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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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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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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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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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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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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4年,国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影响了公司传统产品液压压机的市场需求,行业新增订单有限,存量订单也存在客户由于融资困难等多方面原因推迟提货的情况,在行业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行业内业已存在的压价和放松付款条件等恶性竞争手段也愈演愈烈,需求不振和行业恶性竞争都给公司液压压机的销售带来极大挑战。

 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传统产品面临的竞争压力,包括:

 1、营销策略方面,调整销售和售后组织架构和制度,以更好地激励销售队伍的积极性,加强客户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出于保护品牌形象的考虑,从利润的角度出发,在力保公司市场份额的前提下,公司也对客户订单有所取舍,不盲目参与价格恶性竞争,并充分考虑回款风险,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性。

 2、拓展市场方面,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2014年增强了国际市场的营销资源投放,积极参加国外相关展会,发展代理商,已在多个原来公司产品出口的空白国家和地区初步建立了销售网络,2014年,公司国际市场销售占比由2013年的10.67%提高到13.46%,也为今后国际市场销售的增长打下了良好基础。

 3、新产品开发方面,虽然目前市场还处于低谷,但是公司始终相信创新是企业的生命力,因此仍然非常重视产品的研发,积极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储备。2014年,公司在新型加气生产线开发销售上取得重大突破,新签了多个订单,也和公司传统的HF系列墙体材料压机产品销售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2014年,公司研发费用占比由2013年的12.21%提高到13.79%。

 在稳定传统产品的同时,公司积极通过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推动公司自身的产业转型和升级: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是公司向下游复合材料制品领域发展的重要平台,2014年,海源新材料实现了部分投产,目前的主要产品建筑模板仍处于推广期,已通过与参股子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特公司”)的合作,在国内重点区域初步形成销售网络,并已应用于多个建筑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除模板产品外,海源新材料还在不断探索高端复合材料制品(包括碳纤维制品)的应用领域,2014年在多个应用领域已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

 2、3D打印技术是公司从液压装备向高端智能装备发展的一个战略方向。以公司自主研发为主,由公司自主组建技术团队,并建立3D打印技术实验中心,至目前公司已整合形成3D数据建模技术、3D打印材料、3D打印工艺、3D打印智能装备四位一体的综合技术平台,四个方面分别建立自主的研发子平台并开发系列商业化产品。公司参股公司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公司”)主要面向终端消费市场开发应用产品,目前也初步形成系列化产品。

 3、通过兼并收购的外延式扩张推动产业转型是公司既定的资本市场战略,公司在2014年启动以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实现并购,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能完成,但通过此次项目执行,公司更清晰了资本运作的思路,也为未来公司利用好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实施以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结合的方式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670.26万元,同比下降18.15%;实现利润总额235.51万元,同比下降73.58%;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3.50万元,同比下降63.06%。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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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8.15%,主要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客户资金紧张的影响,部分客户延期提货的现象仍然存在,致使相关销售收入确认相应推迟。

 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5.86%,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且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相应调整产品销售结构,高毛利业务如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增加,导致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未同比例下降。

 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出口佣金有所增加,使得销售收入下降的同时销售费用未同比例下降。

 ④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6.91%,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人工费用上升所致。

 ⑤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7.95%,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持续投入,导致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较大,存款利息相应减少;另外,本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有所上升,银行利息支出产生一定的财务费用,以上原因导致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有所上升。

 ⑥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23.92%,主要是由于销售下降,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另外,本报告期应付帐款期末余额同比下降了3,196.22万元,应付帐款周转有所提速;同时,海源新材料尚处于开办初期,与供应商议价能力不强,使得公司本报告期内以票据背书形式结算的采购款同比有所减少。以上因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523.92%。

 ⑦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9.72%, 主要是本报告期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同比有所减少。

 ⑧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51.3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有所增加。

 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同比减少了7.51%,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研发工作阶段性投入金额同比有所下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14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12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郑新芝先生、文东华先生和陈冲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670.26万元,同比下降18.15%;实现利润总额235.51万元,同比下降73.58%;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3.50万元,同比下降63.0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年度)》、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保荐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租赁公司融资

 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拟向以下银行、租赁公司融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一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具体银行、租赁公司及拟申请融资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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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具体融资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及租赁公司最终核定为准。实际开展融资业务合作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银行及租赁公司。

 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一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但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向所有银行、租赁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且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向银行、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及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融资业务(不论笔数和单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期间),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及海源新材料的具体融资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及海源新材料与各家银行、租赁公司洽谈、签署与该笔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及海源新材料承担。

