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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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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通科技

股票代码:600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通讯地址: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人民西路73号

通讯地址:南通市人民西路73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南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产控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法定代表人:杜永朝

注册资本:128,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6000000113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国有资产的经营、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资本经营、投资及融资咨询服务;土地、房屋、设备的租赁。

经营期限:2005年03月08日-2025年03月0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通国税登字320601771508291号

股东名称: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电话:0513-85517519

(二)南通工贸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人民西路73号

法定代表人:杜永朝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6000000128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化肥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

目:授权资产及其收益的经营和管理,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土木工程施工,房地产、机器设备的租赁及管理,信用担保,纺织品、机械产品、电子仪表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服装、鞋帽、橡塑制品、玻璃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化肥销售;仓储服务。(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须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营期限:2006年12月19日-2026年12月18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苏地税字320601796119006号

股东名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电话:0513-855175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南通产控

(二)南通工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南通科技18.76%的股份外,南通产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南通科技18.85%的股份外,南通工贸不存在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南通产控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通工贸。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南通产控和南通工贸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事项之一,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注入盈利能力良好的航空材料类业务,同时上市公司将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提升原有机床业务的盈利能力,并促进机床业务向航空专用设备业务转型,增强资源整合和产业发展能力。通过转型升级,该类业务的技术实力、市场空间都将得到提升,从而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南通科技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南通产控和南通工贸暂无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减持现持有南通科技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通产控和南通工贸分别持有南通科技11,965.65万股和12,023.16万股,占南通科技总股本18.76%和18.8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通产控将持有南通科技8,774.42万股,占南通科技新总股本6.33%,南通工贸将不再持有南通科技股份。

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4年9月17日,南通产控、南通工贸与中航高科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15年3月16日,南通产控、南通工贸与中航高科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之补充协议》。

(二)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具体方案

根据《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第三条:

“3.1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将南通工贸持有的南通科技120,231,604股股份(占南通科技注册资本的18.85%)以及南通产控持有的南通科技31,912,296股股份(占南通科技注册资本的5%)无偿划转给中航高科。

3.2 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本次无偿划转的国有股份的入账数额以南通科技152,143,900股股票(占南通科技总股本的23.85%)在划转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账面值为基础确定,且《审计报告》需经南通产控及中航高科共同确认。

如因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本次重组审批时间过长等原因导致《审计报告》过期失效,则由各方另行协商处理。

3.3中航高科所取得的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自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前述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根据《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第五条:

“5.1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应以下述先决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各方已签署本协议,且本次重组所涉各方已签署本次重组涉及的其他相关协议。

(2)本次重组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经各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重组获得一切所需的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或核准,且该等同意、批准或核准没有要求对本协议作出任何无法为本协议各方所能一致接受的修改或增设任何无法为本协议各方所能一致接受的额外或不同义务。

5.2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

(1)各方同意于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的10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进行交割,标的股份的划转应在本协议交割日完成。

(2)中航高科应于交割日或之后尽快办理将标的股份登记于中航高科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南通产控和南通工贸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四)员工安置

根据《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第四条:

“4.2 除《重组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所涉南通科技23.85%股权的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原由南通科技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南通科技继续聘任。”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根据《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第四条:

“4.1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即应生效:

(1)本次重组经南通科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且股东大会同意中航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重组中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南通科技股份,本次重组所涉其他各方就本次重组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重组经南通产控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

(2)本次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有权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本次重组涉及的军工事项。

(4)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重组。

(5)财政部批准本次重组涉及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

根据《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五条:

“5.2本补充协议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应作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为准。”

(六)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之补充协议》外,本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不存在生效条件以外其他附带的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七)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第十条:

“10.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10.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10.3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南通科技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国家有权部门未能批准/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方案不能实施,不视任何一方违约。”

四、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导致的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通产控将会失去对南通科技的控制权。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南通产控对中航高科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一)中航高科的主体资格

(二)中航高科的资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航高科总资产1,787,805.57万元,净资产816,704.37万元,实现净利润62,450.28万元。

