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9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已知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管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塑管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4,470,087.33元(未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470,087.33元(未经审计)。现拟向股东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分配140,000,000.00万元。其余94,470,087.33元结转至下年度。
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权益调整,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同意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附董事会表决票的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