014年12月26日-2015年3月30日 | 未到期 | 2014年12月27日
2014-075 |
16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00 | 自有资金 | 2015年1月9日 | 2015年1月9日-2015年4月9日 | 未到期 | 2015年1月24日
2015-002 |
17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61期】产品 | 9,000 | 自有资金 | 2015年1月22日 | 2015年1月23日-2015年7月22日 | 未到期 | 2015年1月24日
2015-002 |
1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300指数挂钩保本收益凭证【金元180天180期】产品 | 8,000 | 自有资金 | 2015年2月11日 | 2015年2月12日-2015年8月11日 | 未到期 | 2015年2月13日
2015-005 |
关联交易类别 | 产品类型 | 关联方 | 2015年预计金额 | 2014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1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和钣金结构件 | 易田公司 | 不超过500万元 | 不超过2900万元 | 802.14万元 | 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