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5-00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战略合作协议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5年3月9日,公司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共同促进中国光伏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隆基股份拟围绕太阳能光伏产业,从多晶硅供应、单晶组件采购、单晶硅片采购、现有硅片及组件产能合作、光伏电站的设计咨询、光伏电站配套产品的供应、EPC总包建设等全过程进行战略互补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1、隆基股份将公司下属公司作为合格供应商,2015年采购不低于3000吨的多晶硅,多晶硅价格参考市场价格。

 2、公司下属公司将隆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作为合格供应商,采用隆基股份单晶组件与采用国内一线品牌多晶组件电站系统建造成本持平的条件下,2015年采购不少于100MW的高效单晶组件。

 3、公司下属公司在自身产能不足时,优先向隆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单晶硅片,目标为100MW,单晶硅片的价格参考国内一线厂商单晶硅片售价。

 4、隆基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在承担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中,优先采购公司下属公司的光伏电站配套产品。

 5、公司下属公司、设计单位进行光伏电站设计及EPC业务中积极向业主、投资方推荐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单晶组件。

 6、双方分、子公司在具体业务发生时另行签署具体的合同。

 7、有效期: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30日前,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利于公司及隆基股份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推动公司新能源产品销售,提升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该协议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战略合作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