 (二)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及海源新材料拟向银行(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

 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海源新材料的上述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及海源新材料与银行洽谈、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的约定由公司及海源新材料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审计说明(2014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1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59,170.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1,903,892.28元,减去2014年分配的公司历史未分配利润5,000,000.0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6,844,721.41 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663,754,727.91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663,754,727.91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15年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合计转增40,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0,000,000股。本预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自2006年开始已连续我司服务了9年。该所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在以前的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良光先生、王琳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4月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13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立辉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670.26万元,同比下降18.15%;实现利润总额235.51万元,同比下降73.58%;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3.50万元,同比下降63.0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控股子公司建设进度,能有效的保证子公司健康、高效的运营。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优质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将有效地促进和巩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1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十、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59,170.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1,903,892.28元,减去2014年分配的公司历史未分配利润5,000,000.0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6,844,721.41 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663,754,727.91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663,754,727.91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15年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合计转增40,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0,000,000股。本预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叶仰恩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十三、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行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30,986,277.3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十四、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五、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15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75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0元。截至2010年12月2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6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4,310,000.00元,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账号为734171018260002154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24,215.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585,785.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2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1,824,061.54元,其中:“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269,796,979.13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56,027,082.41元;将超募资金141,000,000.00元用于归还贷款;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

 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103,037,058.90 元,其中:“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年度支出101,838,309.84元(包含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公司的项目设备预付款48,386,600.00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198,749.06元;本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30,000,000.00元;扣除归还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后,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减少金额为68,037,058.9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861,120.44元,其中:“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71,635,288.97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57,225,831.47元;将超募资金141,000,000.00元用于归还贷款;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699,861,120.44元比募集资金净额683,585,785.00元超出16,275,335.44元,该超出部分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历年来产生的孳息17,275,160.46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2,947.71元后计17,262,212.75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86,877.31元。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36,951.70万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8.30万元的自有资金对“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分期增资,全部作为其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支出。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中信左海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海源新材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12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二区建设,今后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择机扩大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604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并将截至2012年5月31日尚未投入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其中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15,000万元,利息收益866.02万元和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604万元)以及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共计36,951.70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不含结余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 65.25%。

 2013年5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0年12月25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2,581,134.72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102,581,134.72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2,581,134.7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2109号《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周慧敏女士、刘秋芬女士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5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5月14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3年5月13日,公司归还了上述资金。

 根据公司201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5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2013年5月24日至2014年5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了 1,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5月公司归还了剩余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3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止)。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尚不存在节余募投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此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归还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5,500万元贷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7日归还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洪山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8日归还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2,000万元贷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2,000万元贷款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白马支行1,000万元贷款。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陆续投入,目前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募投项目计划编制于2008年,目前外部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过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我国经济增长也有所放缓,公司部分主营业务产品的下游市场增长情况也与预期有所变化。同时公司上市以来,各项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大幅上涨,外购实物价格和各项费用标准也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原募投项目二区工程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现有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原募投项目一区工程已基本满足公司近期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发展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若继续投入原募投项目二区建设,将导致投资成本增加、产能空置,加重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负担,出现投资效益不佳的情形。

 基于以上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经过审慎考虑适当调整了未来5-10年的发展规划,在立足做大做强液压成型设备主业的基础上,提升公司产品的整线配套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向下游复合材料制品领域发展。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 6月14日和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2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公告》(编号:2012-026,以下简称“公告”)及相关资料,根据公告显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将全部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以及购置除公司生产的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外的其他设备。

 2012年9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 LFT-D 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公司向子公司销售一条 HE600-2000 型 LFT-D 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 1,550 万元,其中: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金额为 645 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上述设备,子公司付清合同一价款。

 2012年11月5日,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 LFT-D 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公司向子公司销售十条 HE600-2500 型 LFT-D 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公司产品实际入库含税金额。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子公司支付的合同二项下设备预付款5,950万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2台 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涉及金额1,180万元。

 2013年3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中发现公告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表述有误,与相关资料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并客观导致了公告内容与募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差异。发现此情况后,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层高度重视,责成董事会秘书立即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配合监管部门的问询和核查,并积极认真地进行妥善处理。福建证监局接获公司报告后于2013年4月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13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2 号,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25万元向公司购买3台 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5 条的有关规定,责令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2013年4月12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1,825万元归还子公司向公司购买 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13日和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2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16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

 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含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5,194,500.00元,占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的1.34%,占公司2014年末净资产的1.53%,全部是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的担保。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

