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2月16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温秉汉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 月17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监事辞职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需补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职工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136名。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同意,会议选举李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菡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13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
李菡女士的简历:
李菡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8年8月-2010年4月,任浙江省绍兴公安局副主任科员;2010年6月-2012年8月,任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2012年加盟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法务经理。
李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