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5-017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2日,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65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5-018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的函告:
2015年3月12日,新华联控股将其于2012年3月9日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200,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54,337,60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98%。其中质押状态股份合计64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5%,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1.46%。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