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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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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公司本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的“附注五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国内经济增长放缓,行业产能总体过剩、市场需求回暖乏力,竞争态势依然严峻。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研发与生产”的发展战略,围绕“强管理、强创新、强团队、促提升”的工作方针,努力抓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快投资项目建设、提升经营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保持经营业绩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技改技革和投资项目建设,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差异化新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持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创新及盈利能力;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降低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加快开展产业并购,加大资源优化调整力度;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强化安全及环保管理,为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完善员工培训系统和创先争优制度,提高员工积极性,打造优秀人才队伍。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014.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修订和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年度报告开始执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7 月 23 日,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公司根据各准则要求调整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续上表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并增加2013年末负债总额91,277,756.00元,减少净资产91,277,756.00元外,对公司2012年、2013年末资产总额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100%股权。2014年9月22日,环宇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环宇公司的股权,环宇公司退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丙娣

 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1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1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监事会于2015年3月12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志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志辉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周志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周志辉先生没有持有“佛塑科技”股票。

 周志辉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监事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周志辉先生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推荐刘亚军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5-1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董事会于2015年3月12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刘亚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刘亚军先生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亚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刘亚军先生持有“佛塑科技”股票30937股,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任后六个月不得转让所持的上述股份。

 刘亚军先生在担任副总裁职务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5-1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为-27,565,714.88元,加上2014年初未分配利润208,295,487.92元(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后),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现金分配股利29,022,695.13元,公司201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1,707,077.91元。结合公司201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情况,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78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度实现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末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期末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2013 年,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与广新集团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补偿事项签订《股份补偿协议》,广新集团承诺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内(含实施完毕后的当年)标的资产发生的价值减值进行股份补偿。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年末价值进行评估,如标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则广新集团承诺以其所持有的一定数量的佛塑科技股份进行补偿。

 现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017号”《关于对“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价值减值测试行为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及说明,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合捷公司2014 年末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35,069万元,对应的标的资产(即合捷公司55%股权)比交易时的作价价值18,901.85万元高386.10万元。经过比对估值和相关减值测试过程,截至2014年末标的资产权益没有发生减值。没有触发《股份补偿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条款。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对“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价值减值测试行为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2014年末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会议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晓光先生、宋同辙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晓光先生、宋同辙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代收水电费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3)、(4)项子议案,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总额20,200万元,将合并为《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2.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黄丙娣女士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仁杰先生、何水秀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王仁杰先生、何水秀女士简历如下:

 王仁杰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总经理、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电子系教研室主任、讲师、佛山绣品总厂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董事、总经理、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王仁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水秀女士,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何水秀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购买“卓景花园”项目产品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纬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2200万元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1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需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571.43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14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万元

 ■

 (一)计提坏账准备

 1.本公司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或符合重要性原则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期末于单项金额占本公司合并报表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余额10%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夫,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参照信用风险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增加坏账准备的金额:1,355.96万元。经公司评估,对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坏账准备的计提具体明细如下:

 (1)应收账款本期增加坏账准备:1,276.39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②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③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④按已关停业务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⑤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⑥本期因子公司环宇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转出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74.29万元。

 ⑦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销的金额为1372.00万元。

 (2)其他应收款本期增加坏账准备:79.57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②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③按已关停业务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④本期子公司环宇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转出的其他应收坏账准备金额为0.25万元。

 ⑤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销的金额为253.38万元。

 (二)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2,215.47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④本期子公司环宇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转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5.46万元。

 ⑤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1,428.66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571.43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影响当期利润3,571.43万元,其中影响母公司当期利润1,773.17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71.43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71.43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5-2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李成,注册资本:16亿元,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东塔,经营范围:股权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丙娣,注册资本:7915.58万美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曼莉,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耀根;注册资本:1381万美元;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 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广新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5.90%股权,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杜邦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总裁黄丙娣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原副总裁刘亚军先生(已于2015年3月12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原董事长李曼莉女士(已于2015年1月5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原副总裁刘亚军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金辉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总裁黄丙娣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法人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5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并且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预计2015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00万元;

 (2)与杜邦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850万元;

 (3)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万元;

 (4)与金辉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各交易子议案之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总额20,2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将合并为《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有关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法定的批准程序。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关于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杜邦鸿基公司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2.关于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杜邦鸿基公司的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3.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帝人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杜邦鸿基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4.公司拟向杜邦鸿基出租土地、厂房、办公楼等公司物业,预计2015年租金不超过950万元。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具体事项签署相关的租赁合同。

 5.公司拟向金辉公司出租厂房、设备,预计2015年全年租金不超过80万元;如公司代为收取水、电、气等费用,则由公司按照金辉公司的实际使用的水、电、气的数量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收费单价据实收取,预计2015年不超过60万元。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具体事项签署相关的租赁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2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情况概述

 公司2015年拟对PTA、PVC、PP、LLDPE共四个品种塑料原材料的期货进行交易,期现结合套利操作。根据市场和公司经营情况,预计公司2015年度开展期货套保交易的持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表决程序

 公司于2015 年3 月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议案》,该事项涉及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主要条款

 1. 套期保值品种:PTA、PVC、PP、LLDPE共四个品种塑料原材料;

 2. 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3. 交易对手:塑料原材料生产商、投资者;

 4. 其他安排: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3以内。

 5. 交易规模:按照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持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规定,以实时价格估算,预计PTA、PVC合计最高持仓数量不超过5000吨;PP、LLDPE合计最高持仓数量不超过25000吨。

 6.交易策略: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根据相应原材料品种的采购期间、交易数量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对冲期现货市场的风险和锁定企业的经营利润。

 四、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受到国际原油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塑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而频繁,公司拟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与现货市场交易相结合,将有效拓宽采购渠道,有利于公司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PTA、PVC、PP、LLDPE的四个品种均为公司生产经营中实际使用的原材料,该原材料采购、销售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损益和现金流量情况均有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保障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本次期货套保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对期货套保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人员均为专业人士,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六、期货套保交易的风险分析

 1.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 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 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 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 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七、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为了开拓采购和销售渠道,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从事期货套保交易活动时严禁投机。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八、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品种均在场内的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就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期货套保交易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交易作为拓宽采购与销售渠道的途径以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2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2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2.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主要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投资等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 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 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投资等产品。

 4. 委托理财期限

 单笔不超过三个月,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以内有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已就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2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下转B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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