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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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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15年 3月29日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4年 3月 30日 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 身 份 认 证 。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的 , 请 登 陆 网 址 :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

 联系人: 王潘祺、马康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邮政编码:310052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5年3月25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我单位(本人)持有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5-008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卫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该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4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27,562,049.88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数为-174,782,406.96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2015年1月9日修订)》等规定,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客户、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1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计提201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公告》详见2015年3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2015年3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5-009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27.39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资产原因、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民和分公司、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期末存货出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现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着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减值准备》相关规定,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部分计提跌价准备。

 (二)公司对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如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本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在产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以合同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三)公司本期对直接用于出售的水泥及熟料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7.39万元。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14年损益,影响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483.61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4年度计提应存货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27.39万元,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5-011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按揭方式采购运输车辆并提供抵押和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按揭方式采购运输车辆并提供抵押和公司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各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按揭方式采购运输车辆共计5801.5万元,其中融资租赁、按揭金额5025.2万元,并提供相应抵押,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各子公司融资购车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拟向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车辆。

 购车方案:采购车辆总金额774万元,其中融资租赁金额696.6万元。

 抵押情况:以采购车辆做全额抵押,抵押期限为签署合同后30个月。

 担保情况:公司为互助金圆的融资租赁金额做担保,担保期限为签署合同后30个月。

 2、互助金圆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拟向山重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车辆。

 购车方案:采购车辆总金额2912万元,其中融资租赁金额2620.8万元。

 抵押情况:以采购车辆做全额抵押,抵押期限为签署合同后30个月。

 担保情况:公司为青海宏扬融资租赁金额做担保,担保期限为签署合同后30个月。

 3、互助金圆全资子公司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圆”)拟向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财务”)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车辆。

 购车方案:采购车辆总金额1087.5万元,其中融资租赁金额870万元。

 抵押情况:以采购车辆做全额抵押,抵押期限为签署合同后36个月。

 担保情况:互助金圆为太原金圆融资租赁金额做担保,担保期限为融资租赁到期之日解除担保。

 4、互助金圆控股子公司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金杰”)拟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融资”)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车辆。

 购车方案:采购车辆总金额394万元,融资租赁金额394万元。

 抵押情况:以采购车辆做全额抵押,抵押期限为签署合同后36个月。

 担保情况:互助金圆为河源金杰融资租赁金额做担保,担保期限为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2年。

 5、河源金杰拟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财务”)以按揭方式采购车辆总金额634万元,其中按揭金额443.8万元。

 抵押情况:以采购车辆做全额抵押,抵押期限为签署合同后36个月。

 担保情况:互助金圆为河源金杰按揭金额做担保,担保期限为按揭合同期满后2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000万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

 山重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356万元

 企业地址: 济南市无影山东路39号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的文件所列的为准。

 重汽财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深圳市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企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20层ACDGH单元

 经营范围: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中集融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1900万元

 企业地址:河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存款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东风财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拟签订的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间:互助金圆、青海宏扬为自合同签署日起30个月;太原金圆、河源金杰为自合同签署日起36个月。

 2、租赁方式: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

 3、租赁标的物:本次融资租赁所采购的车辆

 4、租赁物抵押方式:以采购车辆做全额抵押。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互助塘川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55000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互助金圆母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2. 青海宏扬水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

 注册地址:格尔木市郭勒木德小甘沟109国道K279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的全资子公司

 青海宏扬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3. 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故县村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15000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的全资子公司

 太原金圆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4. 河源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东源县仙塘镇富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25,000万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石灰石加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的控股子公司

 河源金杰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五、担保、抵押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抵押的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情况概述。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按揭方式采购运输车辆并提供抵押和公司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发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均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经营发展中正常发生的需公司担保事项,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均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抵押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47700万元,其中为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作出的担保余额45800万元,均未逾期。另1900万元为历史遗留担保问题。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5-011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继续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向实际控制人借款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12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为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重组完成前,青海宏扬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辉先生间有借款发生。根据青海宏扬与赵辉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青海宏扬向赵辉借款本金余额为4655万元,年利率7.59%。

 综合考虑青海宏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赵辉先生协商,青海宏扬就上述4655万元借款余额拟延长借款期限一年,即借款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赵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赵辉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1号楼22楼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就已到期的借款本金余额4655万元,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辉先生继续借款一年,即借款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年借款利率参照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实际利率确定7.59%计息,年利息额约353.31万元,利随本清。青海宏扬根据公司经营资金情况,可提前归还上述借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议案项下的借款系公司重组完成前已发生,现根据青海宏扬经营发展需要,拟决定向赵辉先生继续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实际利率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制的子公司)与赵辉先生累计已发生有关联资金往来4849.26万元,均为青海宏扬向赵辉借款的本金余额及利息。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本议案项下的借款系公司重组完成前已发生,此次青海宏扬继续借款事项符合青海宏扬经营发展需要,且借款利率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5-012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于2014年度完成资产重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资产重组完成后,为统一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本着谨慎性的会计原则,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3、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应收款项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不影响公司2014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指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股票简称:金圆股份 股票代码:000546 公告编号:2015-014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办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方岳亮先生,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黄旭升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函颖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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