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5-009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5年3月8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参考其他相近可比公司折旧情况,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认真复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5-011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守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公司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对照其他相近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后作出的,调整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5-010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参照其他相近可比公司折旧情况,公司对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进行了认真复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前后比较表
资产类别 | 调整前折旧年限 | 调整后折旧年限 |
房屋及建筑物 | 5~30年 | 5~40年 |
机器设备 | 10~20年 | 10~25年 |
其中:径向精锻机 | 按生产量计提 | 按生产量计提 |
电子设备 | 5~10年 | 5~15年 |
运输设备 | 5~10年 | 5~10年 |
2、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净残值率为3%。
3、本次调整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定期对生产线进行全面点检和定修,对房屋建筑物等进行定期修缮,有效延长了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部分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在继续使用,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长于调整前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同时,近年来公司新建项目较多,目前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较之过去发生了较大变化,房屋建筑物大多为钢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大多达到先进水平。由此,公司之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真实反映相关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参照其他相近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过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公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三、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对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将减少计提2015年度折旧额2,910万元左右,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15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2,183万元左右,增加公司2015年末所有者权益2,183万元左右。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超过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能够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公司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对照其他相近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后作出的,调整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5-012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30日—2015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在投票当日,“中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会议只有一项议案, 1.00元即代表该议案。
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议案1 |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宇
联系电话:0391-6099031
传 真:0391-6099019
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59008
(二)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审 议 事 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 | | |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