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接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见2014年8月13日和2014年9月3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6号),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载。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