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1284万元,比上年减少9.47%,资产负债率为81.15%,比上年降低3.18%。本期共实现销售收入180343万元,比上期减少23.56%,毛利率为-1.54%,主要原因是国内短丝市场需求低迷,销量减少及市场价格降低。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6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 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5-01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 股;
2、股票简称由“恒天海龙”变更为“*ST海龙”;
3、股票代码仍为“000677”;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3月12日
二、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新的公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11日停牌一天,3月12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龙”,股票代码:00067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5年,公司将把扭亏为盈作为首要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效率提升为支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以产业化、市场化、特色化为目标,坚持新产品研发与常规品种优化并重、模仿创新与自主创新结合,注重内涵和集约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不断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推进品牌创新和管理创新,力争扭转公司严峻的经营形式,实现公司在逆境中的创新发展,重塑上市公司形象。
五、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15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联系传真:0536-7530677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5-02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6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9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董事丁明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申孝忠先生代为表达意见,董事王曰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志鸿先生代为表达意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申孝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2014年,公司经历了发展最为艰难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为勉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共克时艰,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公司考核,拟确定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总额为144.41万元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并进一步发挥其作用;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参加监管部门安排的培训,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和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促进公司发展方面应有的作用。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要求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了编制。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司法会计鉴定与破产管理人、工程咨询、资产评估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2013年度,天职国际实现业务收入10.6亿元,在2014年公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百强事务所排行中位列第11位,本土所名列第7位,已连续多年走在本土事务所前列。
2013年度、2014年度天职国际被公司聘为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司法会计鉴定与破产管理人、工程咨询、资产评估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2013年度,天职国际实现业务收入10.6亿元,在2014年公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百强事务所排行中位列第11位,本土所名列第7位,已连续多年走在本土事务所前列。
2013年度、2014年度天职国际被公司聘为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29,613,164.52元,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为-1,563,007,792.72元。
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133,394,628.20元,加上2014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429,613,164.52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3,007,792.72元。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为578,373,067.64元,期末余额为697,688,282.20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无可供分配利润,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满足企业基本建设、技术开发等的资金需求,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2015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授信累计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公司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可用于办理银行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授信累计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累计最高额度内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产抵质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仅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办理。在累计最高额度10亿元人民币基础上增加新的银行授信额度,需另行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纤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化纤总公司常年经营溶解浆业务,多年来在溶解浆行业内形成了一定影响力,对市场把握较好,也是国内该行业实力较强的贸易商之一;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同属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根据公司采购计划,至2015年年底,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采购量约为平均每月3000吨;交易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具体交易发生时,将以当时的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按照监管规则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丁明国先生、许深女士、张志鸿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其坏账准备明细,以及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的影响:截至2014年底,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61,084,227.92元,并计提坏账准备179,281,712.45元,具体明细如下:
■
注1:新疆海龙原为恒天海龙子公司,2013年11月15日其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不再纳入恒天海龙合并范围。截至2014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其破产清算尚未完毕,根据《新疆海龙债权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内容,对其计提坏账准备155,675,097.64元,影响当期利润减少62,208,569.48元;
注2:山东海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为潍坊市国资委下属企业潍坊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信用良好,按相关会计政策以账龄为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当期利润减少5,944,938.45元;
注3:恒天海龙2013年末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未进一步取得新证据,因此仍按照100%计提,不影响当期利润。
综上所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共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减少68,153,507.93元。
2)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受环保、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原料替代等因素影响,公司浆粕一线、二线主要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12年6月、2013年6月停产。截至2014年底,两条生产线固定资产原值为139,382,209.76元,净值为54,648,785.67元。根据众华评报字[2015]第11号《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对上述两条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282,932.27元, 影响当期利润减少9,282,932.27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公司201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财务核算自2014年7月起采用新的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5-02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
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3 月 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中涉及的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1、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表:
■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其坏账准备明细,以及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2014年底,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61,084,227.92元,并计提坏账准备179,281,712.45元,具体明细如下:
■
注1:新疆海龙原为恒天海龙子公司,2013年11月15日其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不再纳入恒天海龙合并范围。截至2014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其破产清算尚未完毕,根据《新疆海龙债权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内容,对其计提坏账准备155,675,097.64元,影响当期利润减少62,208,569.48元;
注2:山东海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为潍坊市国资委下属企业潍坊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信用良好,按相关会计政策以账龄为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当期利润减少5,944,938.45元;
注3:恒天海龙2013年末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未进一步取得新证据,因此仍按照100%计提,不影响当期利润。
综上所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共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减少68,153,507.93元。
