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化工”)来函获悉,四川化工已于2015年3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9,46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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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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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 是 □否
2、本次减持是否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未做出任何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2015年1月30日,公司刊登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于近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减持计划,自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期间,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640万股(公司总股本的12%),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本次减持后,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350万股(公司总股本的30.5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备查文件
四川化工关于减持公司股票情况说明的函。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