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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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总经理陈镜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詹黄秋兰女士、李贻辉先生因在国外出差未能参加会议;独立董事孙传绪先生、范霖扬先生、安庆衡先生因在外地未能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叶国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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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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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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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姚方方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