二、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当固定资产存在下列迹象时,应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固定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固定资产已经或者将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固定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其他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受环保、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原料替代等因素影响,公司浆粕一线、二线主要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12年6月、2013年6月停产。截至2014年底,两条生产线固定资产原值为139,382,209.76元,净值为54,648,785.67元。根据众华评报字[2015]第11号《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对上述两条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282,932.27元, 影响当期利润减少9,282,932.27元。
三、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的影响
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的影响已在上述“一、二”项下进行了说明,请参看上述说明。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证据充分、合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规避公司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此次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于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证据充分、合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七、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5-02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为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化纤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纤”)建立溶解浆采购合作关系,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7,178,9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7%,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纤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化纤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中国化纤采购溶解浆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向中国化纤采购溶解浆,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需履行披露义务范围,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化纤总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法定代表人:樊迅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2-丙烯腈、甲苯-2,异氰酸酯、易燃液体;甲醇、 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的批发(不储存)。一般经营项目:进出 口业务;纺织化纤所需原料、辅料、设备及备品配件的开发、销售;针纺织品、服装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根据经审计的中国化纤总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化纤总公司资产总额为202,424万元,负债总额为160,22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196万元;2013年1-12月,中国化纤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2,794万元,净利润2,090万元。
2、股权结构图
■
3、公司与中国化纤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公司向中国化纤采购溶解浆,货款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具体交易发生时,将以当时的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国化纤拟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是为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监管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该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给独立董事的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在该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解,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将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该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
3、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审议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5-02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7日以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7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监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监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9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王东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张晓丽女士代为表达意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得到了执行,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2014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75号))要求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了编制。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司法会计鉴定与破产管理人、工程咨询、资产评估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2013年度,天职国际实现业务收入10.6亿元,在2014年公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百强事务所排行中位列第11位,本土所名列第7位,已连续多年走在本土事务所前列。
2013年度、2014年度天职国际被公司聘为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司法会计鉴定与破产管理人、工程咨询、资产评估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2013年度,天职国际实现业务收入10.6亿元,在2014年公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百强事务所排行中位列第11位,本土所名列第7位,已连续多年走在本土事务所前列。
2013年度、2014年度天职国际被公司聘为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29,613,164.52元,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为-1,563,007,792.72元。
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133,394,628.20元,加上2014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429,613,164.52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3,007,792.72元。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为578,373,067.64元,期末余额为697,688,282.20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无可供分配利润,拟定201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纤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化纤总公司常年经营溶解浆业务,多年来在溶解浆行业内形成了一定影响力,对市场把握较好,也是国内该行业实力较强的贸易商之一;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同属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根据公司采购计划,至2015年年底,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采购量约为平均每月3000吨;交易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具体交易发生时,将以当时的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按照监管规则提交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规则的规定,关联监事王东兴先生、张晓丽女士、蒋春兰女士需要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其坏账准备明细,以及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的影响:截至2014年底,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61,084,227.92元,并计提坏账准备179,281,712.45元,具体明细如下:
■
注1:新疆海龙原为恒天海龙子公司,2013年11月15日其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不再纳入恒天海龙合并范围。截至2014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其破产清算尚未完毕,根据《新疆海龙债权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内容,对其计提坏账准备155,675,097.64元,影响当期利润减少62,208,569.48元;
注2:山东海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为潍坊市国资委下属企业潍坊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信用良好,按相关会计政策以账龄为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当期利润减少5,944,938.45元;
注3:恒天海龙2013年末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未进一步取得新证据,因此仍按照100%计提,不影响当期利润。
综上所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共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减少68,153,507.93元。
2)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受环保、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原料替代等因素影响,公司浆粕一线、二线主要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12年6月、2013年6月停产。截至2014年底,两条生产线固定资产原值为139,382,209.76元,净值为54,648,785.67元。根据众华评报字[2015]第11号《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对上述两条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282,932.27元, 影响当期利润减少9,282,932.27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公司201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财务核算自2014年7月起采用新的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5-02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
《公司201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7日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并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明确职责权限,配备相关人员,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201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5-02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5年4月14日15:00—2015年4月1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合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
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9、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纤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如下媒体:
2015年3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2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8:00-11: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传真:0536-7530677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人: 张海文 王志军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77”。
2、投票简称:“海龙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传 真:0536-7530677
联 系 人: 张海文 王志军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5-02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5]4072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天海龙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天海龙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14年度,公司审批担保额度合计6,820万元,全部是为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余额3400万元;公司对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拥有51%的股权,掌握其资信状况,该担保事项均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上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等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审批总额为17,217万元,累计实际发生总额为34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6.09%,各项担保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给独立董事的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在该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解,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将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该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
3、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审议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该所出具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反应了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
六、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该所出具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应了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七、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无可供分配利润,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于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八、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的独立意见
2015年3月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中涉及的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规避公司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此次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独立意见
2014年,公司经历了发展最为艰难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共克时艰,经公司考核,确定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总额为144.41万元,公司的考核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十、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
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王德建 李建新 李光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因工作原因,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权,郑植艺先生于2014年4月28日提出辞职,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建新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江建明先生于2014年9月26日提出辞职,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光女士担任独立董事。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的履职情况在此一并述职。
二、参会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我们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确实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的,都事先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报告期内参加培训的情况:
2014年7月,独立董事王德建先生、李建新先生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五十六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2014年8月,独立董事李光女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十七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做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使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证券市场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了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
四、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2014年5月22日到23日,独立董事王德建、李建新提议并参加了“恒天海龙董、监事现场调研活动”,董事许深、监事蒋春兰也参加了此次调研,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沟通交流,调研活动取得了很大成效。
主要调研内容如下:
1.了解生产组织及产品结构情况。我们深入生产现场、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等,就公司生产组织情况,各条生产线的设备配置、产品结构、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措施、技术改造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使我们近距离接触和感受到了生产一线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和产品生产情况。
2.深入交流和沟通公司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发情况。我们重点与分管研发的刘长军副总沟通有关新产品研发情况,并到现场参观。刘长军代表公司汇报了上半年新产品研发的总体情况以及产品特性、市场情况等。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也为公司的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新产品研发一方面要以市场为导向,研发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为公司创造效益;另一方面,作为行业技术力量雄厚的上市公司,也要注意前瞻性,有意识地引导市场,有计划地推进储备新产品的研发工作。
3.同财务总监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两项资金占用、固定资产及新疆长投减值等方面的情况。据此,我们提出要分析客户的情况,灵活运用追偿手段,逐步解决两项资金占用;对金额较大的减值事项,除应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外,还应对该减值事项的后续进展进行跟进和说明。
4.赴博莱特公司现场调研。通过调研活动进一步了解了博莱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两项资金占用情况、国外市场开拓以及新产品研发等情况。
除以上现场调研活动外,我们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听取公司高管对经营情况的汇报。在平时积极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及时提示风险,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司治理结构所涉人员调整、坏账准备的计提等重要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相关意见已被公司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4月11日,我们就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1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2)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3)关于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4)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6)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7)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关于更正公司201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采纳了独立意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4月12日)。
2、2014年5月6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许深
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公司关于选举蒋春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我们就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采纳了独立意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独立意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5月7日)。
3、2014年6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2013年度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公司2013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就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采纳了独立意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核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6月19日)。
4、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申孝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兴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刘长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高垒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的议案》;我们就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采纳了独立意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高管的独立意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8月14日)。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除正常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外,未有其它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形;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关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协助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能够通过专线电话、公司网站、互动易等方式,及时与投资者保持交流和沟通。
以上是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2014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2015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 王德建、李建新、李光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