(三)中航高科的受让意图

通过本次交易,本次注入南通科技的优质航空新材料资产,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增强资源整合和产业发展能力,从而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南通科技将成为新材料及装备制造领域具有相当规模和行业竞争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剥离部分盈利能力较差的资产、注入流动资金后,将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此外,中航高科将采取多种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原有机床业务的盈利能力,并促进机床业务向航空专用设备业务转型,未来服务于航空武器装备制造行业。通过转型升级,该类业务的技术实力、市场空间都将得到提升,未来发展前景较好。

本次交易将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权益变动须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进展及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认购方的决策过程

(1)2014年6月12日,京国发基金召开第一届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所持有中航复材股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及签署相关协议事宜。

(2)2014年7月16日,南通产控、南通工贸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3)2014年7月23日,中航高科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签署相关协议事项。

(4)2014年8月12日,艾克天晟出具执行事务合伙人决议,同意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签署相关协议事宜。

(5)2014年8月12日,启越新材出具执行事务合伙人决议,同意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签署相关协议事宜。

(6)2014年8月13日,制造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所持有中航复材股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及签署相关协议事宜。

(7)2014年8月15日,航材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了以所持有中航复材、优材京航、优材百慕股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及签署相关协议事宜。

(8)2014年8月15日,北京国管中心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以所持有中航复材股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及签署相关协议事宜。

(9)2014年8月18日,中国航材出具了《关于参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相关事项的决定》,同意以所持有优材京航、优材百慕股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及签署相关协议事宜。

(10)2014年8月28日,中航智控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所持有优材京航、优材百慕股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及签署相关协议事宜。

2、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4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其他已获得的批准、核准、同意和备案

(1)本次交易已取得江苏省政府关于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核准批复。

(2)本次拟出售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南通市国资委备案。

(3)本次交易涉及的军工事项已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本次交易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决策或核准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表决通过或核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拟注入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2)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批准。

(3)国务院国资委对于本次交易事项的批准。

(4)财政部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准。

(5)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中航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

(6)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事项。

上述有关部门的批复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批复取得前公司将不实施本次重组方案。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南通科技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通产控、南通工贸持有的南通科技的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通产控不再是南通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通产控和南通工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南通科技的负债,不存在南通科技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南通科技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南通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四、《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杜永朝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杜永朝

日期: 年 月 日

南通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产控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工贸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产控、南通工贸
本报告书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航高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航材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制造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中航智控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
中国航材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中航复材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优材京航北京优材京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优材百慕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
艾克天晟北京艾克天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启越新材北京启越新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能精机南通通能精机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南通产控、南通工贸向中航高科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南通科技15,214.39万股股份,占南通科技总股本的23.85%。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南通产控、南通工贸向中航高科无偿划转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5,214.39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85%);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通能精机100%股权出售给南通产控;公司通过向中航高科等本次注入资产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航复材100%股权、优材京航100%股权和优材百慕100%股权;公司向中航高科、艾克天晟、启越新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25%。
《重组协议》《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协议》
《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之补充协议》《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计报告》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为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出具的审计报告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居留权
杜永朝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江苏南通
陆强新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江苏南通
周崇庆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通
冯旭辉董事、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通
沈百安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通
钱卫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通
孟坚定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通
黄培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江苏南通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居留权
杜永朝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江苏南通
陆强新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江苏南通
周崇庆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通
钱卫峰董事中国江苏南通
沈百安监事中国江苏南通
沙晓东职工监事中国江苏南通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注册资本南通产控持股比例(%)
(万元)
1江山股份60038919,800.0026.54
2精华制药00234926,000.0035.62

公司名称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荣毅超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时俊北街1号院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号100000000042313
税务登记证号京税证字110105717825798号
经营范围航空气动、结构强度、材料、制造工艺、标准、计量、测试、雷电防护、信息化技术的研究与试验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和生产;软件设计、开发与试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新材料、精密机械、装备的制造;智能技术的研究和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与维修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通市
股票简称南通科技股票代码600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1,965.65万股

持股比例:18.7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8,774.42万股

变动比例:1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通市
股票简称南通科技股票代码600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南通市人民西路7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2,023.16万股

持股比例:18.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0万股

变动比例:1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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