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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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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38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3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39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落实公司董事会提出“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把握当前体育产业深化改革、蓬勃发展的机遇,并迅速切入体育产业行业链,公司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莱茵达(澳门)文化体育赛事传播有限公司(以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澳门体育赛事传播”),注册资本为1亿元澳门币,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千万元澳门币,占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莱茵达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千万元澳门币,占30%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澳门体育赛事传播公司的筹办工作。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行为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莱茵达(澳门)文化体育赛事传播有限公司(以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澳门币

 3、经营范围:体育赛事承办、传播;体育项目投资,体育健身,体育旅游、体育休闲娱乐,赛事运营、体育资讯咨询、体育中介服务、展会展览,房屋租赁、文化用品销售,文艺演出推广。

 4、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万元澳门币,占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莱茵达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澳门币,占30%股权。

 三、投资目的、风险及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作为与境外优质体育文化企业合作与沟通的平台与渠道;

 (2)作为行业信息获取、境外先进技术、项目、人才引进及合作的实施平台与渠道;

 (3)作为公司从事文化体育业务的实施平台与渠道;

 (4)提升公司品牌境外知名度和竞争力,为公司开展自身业务拓展工作提供有效通道,加快公司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5)促进澳门当地体育赛事运作与群众性体育产业的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内地存在一定区别。公司在澳门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的法律、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子公司尚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到文化体育产业国际化、商业化运作水平较高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旨在通过该平台拓展体育赛事与传播的国际市场;并且在加强与境外优秀文化体育运营公司交流和协作的同时,学习先进市场的赛事运营技术和经验,引进国际赛事,推进公司国内体育产业的发展,为实现公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四、备查文件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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