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7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铁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一)
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于2015年2月2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2014年4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修改后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议案二)
同意聘请李立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2014年4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修改后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 1 | 第三条 公司于【】经【】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5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1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
| 3 | 第十七条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后,将其所发行股票在【】证券登记机构集中托管。 | 第十七条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后,将其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
| 4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壹亿伍仟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 5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请李立超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立超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李立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李立超,男,198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14年9月18日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最近五年任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
李立超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号码:022-26983575
电子邮箱:dsh@yinlong.com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