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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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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1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4%)购买了长江证券受益凭证长江宝44号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由25,000万元增加至43,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关于调整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范围进行调整,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由原“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产品范围由原“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调整为“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详细内容详见于2014年6月12日、2014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购买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产品,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品种。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44号(产品代码:S50044)

 2、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产品存续期限:360天

 4、存续期起始日:2015年3月7日

 5、存续期到期日:2016年3月1日

 6、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7、投资收益率:固定收益率6.10%(年化)

 8、收益确定方式: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产品存续期限/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9、偿付安排:到期一次兑付本金和收益

 10、资金到账日:存续期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11、提前终止与转让:由于长江证券的风险监督指标发生变动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外部强制性规定的变动导致本次交易违反相关外部监督规定或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内容提出异议的,长江证券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双方均无权提前终止和转让本产品。

 12、资金用途:本收益凭证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其主要投向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资本中介业务以及其他创新业务,不得超出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范围。

 13、税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本期产品所应缴纳的税款由公司承担。

 14、风险揭示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

 ①市场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

 ②流动性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回购或交易条款,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

 (2)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①流动性风险。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导致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②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以本公司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本公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至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 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本公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③操作风险。由于本公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全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④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本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本公司近年虽然在信息系统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仍可能存在因信息技术系统更新升级不及时对业务开展产生制约的风险。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本公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本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信息传递风险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交易终端等,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如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三、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本次购买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产品,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品种,不存在投资风险。通过适度购买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27%;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含:嘉实资本申购金额3,000万元及华创证券私募债券认购金额1,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4%。

 

 八、备查文件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业务客户协议签署页、业务客户协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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