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于 2015年3月 6日、3月9日、3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拟收购青岛康平铁路玻璃钢有限公司60%的股权,相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5年1月29日发布了公告;此后,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发布了公告,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目前,前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正常进行之中。
2、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发布了《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对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披露的《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本公司初步核算,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000万元~13,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5.73%~24.96%;前述数据尚未经审计,2014年度公司业绩的详细情况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