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裕高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3月12日期间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489,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 竞价交易 | 2014年10月28日 | 21.81 | 100 | 0.00001% |
竞价交易 | 2014年10月29日 | 21.71 | 9,999,900 | 0.97029% |
竞价交易 | 2015年3月12日 | 24.23 | 1,489,216 | 0.1445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144,000,000 | 13.972% | 132,510,784 | 12.85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裕高公司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裕高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2,51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57%。
5、裕高公司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