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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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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将公司2014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开展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中所述的4折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延长至2015年6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人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交易业务的基金。

 三、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6月15日。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人在优惠活动期间,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申购或定投交易,享有申购或定投费率4折优惠(若费率打折后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标准费率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若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则不再享有折扣)。

 注:定投交易系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定期定额、定期不定额、组合定投、趋势定投或智赢定投交易计划,并且由此产生的定期申购交易。

 五、注意事项

 1、相关基金标准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本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认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及其他业务所涉及的费用。

 六、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3月13日起,长江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08)、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0614)、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73,C类:000376)、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28)。投资者可在上述产品的认、申购期内到长江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认、申购等相关业务。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 www.cjsc.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04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2015年3月11日
收益累计期间自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3月11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5年3月13日
收益支付对象2015年3月11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3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3月1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5年3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5年3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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