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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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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发行人”或“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老股转让、限售期、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认真阅读2015年3月11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埃斯顿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埃斯顿”,股票代码为00274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3月9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3,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3月12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6.8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T日)9:30-15:00。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7、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8、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6.80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T 日)9:15-11:30,13:00-15:00。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3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5年3月13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10、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1,800万股时;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3月3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埃斯顿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符合2015年3月3日(T-7日)《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除网下投资者以外的在深交所开户且满足《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5年3月6日(T-4日)至2015年3月9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5年3月9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9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为6.80元/股,拟申购总量为282,260万股。经核查,3家网下投资者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配售的,上述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家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申报总量为5,400万股。其余8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拟申购总量为276,860万股。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均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要求完成了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符合要求的17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6.80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6.80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6.80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6.80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方法,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结果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拟申购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

 按上述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申购价格为6.80元/股的171个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小于1,800万股的30个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数量同为1,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将申报时间最晚的3家配售对象的报价予以剔除。剔除的累计申购数量为28,4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10.28%。被剔除的配售对象共33家,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剔除”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6.80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6.8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6.80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6.80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截止2015年3月9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5.68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证券简称2015年3月9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含3月9日)每股收益

 (元/股)

市盈率(倍)
300161.SZ华中数控20.290.09225.44
300124.SZ汇川技术36.581.4425.40
002380.SZ科远股份39.970.4785.04
300024.SZ机器人44.450.8452.92
算术平均市盈率54.45

 

 数据来源:WIND

 注:计算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时已剔除华中数控。

 本次发行价格6.80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8.8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6.80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为发行价格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75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138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48,40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248,40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单、报价及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8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8.8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17.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22.6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36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7,038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3月3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3月12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3月16日(T+2日)在《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7日

 2015年3月3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日

 2015年3月5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提交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T-4日

 2015年3月6日(周五)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T-3日

 2015年3月9日(周一)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15:00截止)
T-2日

 2015年3月10日(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5年3月11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3月12日(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日(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T+1日

 2015年3月13日(周五)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

T+2日

 2015年3月16日(周一)

网下申购余款退还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5年3月17日(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138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48,40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248,40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5年3月12日(T日)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发行价格及申购数量等信息。

 2、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T日)8:30-15:00。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3、2015年3月12日(T日),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足额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应当于T日15:00前到账。

 4、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向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5、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6、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47”。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7、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或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华林证券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确定本次网下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并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1、华林证券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华林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缴款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1)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为A类投资者;

 (2)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年金保险资金”)为B类投资者;

 (3)其他投资者为C类投资者;

 3、若网下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2)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投资者;

 (3)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0%、20%分别优先向A类、B类配售。如果A类、B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和20%,A类和B类投资者的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4)当由于向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网下发行数量的20%而使得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A类投资者时,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份额将相应调整使得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

 4、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网下投资者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5、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中止发行。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中止发行。

 7、零股的处理原则: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初步询价时提交的拟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初步询价时报价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

 (四)网下发行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15年3月16日(T+2日)9: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的收款银行账户。

 2、2015年3月16日(T+2日),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网下发行获配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信息。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

 1、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账户进行确认。

 2、验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5年3月13日(T+1日)对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或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2015年3月12日(T日)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6.80元/股,即为网上申购价格。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埃斯顿”,申购代码为“002747”。

 (四)参与对象

 网上申购时间(T日,含当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5年3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所规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投资者网上可申购额度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3月10日(T-2 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5年3月1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5年3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2,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需于2015年3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5年3月12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七)申购注意事项

 1、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2、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3、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5、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对于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的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7、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5年3月13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年3月13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年3月16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3月16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年3月16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5年3月17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十)结算与登记

 1、2015年3月13日(T+1日)至2015年3月16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5年3月16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5年3月17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波

 住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南路155号

 电话:025-52785597

 传真:025-52785966-5597

 联系人:潘文兵、时雁、何娟

 2、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5号7号楼401

 电话:0755-23613759

 传真:0755-8270797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11日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备注

(元/股) (万股)

林宏波 林宏波 6.80 300 剔除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300 剔除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满堂红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9月21日) 6.80 300 剔除

余辉 余辉 6.80 300 剔除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A计划)企业年金计划 6.80 300 剔除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300 剔除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300 剔除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300 剔除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金集合计划 6.80 300 剔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400 剔除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0 440 剔除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6.80 440 剔除

周民 周民 6.80 500 剔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邮政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580 剔除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580 剔除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6.80 700 剔除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0月31日) 6.80 730 剔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80 800 剔除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6.80 900 剔除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000 剔除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晋城煤业集团—中金公司 6.80 1020 剔除

杨文江 杨文江 6.80 1020 剔除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想集团企业年金 6.80 1170 剔除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6.80 1200 剔除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富德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6.80 1410 剔除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债双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80 1460 剔除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0 1470 剔除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6.80 1470 剔除

亳州市古井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亳州市古井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6.80 1470 剔除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3月28日) 6.80 1600 剔除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6.80 1800 剔除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剔除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剔除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1800 有效报价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特定客户资产托管专户(宏源证券中华财险)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上海富林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富林投资有限公司 6.80 1800 有效报价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 6.80 1800 有效报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专户资产 6.80 1800 有效报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混合偏债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铁路局企业年金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上海中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中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80 1800 有效报价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1800 有效报价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 6.80 1800 有效报价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增利投资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天津远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0 1800 有效报价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将于2015年3月12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2015年3月3日(T-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5、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5.68倍(截止2015年3月9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6.80元/股对应的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89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为17,038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6.80元/股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362万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7,038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5年3月12日(T 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若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中止本次发行。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发行人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0、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1、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11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6.80 1800 有效报价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中金公司组合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建行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中金组合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金瑞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80 1800 有效报价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 6.80 1800 有效报价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6.80 1800 有效报价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保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0 1800 有效报价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6.80 1800 有效报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80 1800 有效报价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 1800 有效报价

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 6.80 1800 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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