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通燃气;证券代码:000593)已于2015年2月4日开市起停牌;后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2月4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2015年2月11日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分别于2015年2月25日、2015年3月4日和2015年3月11日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2015-005和2015-006);并于2015年3月13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对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等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就交易方案进行多次商讨。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8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