 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至2016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为海源新材料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7月7日

 主营业务:建材机械、建材生产、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比例、伺服液压技术、全自动液压压砖机(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内从事生产经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场所:福建省建阳市武夷新区童游工业园区四期TF06

 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8日

 主营业务:复合材料、玻璃钢制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的加工和销售;自主生产产品进出口业务;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装饰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安装、维修工程、在建或已建工程的配套工程的实施(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海源新材料实现利润总额266.62万元,净利润211.02万元;2014年末海源新材料总资产为40,576.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5%。

 2、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内容,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拟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其中海源新材料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需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的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二)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的担保

 在银行审批给公司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公司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买方信贷业务贷款,客户办理该项贷款后将该款作为向公司购买设备的货款,公司为该客户的上述贷款承担保证金担保责任,按照客户按揭贷款额度向银行缴存保证金,保证金随客户按期还款而减少。公司担保期限为客户借款期限。

 公司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保证金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在银行审批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且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公司认为,海源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目前海源新材料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产品开拓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设备回购的风险,因此公司在提供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时要求客户将设备抵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15年3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代表公司洽谈、签署为海源新材料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六、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等对外担保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因买方信贷业务而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等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二)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控股子公司建设进度,能有效的保证子公司健康、高效的运营。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优质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将有效地促进和巩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

 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70,000,000元,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194,500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末净资产的1.53%;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的金额为0元。

 若将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所涉及的金额一并进行统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7%;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194,5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17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

 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公司拟向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公司LFT-D生产线配套设备、HC系列耐火材料液压压砖机配套检测线设备及3D打印实验室设备;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与参股企业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良光先生、王琳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名称: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

 2、关联事项:公司LFT-D生产线配套设备、HC系列耐火材料液压压砖机配套检测线设备及3D打印实验室设备。

 3、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4、关联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3D打印制造技术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设备、精密机械的生产、制造、安装、调试、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规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三维打印公司资产总额为1,080.03万元,净资产为911.85万元,净利润为-57.88万元。

 9、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源三维打印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5%;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的股东福州昌晖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仰恩先生任公司监事兼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董事;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董事王琳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总工程师职务。

 三、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概况

 2014年度,公司向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出租办公场所,租金收入合计96,000元。2014年度,公司对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不超过800万元的预计,用于向海源三维打印公司购买LFT-D生产线配套设备、HC系列耐火材料液压压砖机配套检测线设备及3D打印实验室设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有关设备采购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4.03万元。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五、协议签署情况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进程分批次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签署正式的协议。2015年公司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此类交易金额将控制在人民币800万元以内。

 六、交易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已拥有一支在电核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团队,为保证公司直接在线长纤维热塑性复合材料(LFT-D)生产线产品所涉及的玻纤切断等技术的保密性,并充分利用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在3D打印方面的技术成果,公司拟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展开本次合作。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公司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长李良光先生、董事王琳先生为公司与海源三维打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与福建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监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18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2日,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机械”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0,986,277.3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结余30,986,277.31元(包含利息收入)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83,585,785.00元的4.53%,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9号文《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6,414,215.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585,785.00元,其中募投项目资金为500,00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为183,585,785.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683,585,785.00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上述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00元将投向“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其余为超募资金183,585,785.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36,951.70万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8.30万元的自有资金对“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分期增资,全部作为其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支出。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中信左海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海源新材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3月1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3月1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861,520.44元,累计利息收入17,275,160.46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3,347.71元后计17,261,812.75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986,277.31元。

 截至2015年3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海源新材料也已于2014年完成增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投入,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公司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五、董事会关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0,986,277.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实现公司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六、公司声明与承诺事项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行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30,986,277.3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十、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出具了《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海源机械第三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兴业证券同意海源机械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19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2日,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海源”)目前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4、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5、注册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人民东路33号

 6、经营范围:建材机械、建材产品、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的销售;从事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7、经营期限:10年(201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17日)

 8、股东情况:公司100%持股。

 9、财务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漯河海源的总资产为9,613,619.99元,净资产为9,583,475.65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6,692.80元。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受国内市场和子公司注册地环境变化的影响,漯河海源设立后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预计短期内还不适宜开展业务,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当期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注销漯河海源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且便于成本节约,费用控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的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20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4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5)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郑新芝先生、陈冲先生、文东华先生将分别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12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 - 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52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先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股东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苏霞 陈海丽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在每个议案表决栏“赞成”、“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21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嘉屹先生、财务总监洪津先生、独立董事陈冲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兰翔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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